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日淺。
并未将索諾木旺紮勒查參。
亦屬非是。
着一并革職。
摘去花翎。
在筆帖式上行走。
至索諾木旺紮勒。
酗酒縱惡。
勒取商頭物件。
此次巴勒布侵藏之事。
即伊激成。
使其身尚在。
自當從重治罪。
今伊業已病故。
姑勿深究。
但所遺紮薩克台吉。
豈可仍令伊子承襲。
所有索諾木旺堆承襲之處。
着即行停止。
駐藏大臣印務。
前已将舒濂調補。
着派普福前往。
協同辦理。
所遺西甯辦事大臣員缺。
着奎舒速往接辦。
普福俟奎舒到後。
即行馳驿赴藏。
不必前來請訓。
巴忠俟舒濂、普福、俱抵西藏後。
再行來京。
現在大兵雲集。
将巴勒布賊匪。
悉行驅逐殲除。
而慶麟、雅滿泰、亦各分别治罪示罰。
自此衛藏甯怗。
庶幾可以永享太平。
着将此通谕中外。
俾鹹知朕意。
○谕軍機大臣等、據巴忠奏、到藏後即将訪聞慶麟各款。
審訊明晰。
并查辦諸事各摺。
俱屬妥協。
除将朕辦理藏務始末、及慶麟、雅滿泰、分别治罪之處。
明降谕旨外。
着傳谕巴忠、将慶麟藏内所有物件。
一并查抄。
以昭儆戒。
現在前藏乏人。
巴忠毋庸久駐後藏。
着仍遵前旨。
即回前藏辦事。
從前留保住、在藏辦理一切事宜。
雖尚周詳謹慎。
然未将索諾木旺紮勒等專恣不法、查出具奏妥辦。
今留保住年已七十有餘。
如再令遠赴該處。
朕心實有不忍。
是以雅滿泰之缺。
已将普福調任。
巴忠、俟舒濂、普福、先後到藏。
将一切事務。
交代明白。
再行回京。
亦未為遲。
至班禅額爾德尼、情願暫駐前藏。
傳習經典。
可即照所請。
俟明年六月内。
再送回紮什倫布。
現在前後藏紅教喇嘛甚多。
自不便嚴行禁止。
但煽聚日久。
若緻黃教漸入紅教。
則大不可。
并着密為查察。
務使兩教畫然不相紊雜。
方為妥善。
舒濂、普福、到時。
亦着一體留心稽察。
毋稍疎懈。
○是日起。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齋戒三日。
○甲寅。
谕、昨據巴忠奏、去歲巴勒布頭人情願進表納貢。
慶麟等因其呈詞傲慢。
并未奏聞。
已将慶麟雅滿泰等、分别治罪矣。
今思巴勒布部落。
本非所屬。
且向未加以擾害。
伊既傾心内附。
欲求進貢。
何至有傲慢之語。
此不過因第巴噶布倫等、平時妄肆侵漁。
或于呈内略為申訴。
而噶布倫等、遂以傲慢為詞。
希圖掩飾。
慶麟等堕其術中。
竟爾駁回未奏。
夫使呈訴屬實。
自應将貪污之噶布倫等、嚴加究辦。
方足以服其心。
向來外夷内附。
懇請納貢之事。
亦所時有。
邊疆大臣、從未有匿不上聞者。
即各直省遇有讦告大臣事件。
一經奏聞。
朕必詳加究察。
不肯稍涉颟顸。
況以外番向化納款。
而因控告噶布倫等微嫌。
遂緻隐匿不奏。
有是理乎。
此事甚關緊要。
若不徹底查辦。
将來相率效尤。
尚複成何事體。
但巴忠摺内。
尚未将巴勒布呈詞如何倨傲之處。
詳晰聲叙。
着傳谕鄂輝、成德、巴忠等、即行悉心查訪。
務得其實。
此項呈詞。
經噶布倫譯出。
慶麟自已見過。
可即向伊詢問。
谕以在彼枷号。
尚屬從寬。
此事若再不實言。
倘從他人詢出。
朕必将伊從重治罪。
再巴勒布商頭哈瑚、現尚囚禁藏内。
或向彼查詢。
亦可探得實情。
且鄂輝成德等、不妨将巴勒布賊目喚至詢其起釁緣由。
并告以爾等去年懇請納貢。
因該大臣等未奏。
業經治罪。
爾等所遞呈内。
究系作何言語。
此時若原呈尚在。
可即送閱。
以便代為奏聞。
如有屈抑之處。
即當秉公究辦。
似此剀切曉谕。
伊等自必畢露悃忱。
朕所以必欲窮究底裡者。
蓋以欺隐之習。
不可不防其漸。
朕臨禦五十餘年。
無日不以勤政為念。
今雖年近八旬。
而惟日孜孜。
罔或稍懈。
于大小臣工功過。
一秉大公至正。
從不稍存假借。
此衆所共知者。
鄂輝、成德等、務須仰體朕意。
迅速查明據實覆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孫士毅孫永清奏、黎城至廣南二千餘裡。
道路險遠。
糧運維艱。
須安台五十餘站。
雇夫至十餘萬之多。
看所奏情形。
竟須另辦。
已有旨傳谕孫士毅、即酌量作速徹兵。
今富綱奏、由雲南出口。
至黎城已有四十站。
若複安站直至廣南。
又須增五十三台。
不但滇省官員。
不敷差委。
須向黔省調取。
而雇用人夫。
想亦不下十餘萬名之多。
如此紛紛徵調勞費。
更屬不赀。
況粵西尚因人夫難雇。
請令粵東幫同雇募。
又安能更為滇省代運。
現在該國境土已全為收複。
阮惠等畏罪逃回占城舊地藏匿。
計區區賊巢。
豈能□固抗拒。
我國家威棱遠播。
伊黎回部兩金川等處。
俱以次蕩平。
若将平定伊黎等一少半兵力。
移至廣南。
亦無難直搗賊巢。
但黎氏近年以來。
構亂多故。
而黎祁又複懦怯無能。
優柔廢弛。
左右亦無可恃之人。
安南雖屬彈丸僻壤。
然立國已久。
亦未必不關氣運。
今其國事如此。
看來天心已有厭棄黎氏之象。
此時即将阮惠等擒獲。
而黎維祁不能振作自強。
安知三五年後。
不又有如阮惠其人者複出。
豈有屢煩天朝兵力。
為之戡定之理。
即使不令黎維祁主持國事。
而伊子若弟内、又未必有勝于黎維祁之人。
朕從來辦理庶務。
無不順天而行。
今天厭黎氏。
而朕欲扶之。
非所以仰體天心撫馭屬國之道。
朕不為也。
況黎維祁業經複國。
安南大局已定。
又何必因屬國逋逃。
未獲。
将天朝錢糧兵馬。
徒滋勞費。
久駐炎荒。
是進剿廣南一事。
現在非不能辦。
揆之天時地理人事。
實有不值。
計此旨到時。
烏大經早已抵黎城。
與孫士毅會合。
孫士毅素性奮勉。
固無慮其畏難中止。
于功屆垂成之際。
反滋疎縱。
然伊系曉事之人。
亦不至冒昧嘗試。
知進而不知退。
此事就朕意主于徹兵者已居大半。
着再傳谕孫士毅、通盤籌畫。
如該督亦以為應徹。
即遵照前旨。
代黎維祁妥為安頓。
即可乘勢徹回。
毋緻交春陰雨。
道路難行。
緻士卒染患疾病。
多有未便。
但粵省兵丁。
孫士毅可以由巡查安南邊卡之便。
順道徹回。
其滇省兵丁。
現亦前抵黎城。
若仍由宣光興化徹回。
該處既非内地。
又距廣南不遠。
沿途未免多增一番防範。
廣西、雲南、本有接壤處所。
滇省兵丁。
似可亦從粵西進口。
再由内地回滇。
亦不至多為纡折。
如孫士毅、與烏大經酌定滇兵徹回時。
應從粵省行走。
即一面跟随粵省兵丁、同時并徹。
一面知照富綱、以便将安邊都竜等處防守之兵。
就近徹回滇省。
不必因宣光興化已經收複。
未便棄而弗守。
将孤軍在彼久駐。
或緻稍有疎虞。
若孫士毅、與烏大經、商酌滇省官兵。
仍可由宣光興化一路徹回。
較為便捷。
亦無不可。
總在該督籌畫萬全。
何處妥便。
即于何處行走。
不必因有此旨。
稍為拘泥。
○乙卯。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後殿。
○谕軍機大臣曰、阮惠既經遠竄。
安南境土。
除大兵攻克之處北、太原、宣光、興化外。
其餘如海陽、山南、山西、安廣各道。
俱經傳檄收複。
區區廣南一隅。
豈能始終□固。
況我國家德威遠布。
無攻不克。
若以大兵直禱賊巢。
原無難殲擒首惡。
但現在賊人所據之處。
本系占城故地。
其黎氏境土。
業經收複。
已足完局。
且現在敵糧既無可因。
設台運送。
計用夫十五六萬名。
較之官兵轉多數倍。
徵調紛繁。
尤非政體。
朕思黎氏立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