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紳殷德為内務府大臣。
○丙申。
谕、伊犁塔爾巴哈台之厄魯特等。
數十年來。
感戴朕恩。
于一切差使。
俱誠心奮勉可嘉。
現雖有一兩及五錢饷銀二千三百餘分。
但伊等生齒日繁。
因差使較多。
将閑散搭派。
生計未免拮據。
着加恩添賞一兩錢糧一千分分為二千分。
交該将軍、參贊大臣等、合計伊犁塔爾巴哈台之閑散厄魯特數目給與以示體恤。
○又谕曰、豐紳殷德、已補授内務府大臣。
仍着管理奉宸苑事務。
所有奉宸苑卿員缺。
着惠倫補授。
并兼尚茶正行走。
○又谕曰、吉慶奏、審明匪徒倡立邪教、拒捕毆官一案。
摺内稱、臨海縣人李鶴臯。
在仙居縣上坑山燒香集衆。
該縣鄒大訓、帶同典史漆淳美外委張君耀往拏。
匪黨拒捕。
毆傷漆淳美腳腕等處。
該令同汛弁踵至督拏。
并有附近鄉民張大勇等。
聚集多人。
幫同兵役。
将匪徒即時拏獲等語。
匪徒倡立邪教。
聚衆斂錢。
複敢拒捕傷官。
不法已極。
吉慶督率屬員。
拏獲首夥多犯。
即時審拟完結。
所辦尚屬妥速。
該縣鄒大訓、訪聞要案。
即同典史外委等前往親拏。
而典史漆淳美、當受多傷。
俱屬奮勉出力。
鄒大訓、漆淳美、張君耀、均着送部引見。
仍着該撫饬令鄒大訓、漆淳美、輪流赴京。
酌留一員在縣。
以資彈壓。
所有督拏之該道府。
俱着交部議叙。
失察職名。
加恩寬免。
至鄉民張大勇等、見匪黨拒捕毆官。
激于公憤。
聚集多人。
幫同兵役擒捕。
甚屬可嘉。
吉慶僅各賞給銀牌。
不足以示獎勵。
着吉慶即行确查出力之鄉民等。
按名各傳旨賞銀五兩。
俾該縣民人。
鹹知滋事抗官者立正刑誅。
奮勉急公者均邀優賞。
自必益加懲勸。
勉為良善也。
○丁酉。
上禦正大光明殿。
賜朝正外藩等宴。
召科爾沁親王旺紮勒多爾濟、巴林親王品級郡王巴圖、喀喇沁親王品級郡王滿珠巴咱爾、土默特貝勒理藩院額外侍郎索諾木巴勒珠爾、喀爾喀親王固倫額驸拉旺多爾濟、奈曼郡王拉旺喇布坦、土爾扈特郡王巴特瑪烏巴錫、貝勒默們圖、貝子沙喇扣肯、喀什噶爾三品阿奇木伯克吐魯番郡王伊斯堪達爾等、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戊戌。
月食。
○谕、前降谕旨普免天下積欠。
令各督撫查明具奏。
茲據伍拉納等奏、福建省節年未完正耗二項、又漳泉二屬上年被水之晉江等五縣、未完節年積欠。
奏請緩徵。
謹一并列入。
共銀八十一萬九千一百餘兩等語。
漳泉二屬。
上年偶被水災。
疊經降旨加兩倍賞恤。
并免秋糧。
其曆年積欠。
雖屬緩徵之款。
自應一體豁免。
俾窮檐永免追呼。
所有該省節年未完、及晉江等縣因災緩徵銀八十一萬九千一百餘兩。
俱着加恩全行寬免。
以示朕錫福延禧。
覃敷恺澤。
恩加無已至意。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卷之一千四百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