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喊。
龔氏吓勿聲張。
令其一同潛逃。
該部以馮克應、業經該督審明。
不知父母争毆。
是以未有往救。
請免置議。
人子之于父母。
原有容隐之例。
但父之于母。
尊親雖屬相等。
然父為綱。
夫為妻綱。
禮經有母出與廟絕之文。
是人子之于其父母。
恩同而分則有間。
設為人子者。
遇有其父毆母至死之事。
自當隐忍不言。
原可免其科罪。
若其父被母毆死。
即迫于母命。
當時未敢聲張。
至經官審訊時自應據實訴出。
方為處人倫之變而不失其正。
此等綱常大義。
雖鄉僻蚩氓。
未能通曉。
但準情斷獄。
不可不示以等差。
折衷至當。
此案馮克應、于伊父被伊母毆死。
到案時。
如即行供出實情。
自可免議。
倘并未供明。
前項案情。
皆系審訊馮龔氏而得。
馮克應、即不得為無罪。
亦應酌加薄罰。
以示人道大倫。
該督原題、及部議、皆于此處未經聲叙明晰。
着刑部遵旨行文駁饬。
令該督将馮克應到案、曾否即行供出之處。
訊明覆到再行核辦。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新鄉縣民韓朝相妻宋氏。
○癸亥。
谕、據惠齡奏、辦理武闱事宜摺内稱、連場較閱。
将各武生照例考試馬箭地球、及步箭弓刀石等技。
将弓馬熟娴。
技勇可觀。
年力強壯者。
挑取記注其餘生疏軟弱者。
一概汰去。
仍出示曉谕。
将該生等、或因騎射、或因技勇、未能入選之處。
于各名下詳細注明。
使該生等各知汰去之故等語。
所辦可嘉。
已于摺内批示。
向來武闱較閱。
率多循例辦理。
未能實心甄别。
是以順天武鄉試。
及武會試。
特派皇子大臣、監同閱看以昭慎重。
至各省舉行武闱。
系巡撫專司其事。
往往于技勇弓馬。
并不認真考校。
無所激勸。
今惠齡将各生技藝可觀者。
密為挑取仍将未能入選之人。
于名下注明出示使被汰之故。
曉然共知。
令各生等自知愧勉思奮。
所辦殊為妥善各省巡撫、俱當照此辦理。
認真校閱。
不得草率從事。
以副掄才至意。
○又谕、據闵鹗元奏、本年應試諸生内。
江蘇省湯振、王長駕、吳霖、王日熭、畢文琳等五名。
安徽省王聖際、胡先桂、翟承眷等三名。
均年在八十以上。
三場完竣。
未經中式。
又據惠齡奏、湖北省應試諸生吳梅、舒繼芬、年皆八十以上三場完竣榜發無名各等語。
該生等年逾八旬精神矍铄。
踴躍觀光。
實為儒林嘉瑞。
湯振、王長駕、吳霖、王日熭、畢文琳、王聖際、胡先桂、翟承眷、吳梅、舒繼芬。
均着加恩賞給舉人準其一體會試。
以示朕壽世作人嘉惠耆齡至意。
○又谕曰、閩浙總督李侍堯、老成曆練。
宣力有年。
屢任封圻。
實心能事。
昨歲因台灣逆匪滋事。
特将伊調任閩浙。
該督抵福建後。
即駐劄廈門一帶。
辦理軍需。
調度一切。
無虞缺乏。
諸凡妥協。
而于地方事務。
亦能認真整饬。
節經降旨晉加宮銜。
複還伯爵。
以示優獎。
昨據該督奏、染患瘡疾。
又複下痢。
即遣伊子由驿前往看視。
并谕令安心調養。
以冀速痊。
用資委任。
茲聞溘逝。
深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
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曰、閩浙總督員缺。
着福康安調補。
福康安未到之前。
其總督印務。
前已有旨着魁倫署理。
陝甘總督員缺。
着勒保補授。
山西巡撫員缺。
着海甯補授。
其兵部侍郎員缺。
着吉慶補授。
仍兼副都統。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世傑奏稱、該省辦理軍需。
前撥陝西、山西、銀一百萬兩。
盡屬充裕。
續撥楚省銀五十萬兩。
可無需用。
已就近飛行停止等語。
此項銀兩。
業據畢沅等彼此劄商。
如所解之銀。
已入川境。
自應解往川省。
若起程不遠。
未出楚省。
又不妨仍留湖北備用。
以省解送之煩。
總在該督等酌量妥辦。
不必拘執。
又李世傑奏稱、派往辦糧之郎中良柱等八員。
現無應辦事件。
應否留川補用等語。
西藏軍務。
漸次完竣。
糧運一切。
均已停止。
前次派赴川省各員内阿精阿、系刑部司員。
刑名尚為谙習。
應令回京供職。
其良柱等七員。
着李世傑酌量情形。
如該省現在需人。
即奏留數員。
以相當之缺補用。
若無需用之處。
即可遣令回京也。
○又谕、據紀昀奏、前赴熱河辦理抽換書匣各事宜一摺。
内稱、從前陸費墀排架時。
凡系零帙。
不論朝代門類。
将數種合為一匣。
以省配搭之煩。
遂緻紛纭錯亂。
現經逐種抽出。
歸還原次。
并将書匣彼此互換。
改刻匣面。
毋庸多為添造等語。
所辦竟通。
不料紀昀竟能如此。
四閣陳設全書。
一切裝函排架事宜。
俱系陸費墀一手承辦。
今經紀昀查出紛纭錯亂之帙甚多。
則陸費墀前次辦理乖謬。
已可概見。
着将紀昀原摺鈔寄琅玕、發給費陸墀閱看。
令其明白登答。
據實覆奏。
尋琅玕奏、遵旨詢問陸費墀。
據稱、辦理錯謬。
無可置喙。
所有查出應行換匣換面改裝改刻之處。
情願措銀一萬兩。
自行咨交内務府、以充辦書經費。
報聞。
○又谕、本日據魁倫等奏、李侍堯于十月二十三日病故一摺。
已降旨将福康安調閩浙總督矣。
李侍堯在督撫中素稱能事。
伊在閩浙。
地方事務。
固可資其整頓。
但台灣系福康安平定。
其威望自更重于李侍堯。
現在督撫内亦乏堪以勝任閩浙之人。
是以将福康安調補。
福康安惟當加意整頓。
妥協辦理。
閩省民風雖稱剽悍。
而福康安甫經在彼蕩平賊匪。
大加懲創。
今調任總督。
該省内地民人。
台灣番衆。
自必心存畏懾。
其桀骜積習。
正可默化潛消也。
至閩浙總督印務。
前據李侍堯奏請簡員前往。
已有旨将魁倫暫令兼署。
本日魁倫等奏、将總督關防嚴密收貯。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