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
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年。
乙巳。
秋。
七月。
戊申朔。
享太廟。
遣豫親王修齡。
恭代行禮。
○兵部議準。
湖廣總督特成額奏稱。
湖北安陸營汛。
為滇黔入京水道要沖。
差繁民悍。
請将都司一缺。
改為在外揀調。
其湖南臨武營守備。
分駐藍山。
事務本簡。
應歸部選。
從之。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
據劉峨奏。
順德府屬之唐山等縣。
于六月二十三。
四。
五。
等日。
得有透雨一摺。
覽奏稍慰。
至夾片稱永定河水勢。
于二十九日長水二尺四寸。
盧溝橋水深九尺八泓有水等語。
殊不可解。
自系九尺八寸。
中泓有水。
脫落寸中二字。
以緻文義不貫。
已用朱筆點出。
豈該督于陳奏事件。
竟不留心檢點。
乃疎忽遺落若此耶。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
前據畢沅奏。
續審柘城縣聚衆匪犯。
分别定拟一摺。
内請旨正法之李二等六十八犯。
系被王金等誘逼同行。
持械助勢。
并未拒傷兵役。
核其情罪。
尚與王金等有間。
且此案前經正法者。
人數已多。
朕心殊用恻然。
現據大學士九卿核覆具奏。
朕意欲将李二等免死。
分别發往伊犁。
及黑龍江等處。
給兵丁為奴。
但此内如戴從仲一犯。
因系戴文興之子。
該撫一并拟斬立決。
向來逆案辦理緣坐。
所有首惡各犯。
如此案之王金。
王立山。
起意聚衆。
情罪重大者。
各犯名下。
應行緣坐之子孫弟侄。
自當問拟斬決。
婦女幼孩。
賞給功臣家為奴。
其餘黨惡。
以及脅從各犯。
即當按律分别辦理。
今該撫所奏。
請旨正法之六十八犯内。
既有戴從仲一犯。
恐其中尚有似此應入緣坐者。
未據該撫聲叙明晰。
若系緣坐問拟斬決之犯。
向屬從<宀十見>改為監候者有之。
又未便一律發遣。
着傳谕畢沅。
即将李二等六十八犯内。
查有如戴從仲之犯。
即照例歸入緣坐案内。
速行定拟具奏。
并将其餘各犯。
另行逐一詳細開具供單。
迳行咨送軍機處。
分别核辦。
迅速具奏。
候朕降旨。
○戶部議覆。
盛京禮部侍郎宗室宜興奏稱。
供應三陵祭祀各項差丁。
向俱按戶支糧。
口數本無定額。
請嗣後每戶以五口為率。
餘口概行裁汰。
其敬舁龍亭祭品之校尉各役。
既與廚役人等。
一體當差。
而口糧從未議及。
近年差務倍增。
丁蕃産耗。
自應量予養贍。
庶不有誤差徭。
請将裁汰舊有口糧抵補外。
每年應增饷銀四十二兩。
米二百六石零。
稗二百六石零。
鹽一千七百斤零。
應如所奏辦理。
得旨。
依議。
至宜興原奏有近年差務倍增之語。
盛京三陵祭祀。
各項差丁。
自定鼎以來。
即有一定章程。
近年有何差務倍增。
措詞殊屬失當。
宜興着饬行。
○調閩浙總督富勒渾。
為兩廣總督。
以福建巡撫雅德。
為閩浙總督。
甘肅布政使浦霖。
為福建巡撫。
湖南按察使福甯。
為甘肅布政使。
調安徽按察使郭世勳。
為湖南按察使。
以革任甘肅布政使馮光熊。
為安徽按察使。
○庚戌。
以内大臣公西明。
為江甯将軍。
署正白旗蒙古副都統佛住。
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湖南巡撫陸燿。
以病解任。
調福建巡撫浦霖。
為湖南巡撫。
以福建布政使徐嗣曾。
為福建巡撫。
河南按察使伍拉納。
為福建布政使。
直隸熱河之道當保。
為河南按察使。
○辛亥。
谕。
據特成額等奏。
湖北省江夏等四十七州縣。
因入夏以來。
未得透雨。
早中二禾。
鮮有收獲。
糧價未免稍昂等語。
江夏等州縣因缺雨歉收。
糧價加昂。
民食自不免拮據。
着即照歉收地方之例。
将倉谷減價多粜。
該督撫其督饬各州縣、實心經理。
務期小民均沾實惠。
毋許胥役稍滋弊窦。
以副朕惠愛闾閻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特成額等奏。
湖北省正施南一府、暨荊州、宜昌、鄖陽、三府屬。
禀報于六月初二、三、等日。
間有得雨深透數處。
可蔔有秋。
其餘各屬。
僅報同時得雨一二寸。
或微雨數陣。
不成分寸。
并有未經得雨者。
請将缺雨之江夏等四十七州縣。
減價平粜等語。
已有旨谕部矣。
看來湖北省今年缺雨處所較廣。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