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不能騎射。
咨會督臣題參。
請旨勒令休緻等語。
粵西為邊疆要地。
所有該處營伍。
自宜勤加訓練。
随時整饬。
千總把總等官。
雖系微末。
已不當以騎射生疎之人。
任聽濫竽。
至參将遊擊都司。
為營中表率。
而旗員更不應聽其戀棧。
尤應留心考核。
如有精力衰憊。
弓馬平常者。
自當即時參劾。
毋令贻誤營伍。
今提督彭承堯、甫經調任。
所奏參革各員。
除千把外委外。
竟有參将遊擊都司等員。
均因衰老患病。
不能騎射。
而胡松阿及阿爾繃阿。
俱身系旗人。
更不應任其衰病贻誤。
可見該省營伍廢弛。
已非一日。
各省營伍事務。
總督提督。
俱有統轄之責。
似此大小營弁。
技藝生疎。
皆由總督提督平時因循積玩所緻。
前任署督郭世勳、業已病故。
姑免置議。
提督梁朝桂、現已調任湖廣。
而從前粵西任内。
不能整頓營伍。
咎實難辭。
梁朝桂、着交部嚴加議處。
以為廢弛者戒。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惠齡前來熱河陛見。
詢以湖北停止鼓鑄一事。
據稱湖北省每年額鑄錢八萬六千餘串。
除搭放兵饷。
及工料錢三萬九千餘串外。
每年多有積存卯錢。
近日錢價較賤兵丁饷項。
亦樂于支放銀兩。
不願關領錢文。
若改放銀兩。
實于兵丁為便。
其錢局鼓鑄。
竟可多停數年。
至川省近日省城、及各府屬。
節經查禁。
小錢較少。
而近邊甯遠一帶。
現尚沿用小錢。
皆由與雲南境壤相接。
該處小錢流入川省。
是以尚多沿用等語。
前因各省小錢在在充斥尤以雲貴四川為甚。
業經降旨饬谕。
小錢之弊。
出于民間私鑄者。
不過十之二三。
出于錢局減小多鑄者。
竟有十之七八。
若不揣其本而齊其末。
于事仍屬無益。
所有雲貴二省。
不但鼓鑄竟應永遠停止。
其查禁小錢一事。
尤不可不實力整頓。
現在湖廣因卯錢存積過多。
經畢沅等奏請暫停鼓鑄。
尚為留心。
但該省每年額鑄八萬串。
除搭放兵饷外。
尚存四萬餘串。
似此陳陳相因。
徒置無用。
而兵丁等又樂于支銀。
而不願支錢。
是竟應将兵饷滿支銀兩。
其錢局鼓鑄。
僅停止一二年。
年分尚少。
竟應多停數年。
俟至必須開爐時。
再行奏請辦理。
其漢口地方。
為雲貴四川等省總彙處所。
奸民雜處。
私鑄私販。
易滋弊端。
更令随時查禁。
不可日久生懈。
至雲貴二省小錢充斥。
由來已久。
富綱等既并未認真查禁。
又不奏請停鑄。
實屬非是。
此時若再不實心督率。
嚴行查辦。
緻小錢仍複蔓延他省。
則惟該督撫是問。
四川省現經查禁之後。
小錢雖已減少。
而近邊一帶。
根株仍未能淨盡。
該省鼓鑄。
業經降旨永遠停止。
其查禁小錢一事。
福康安尤當實力董率。
不避嫌怨。
留心查辦。
務使近邊等處小錢淨絕。
一律行用大錢。
永杜弊端。
毋使日久通省又複相沿行使。
方為不負委任。
○又谕曰、福甯奏報通省得雨情形。
據稱衮沂等屬。
田禾愈加芃茂。
濟、東、武、臨等屬。
晚禾滋長。
可期轉歉為豐等語。
覽奏欣慰。
但閱所開得雨清單。
各該州縣得雨四五寸及深透者固多。
惟曹州府屬朝城、觀城、範縣、僅得雨一寸。
青州府屬昌樂縣得雨一二寸。
若前此已屢獲沾膏。
而此次又得雨一二寸。
則接潤含滋。
田禾自可期其長發。
若如曹州、青州、所屬。
得雨止此一次。
而又不過一二寸。
究恐未能沾足。
着傳谕福甯、即速查明得雨一二寸各地方。
倘有大田未能布種。
或緻成災。
有需酌量接濟之處。
迅即據實具奏。
毋稍諱飾。
不可使一夫失所。
○以内閣學士台布、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豁除四川松潘廳屬裡河溝、墾不成熟地二百三畝有奇額賦。
○豁免雲南運京沉溺銅六萬六千九百斤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宿州民高某妻王氏。
四川富順縣民郭萬珠妻傅氏。
○丙子。
谕、戶部議駁廬鳳道刁玉成、請将五十九年分。
應賠鳳陽關赢餘短少銀兩。
分限四年完繳一摺。
此次鳳陽關短少赢餘銀五萬餘兩。
經朕格外加恩。
僅令着賠二萬兩。
自應照部議即行完繳。
第念該監督養廉不甚優厚。
刁玉成任内。
現在尚有五十七八兩年應賠銀兩未完。
所有五十九年分應賠短少赢餘銀二萬兩。
着加恩自丙辰年為始。
分限二年完繳。
以示格外體恤。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阿桂等奏查禁小錢一摺。
已交步軍統領衙門、五城、順天府、一體查辦。
但查禁小錢。
最易滋弊。
若奉行不善。
則畨役胥隸捕快等、即藉端擾累。
于鋪戶實在私用小錢者。
轉得受賄。
置之不問。
而于無幹商民。
辄借查禁為名。
任意勒索。
此等弊端。
均所不免。
現在戶工二局。
已據阿桂等議令各減二十卯。
其各省鼓鑄。
亦經通饬各督撫酌量停止。
以期正本清源。
其民間行用小錢。
自必日就減少。
各該衙門。
惟當督饬畨役胥隸捕快等、留心稽察。
妥協查辦。
不可稍任藉端勒索。
欲去一弊而轉滋十弊。
方為有益。
綿恩現署步軍統領。
自與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