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務。
即可就近交英善暫行兼攝。
以便聞嘉言速赴廣西調任。
西成調任四川。
和琳即其本省總督。
仍可令其随營辦事。
較為得力。
俟大功告竣。
再赴新任。
○又谕曰、福康安、和琳、奏官兵攻克沙兜寨等處苗寨一摺。
内稱連日駐劄大烏草河。
該處有大山一道。
地勢險峻。
苗寨甚多。
所有鴨保、鴉酉、天星寨等處。
遠近山勢。
約略可見。
賊匪往來出沒。
俱于沙兜寨聚集。
随督率将備等。
分路進攻。
将沙兜盤喇等處寨落。
番行攻克等語。
此次官兵在大烏草河駐劄。
躧探賊匪。
俱于沙兜寨聚集。
密派額勒登保等分路繞道前進。
福康安等統領勁旅。
由正路進攻。
該處山坡陡窄。
險峻異常。
賊苗築卡守禦官兵圍繞賊寨。
并力夾攻。
随将沙兜盤喇多喜等處寨落。
悉行攻克。
殲斃苗匪無數擒獲。
活賊多名。
實屬出力可嘉。
又據福甯奏、鎮筸一帶賊匪。
連日前來滋擾。
該督與蘇靈密商。
歸并一處。
協同防禦。
殺死苗匪甚衆等語。
鎮城關系緊要。
連日以來。
因該處兵力稍單。
正深廑念。
今據福甯奏、現已固守無虞該督與蘇靈合并一處。
與賊打仗多日。
晝夜不息。
亦屬出力可嘉。
福康安、和琳、福甯、額勒登保、德楞泰、達音泰、花連布、蘇靈、俱着交部議叙。
其在事出力人員。
并着福康安等查明。
一并咨部議叙。
所有此次攻克沙兜等寨。
及鎮筸打仗兵丁。
俱着賞給一月錢糧。
以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大烏草河水勢漲發賊人又拚命拒守官兵守待無益。
已谕令福康安另尋别路。
繞赴賊巢。
為暗度陳倉之計。
今福康安等先将附近大烏草河之沙兜、盤喇多喜汲河獨蓋等寨。
悉行攻克。
想福康安之意。
自亦以沿河賊寨。
先行廓清。
即可出其不意覓路徑渡。
正與朕前降谕旨相合。
現在官兵愈進愈遠。
一切糧運軍火。
防賊抄截後路。
尤關緊要。
各處防範接應在在均須兵力昨已有旨如兵力不敷。
即于川黔附近營分。
檄調應用。
今福康安等添雇壯健鄉勇。
酌派營弁督領。
分撥各隘口協同防堵。
所見甚是亦與谕旨相合。
如所雇壯健鄉勇。
仍不敷分撥。
即遵昨旨、添調官兵。
亦無不可此次福康安等布置一切悉協機宜。
而官兵分投攻撲無不奮勇争先。
均屬可嘉。
又據福甯奏、鎮筸一帶賊匪。
晝夜前來攻撲經官兵痛加擊殺等語。
連日以來。
因鎮筸一帶兵力稍單。
賊匪肆行焚搶。
正深廑念。
今得此奏。
知鎮城固守無虞。
福甯與蘇靈合并一處。
督率官兵與賊打仗多日。
晝夜不息。
亦甚出力。
已另降谕旨、将福康安、和琳、福甯等、交部議叙。
都司廣惠、守備從大雄、因剿賊陣亡。
殊為可惜。
廣惠着照遊擊例議恤。
從大雄照都司例議恤。
又據福康安等奏、訊之拏獲活賊。
供稱石柳鄧、由土空一帶、輾轉逃竄。
現與石三保、仍同在一路等語。
目下全在福康安等倍加努力。
設法進攻。
一經擒獲首惡。
其餘當不攻自潰。
即鎮筸一帶賊匪。
亦必立時瓦解。
○又谕、據都察院奏、山西洪洞縣民郝天壽、呈控該縣因災積欠常平倉谷七千餘石。
遞行倒換作為現年應還之款。
未得一體豁免。
又藉稱應差派捐谷石。
編排保甲。
勒派銀兩等款。
請派員審辦等語。
各省民欠。
特經降旨普免。
且山西一省。
前據該撫奏稱、并無積欠。
及因災緩帶各項。
何以洪洞一縣。
猶有積欠倉谷、至七千餘石之多。
如果該縣有更換領狀。
改舊作新情弊及藉端勒派銀谷等事。
自應徹底根究或系郝天壽曾充總甲。
别有挾嫌誣控情事亦不可不按律懲治。
以警刁風。
前經降旨、令景安于陝西富平、安定兩案審明完竣。
即順赴山西審辦壽陽縣擅砍官樹一案。
勒保會審事竣。
來京陛見必由山西經過。
着傳谕景安、勒保于路過洪洞時。
将郝天壽控告之案。
及壽陽擅砍官樹一事。
一并會同秉公嚴審定拟具奏。
○辛卯。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運閩米石船隻經過調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