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複邀錄用。
甚可畏也。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仍着迅速覆奏。
○是日、駐跸保定府行宮。
翼日如之。
○甲子。
賜扈從王公大臣、及蒙古王公、并直隸官員等食。
○谕、賢良祠之建。
原所以核其人品政迹。
嘉予明禋。
風勵有位。
曆來滿漢大臣。
有靖共夙夜。
揚曆封疆。
未經入祀者。
自應量為增入。
以示獎勵。
所有原任大學士徐本、高斌、伊犁将軍伊勒圖、直隸總督方觀承、兩江總督薩載、俱着入祀賢良祠。
○谕軍機大臣曰、曹文埴等奏、查辦浙省倉庫錢糧一摺。
詢據福崧稱、四十七年清查各屬虧空。
據報具奏、共一百三四十萬兩。
經節年彌補外。
實有未完虧空三十三萬餘兩。
現在公同酌議。
分派清查。
如有别項情弊。
随時嚴行□□□□爾□奏等語。
浙省虧空。
前經福崧奏明。
立限彌補。
但所稱除節年彌補外。
現止有未完銀三十三萬餘兩。
系一面之詞。
未足憑信。
曹文埴等、務須切實清查。
将各屬冊報數目。
逐款核對庫貯銀兩。
是否相符。
其倉谷一項。
即使未經買補。
亦應查明谷價、是否實貯在庫。
如虧缺之項。
與藩司冊報之數。
多寡相懸。
顯有别項情弊。
自應嚴行□□□□爾
□究。
倘銀米偶歸有着。
亦即據實奏明。
再治以不實力催辦、及公堂設誓。
不成政體之罪。
朕向不欲為已甚之舉。
亦不為姑息之政。
至現在福崧報出未完虧短數目。
安知非該州縣等。
因有欽差查辦之事。
畏懼敗露。
始行設法彌補。
以圖掩飾一時。
及事過之後。
其不肖之員。
或仍挪移侵用。
緻倉庫複有短缺。
尤屬不成事體。
曹文埴等、于此次查辦後。
當悉心籌酌。
或将現在彌補銀兩。
及所存谷價。
盡行提存藩庫。
或如何明定章程。
俾庫貯倉儲。
俱得稽覆。
不肖官吏。
無從影射侵用。
方為不孤此番查辦。
将此由五百傳谕知之。
仍将盤查後。
有無虧缺情弊。
據實具奏。
○加赈陝西朝邑、華陰、富平等三縣。
乾隆五十年水災饑民。
○旌表守正捐軀廣東始興縣民陳士元妻李氏。
○乙醜。
谕曰、直隸按察使缺出。
前已将京察保送記名之刑部司員同興補放。
同興系員外郎。
例應以知府用。
即越級遷擢。
亦不過道員。
朕以該員系刑部所保一等。
于刑名自必熟習。
是以逾格用為按察使。
今于途次召見該員。
清語甚屬生疎。
詢以刑名事件。
亦不能谙習。
直隸臬司。
事務繁劇。
現屆辦理秋審之時。
非該員所能勝任。
所有直隸按察使。
着托倫補授。
其熱河道員缺。
着富尼善調補。
天津道員缺。
着玉成調補。
所遺霸昌道員缺。
現有承辦明陵工程。
聞該員在京。
系現修石道監督。
或工程尚所谙悉。
即着同興補授。
以觀後效。
○谕軍機大臣等、據穆騰額奏稱、暹羅國每年正副貢船到關。
其随帶之船。
至十餘隻之多。
又有藉名探貢船隻。
俱屬内地商船。
所帶貨物甚多。
該監督查明應徵稅銀若幹。
報明督撫具題。
概行寬逸。
殊非杜弊防奸之道。
請将正副貢船各一隻。
照例免其納稅。
其餘船隻。
俱按貨徵稅等語。
暹羅國修職抒誠。
遣使呈進方物。
其正副貢船。
自應免其徵納稅銀。
豈容内地商船。
藉名影射。
希圖免稅。
此等商船到關時。
該監督原可逐船履勘。
除貢物之外。
若有私帶船隻。
無難一望而知。
自應按貨徵稅。
該監督即當商之督撫。
分别辦理。
何得概予具題邀免。
此系該督、撫、監督等、分内應辦之事。
何必形之章奏。
候朕降旨始奉行耶。
除就近傳知穆騰額遵辦外。
着傳谕富勒渾、孫士毅、于該國貢船到關。
所有正副貢船各一隻。
仍照例具題免稅。
其餘若果查系夾帶客商私船。
俱逐一查明。
按貨納稅。
以杜奸商取巧、通同弊混之計。
○又谕、現據穆騰額奏稱、暹羅國貢船到關。
每有随帶船十餘隻。
及藉名探貢船隻。
俱系内地商船。
夾帶貨物。
向來該監督查明應徵稅銀。
報明督撫具題。
概行免其納稅等語。
外藩呈進方物。
其正副貢船。
自應免其徵納稅銀。
至内地商船。
藉名影射。
何得概行免稅。
已傳谕該督撫監督等。
不必形諸奏牍。
惟當于該國貢船抵關時。
除正副貢船。
照例具免稅外。
其餘夾帶客商私船。
俱逐一查明。
按貨納稅。
以杜弊混。
因思福建省、亦有琉球貢船到閩海關。
有無似粵省夾帶商船情事。
該将軍向來如何辦理。
倘亦有夾帶船隻。
一例免稅之事。
該将軍應遵照現降谕旨。
于貢船到關時。
逐一查驗。
除正副貢船。
仍照舊辦理免稅外。
所有夾帶商船。
俱着查明一體按貨納稅。
将此傳谕常青知之。
此原管關者應辦之事。
不必傳旨。
并着将寄信富勒渾、孫士毅、谕旨。
鈔寄閱看。
○是日、駐跸新莊大營。
○丙寅。
谕、前因緝拏燕起等。
綽克托、保成等、員昧調遣各處兵丁。
前往喀什噶爾。
所有支給兵丁盤費鹽菜銀兩等項。
該部議駁。
尚屬近是。
自應照部議、着落原辦錯謬之大臣等分賠。
但念當時伊等所辦。
雖屬冒昧。
究系因公起見。
今若将此項支給盤費鹽菜銀兩等項。
着落分賠。
恐邊疆遇有緊要事件。
務須調兵。
伊等未免拘執掣肘。
以緻贻誤。
且易于藉口推诿。
所關甚钜。
着加恩、将此次支給調遣兵丁款項。
免其着落賠補。
官為如數開銷。
嗣後駐劄新疆将軍、大臣等。
遇地方細事。
固不可不審輕重。
冒昧辦理。
若遇要事。
亦當酌量機宜。
熟思妥協。
毋稍觀望推诿。
緻有贻誤。
○刑部奏、審明領催韋馱保。
因與妻父湯作新口角。
誣告湯作新給藥、令伊妻湯氏。
謀毒伊母。
并勒令湯氏誣證各情。
分别拟罪請旨。
得旨、此案湯氏誣證伊父湯作新、給與毒藥。
謀害伊姑張氏。
雖系伊翁姑丈夫勒令允從。
但以子女誣告其父以死罪。
事關倫紀。
未便以迫于抑勒。
竟從寬減。
湯氏着改為應絞監候。
秋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