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未經入伏以前。
水勢已如此增長。
将來入伏後。
尤應加倍慎重。
不可稍涉大意。
此時書麟、甫由京啟程。
至彼尚需時日。
着傳谕蘭第錫、務當督饬在工文武各員。
一律留心防護。
以期各工穩固。
黃流順軌。
方為妥善。
○
○又谕、本日蘭第錫奏、徐城北門志樁。
原存長水七尺八寸。
五月初七、八、九等日。
驟長水五尺六寸。
新舊共一丈三尺四寸。
水勢浩瀚。
督同道将等。
分投晝夜搶辦。
現已消退二尺餘寸。
各工俱穩固無虞等語。
豫省黃河。
地居江南上遊。
今徐城志樁。
已長水至一丈三尺。
河南水勢。
自必先行加長。
該處險要堤壩。
曾否保護穩固。
何以未據李奉翰奏報。
豈不知朕廑念河工。
無時或釋耶。
着傳谕該督、将豫省黃流增長丈尺。
及各工平穩情形。
即行具奏。
以慰廑注。
○
○又谕、前因特古斯們都、本系副總管。
是以補授伊父碩通總管遺缺。
并非令其子承襲。
已傳谕永保、此後酌量奏請矣。
但恐日久怠忽從事。
着再傳谕保甯、将此事特辦專稿。
交代後任将軍等。
俟特古斯們都出缺時。
斷不可将伊子孫。
奏請補授總管。
伊子孫即有勞績。
不拘何官。
皆可保奏。
惟不準再任總管也。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己亥。
谕曰、尹壯圖、前經降旨以内閣侍讀用。
但念員缺甚少。
補授無期。
着加恩以禮部主事即用。
○
○又谕曰、伍拉納奏、查明捕盜奮勉之文武。
分别奏咨辦理一摺。
閩省文武各員弁。
經伍拉納饬委緝拏洋盜。
該員等均能認真出力。
前後緝獲多名。
甚屬可嘉。
丁朝雄、錢受椿、胡世铨、徐夢麟、雖系專阃道府大員。
分當宣力。
但始終奮勉。
獲盜甚多。
着加恩一體交部議叙。
同知黃奠邦等八員。
獲盜俱在十名以上。
着送部引見。
但該員等。
均系捕盜得力熟手。
現在尚有逸盜未獲。
若令其同時赴京引見。
恐該省緝捕乏人。
着該督酌量。
先令一二人給咨送部。
俟該員引見回閩後。
再行陸續咨送。
方為妥協。
其在本境堵截拏獲逸盜十名以下之文職知府德泰等十八員。
武職署副将海隆阿等十八員。
俱着交部。
按照伍拉納造送清冊。
分别酌予議叙。
以示鼓勵。
餘着照該督所請行。
○
○谕軍機大臣等、昨軍機大臣面奏、阿桂之子阿必達病故等語。
阿桂年高。
恐因此事悲切。
體氣失調。
着賞給奶餅一匣。
阿桂務須仰體朕意。
善自寬慰。
○又谕、據伍拉納等奏、委署台灣道府印務。
并劄會水師提督、暫緩内渡一摺。
所奏是台灣民風刁悍。
地方緊要。
甫經奎林等懲創以後。
必須熟手經理。
方足以資整頓。
該督等所奏署理道篆之楊廷理、前已有旨。
将該員補授台灣道矣。
至奎林回赴廈門。
接受水師提督印務。
自應俟丁朝雄渡台。
及新任道員到任後。
再回廈門。
俾得互相交替。
于海外地方。
益昭慎重。
俱着照該督所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