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四年。
己亥。
十二月。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貴州安籠鎮總兵彭廷棟。
來京陛見。
看其人尚明白。
但未知其平素居官若何。
其在總兵任内。
是否能教練弁兵。
整饬營伍。
将來堪勝提督之任與否。
着傳谕李侍堯、舒常、據實查明覆奏
○丁卯。
谕曰、畢沅、現在丁憂。
陝西巡撫員缺緊要。
即着劉秉恬、前往署理。
不必來京請訓。
伊曾任封疆。
且守制已屆一年。
現因一時不得其人。
暫令署理。
并非開在任守制之例也
○谕軍機大臣曰、畢沅、現在丁憂。
即應回籍守制。
明春朕南巡。
經過蘇州時。
伊尚在百日内。
未便前來接駕。
計回銮至蘇。
正在三月望後。
伊百日之期亦滿。
爾時在彼伺候接駕覺為妥協。
接到此信。
即行遵照。
不必覆奏。
爾等寄信知之
○加赈湖北沔陽、潛江、荊門、江陵、監利、荊州、荊左、七州、縣、衛、本年水災饑民
○以故二等男成德子額爾經額、三等男穆爾泰子長庚、襲爵
○戊辰。
谕曰、吏部議駁、國泰請将高唐州。
改為兼三要缺。
在外題補一本。
所駁甚是。
各省應行題補之缺。
久經更正。
即遇今昔情形實在不同。
必須酌改繁缺者。
亦經吏部奏明。
行令各該督撫。
分别缺分大小。
即就丞倅牧令等項、相當各缺内。
改一簡缺。
互相更易。
方可準行。
今國泰、遽請将高唐州、改為要缺。
在外題補。
并不以簡缺更調。
殊與定例不符。
着該撫查照部議。
另行酌議具奏
○又谕曰、王來廷、胡文美、邵珊、因年老告休。
曾賞半俸。
今已出旗為民。
例不準給。
但念其曾經出兵。
效力行間。
若不給與養瞻。
殊為可憫。
着加恩仍賞給半俸。
以養餘年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議處濟南府知府呂爾昌、審拟長清縣民裴志剛、與楊志禮之妻朱氏、通奸敗露。
以緻本夫奸婦。
先後自缢身死一案。
将應拟軍罪之裴志剛。
錯拟斬候。
照例将呂爾昌、降三級調用一本。
失入處分。
較失出為重。
所以重民命也。
此案該府呂爾昌、于裴志剛應拟軍罪之處。
兩次駁令該縣。
改拟斬候招解。
自行審轉。
實屬失入。
部議降調。
罪所應得。
該員系刑部司員出身。
前國泰、在京陛見時。
亦曾奏其尚能辦事。
今于裴志剛錯拟罪名之處。
即行據實參奏。
所辦尚不回護。
但查此案。
系由該撫、看出情罪不符。
駁饬另行妥拟解勘。
始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