斃命。
問拟重辟應行立決之犯。
日久稽誅。
較之問拟監候者。
轉為遲緩。
殊屬非是。
因檢閱本内。
雖據該省聲明封印公出日期。
逾限不及一月。
經該部照例議處罰俸。
但各省辦理案件。
往往藉詞延宕。
扣展限期。
其尋常之案。
或因往返駁查。
聲明展限。
已屬外省積習。
至此等按律問拟斬決要犯。
案情又屬顯然。
毫無疑義。
自應迅速審結具題。
原不得照尋常案件期限辦理。
豈可于定限之外。
複行扣展。
該省辦理此案。
甚屬遲延。
着交該部查明嚴加議處具奏。
嗣後斬絞立決人犯。
并着該部比照尋常案犯。
減半定限。
即事須駁查。
至遲亦不得逾半年。
庶協弼教之義。
案牍亦得免怠忽積壓。
○又谕曰、伊蘭保、達福、陽春保、布彥達赉、噶塔布、俱曆年已久。
花尚阿、着授為塔爾巴哈台領隊大臣。
前往更換伊蘭保愛興阿着授為葉爾羌協同辦事大臣。
前往更換達福奎舒着授為庫車辦事大臣。
前往更換陽春保慶玉碩雲保着授為伊犁領隊大臣。
前往更換布彥達赉噶塔布等。
俱着賞給頭等。
侍衛副都統銜。
○己卯。
谕曰、奎林前在烏噜木齊都統任内。
尚有未完着賠銀兩茲補放總兵應将其廉俸扣繳。
第念台灣遠隔重洋奎林到彼。
一切需用。
所有伊應得總兵廉俸着加恩準其支領俾資辦公之用。
○谕軍機大臣等。
上年福康安前赴台灣特賞給右旋白螺帶往。
是以渡洋迅速。
風靜波恬鹹臻穩順今思閩省總督将軍巡撫提督等、每年應輪往台灣巡查一次。
來往重洋均資。
靈祐特将班禅額爾德尼所進右旋白螺發交福康安于督署潔淨處敬謹供奉。
每年督撫将軍提督等、不拘何員赴台灣時即令帶往渡海俾資護佑俟差竣内渡仍繳回督署供奉。
至前往巡查大臣、亦不必因有白螺冒險輕涉。
總視風色順利時再行放洋以期平穩将此谕令知之。
○是日起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齋戒三日。
○庚辰谕、前因五十五年。
值朕八旬萬壽。
經辦理慶典大臣議令各督撫等分扣養廉。
備充經費。
以遂其效誠獻悃之心。
因恐該督撫等、既于養廉内酌為分扣。
若仍備進萬壽貢物未免稍形竭蹷。
業明降谕旨。
是年各督撫等、俱不必呈進萬壽貢品以示體恤。
此次辦理慶典。
原因王公大臣等、再三籲懇。
出于至誠。
不便固卻。
是以俯俞所請。
特派大臣經理其事。
勿任踵事增華。
緻滋糜費。
各督撫等、既分扣養廉。
以充經費。
已足抒忱祝嘏。
又何必另備貢品。
為此繁文缛節乎。
各督撫等、承受恩眷。
簡任封圻。
惟當體朕之心以為心。
其各恪遵谕旨。
不但是年。
即明年亦概毋庸備進萬壽貢品。
以仰副朕諄諄訓谕至意。
若督撫等、自以養廉豐厚。
所扣經費無幾。
又兩年不準備物将虔。
則其所省之養廉。
不為不多。
于心有所不安。
則前此酌議經費内。
道府以下。
俱得遞減分扣。
此等職分較小之員。
其所得廉俸。
不及督撫藩臬之優。
雖所扣無多。
究恐不無拮據。
督撫等如果情切祝厘。
莫若即将伊等兩年備物之費。
及藩臬多餘養廉。
為該省官員酌量代扣大員等多扣幾分。
則職分較小者。
即可省幾分。
自無因此苛派小民之累。
而有貪贓壞法。
亦可繩之以法。
該督撫等誠能如此仰體遵辦。
更勝于另備貢品。
朕必深為嘉許也。
将此再行通谕知之。
○又谕。
據恒秀奏、官員等并無饋送衣傘立碑之事等語。
東三省向來并無此等事件。
而吉林、黑龍江、亦無地方官員。
雖盛京所屬有州縣等官。
尚有府尹管轄。
嗣後盛京各州縣官。
有無饋送衣傘立碑。
着交府尹于年終照例彙奏。
其吉林、黑龍江、同知着該将軍留心查核。
果有此等事件。
即時參奏。
不必照例年終彙奏。
○辛巳。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前定科場條例令各省中式舉人覆試。
朕念各省人數衆多。
難以遍行覆試。
已降旨俟明歲會試發榜後。
将中式者覆考一次。
未經中式者。
聽其各回本籍。
但前次吳省欽條奏、丙午以前三科。
由俊秀報捐貢監中式舉人。
籍隸蘇、揚廣東、山西者、覆試一摺。
業經大學士九卿議準仍應照舊辦理惟吳省欽所指四處尚未周到着将江蘇安徽、江西浙江廣東山西六省三科以前。
由俊秀報捐貢監生中式舉人者俱于來年會試前。
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先行覆試。
再準入場。
如遇有事故。
未能來京應試者着照原議下科補行覆試。
此六省未經覆試之人。
不得赴會場考試亦不準赴吏部截取铨選。
○壬午。
冬至。
祀天于。
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閱鄂輝覆奏各摺所辦甚是此時該将軍自己抵藏着即酌帶官兵趕緊行走。
前抵聶拉木等處。
會同成德遵照節次所降谕旨酌量情形。
相機妥辦。
至成德前稱遄赴後藏。
随即帶兵前進。
現在已閱二旬。
其曾否追蹑賊匪。
痛加剿殺。
并将聶拉木等處收複。
及作何辦理之處。
尚未據續有奏報。
着傳谕成德、即将近日辦理情形。
迅速覆奏。
以慰廑念。
○又谕據長麟奏、東省漕糧。
現俱收納齊全陸續運赴水次。
惟臨清以北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