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糧。
未知閩省現在民間米糧。
是否充盈、無須台粟接濟。
着傳谕三寶、富綱、即确查該省實在情形。
或将台灣本年額徵粟谷。
照數徵收。
按照時值。
給還價銀。
俾粟谷仍得流通。
内地闾閻。
益資饒裕。
或可分作兩年免徵。
以資調劑之處。
即妥為酌量。
迅速覆奏。
總期該省各府、及台灣各屬。
均沾恺澤。
副朕加惠群黎至意
○豁除江蘇丹徒縣坍沒公占田地、乾隆四十二年以前民欠銀糧
○豁免江西南昌衛前幫糧船二隻、乾隆四十四年分、漕風漂沒額糧
○是日、駐跸陳家莊行宮
○戊午。
祭大社大稷。
遣諴親王弘暢恭代行禮
○遣官祭河渎淮渎之神、順黃壩河神廟、楊莊金龍四大王廟
○遣官祭故河道總督靳輔、齊蘇勒、大學士嵇曾筠、高斌等祠
○谕、朕巡幸江浙。
取道維揚。
因念兩淮竈戶。
生計勞苦。
業經降旨。
将節年未完應徵積欠銀三萬五千餘兩。
全行豁免。
以示惠恤。
其兩淮商衆。
踴躍抒忱。
并應一體加恩。
俾沾慶澤。
所有應還川饷項内。
尚有未繳銀一百二十萬兩。
着加恩全行豁免。
又兩淮商人曆綱提引餘利項内。
庚子年限、應完銀二十七萬六千餘兩。
并着展限遞緩一年。
俾淮揚商衆。
益資饒裕。
該部即遵谕行
○是日、駐跸桂家莊行宮
○己未。
上祭河神。
渡河
○閱清口東壩堤工
○谕、朕巡幸江浙。
所有該二省辦差文武各官。
任内罰俸住俸降級之案。
俱着加恩準其開複。
其無此等參罰案件者。
各加一級
○又谕、朕清跸時巡。
恩施宜渥。
所有江浙二省、派出辦差兵丁。
着加恩賞給兩月錢糧
○又谕、在京工部滿侍郎。
現在乏人。
着金簡、暫行署理工部侍郎事務
○是日、禦舟駐跸直隸廠
○庚申。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谕曰、李奉翰之母。
着賞給大緞二匹。
貂皮四張
○又谕曰、河标副将徐建功。
在工年久。
熟谙河務。
前經賞給總兵職銜。
着再加恩。
賞食總兵全俸
○谕軍機大臣等、刑部審訊瘋狂男子王鐵山。
懷揣布紙字片喧喊。
拟以斬決一案。
該犯既系神色恍惚。
供詞颠倒。
染患瘋痰屬實。
已降旨從寬改為應斬監候矣。
但此案刑部因其供稱乾隆四十四年。
曾兩次赴豫省河工傭作。
均經該處官員。
見其瘋颠。
解回本籍。
随咨查河南、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