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得那個什麼水來着,我一想起來就就發寒。
”先前他們已來過一次,她從那個巴掌大的盒子裡取出一瓶藥劑,混着水後,就讓卡魯伊灑遍整個神殿,而後又關上殿門,本來他還在想,伸手不見五指能看到這麼,等過了一小會兒,神殿的地闆,神台,以及牆壁上都染上了一層發光的藍白色,那景象真是說不出的詭異。
“不是什麼水來着,那是魯米諾試劑,用來測驗血迹的。
”她沒好氣地又彈了一記他的額頭,查案第一要素就是要找到第一案發現場,而有屍體的地方卻不一定是第一案發現場,所以她才會用魯米諾試劑作檢測,好在她二十一世紀的工具還保存完整,否則就困難了。
血是一種很奇特的液體,即使清洗得看不見了,其中的血紅素依然會殘留下來,而且可以保存相當長一段時間,隻要用魯米諾試劑噴過有可能沾有血迹的地方,血紅素就會呈現藍白色熒光。
因此,她檢驗出池邊的血迹太少,和被砍腦袋留得血不相符,而這裡卻有着大量的鮮血,她百分百肯定這裡才是第一案發現場,但疑惑也就來了。
“我問你們一個問題。
”她回首突然看着他們。
五人驚異莫名,但還是點了點頭。
“你們覺得把人的頭砍了以後,要分開頭和身體,是把頭搬走方便,還是搬身體方便。
”
多駭人的問題,即使現在是大白天,他們聽聞後頸上象似被寒風吹過似的不禁打起冷顫,但這個問題,就連白癡也能回答。
“當然是頭了,努旺達二世陛下身材高大,但頭就那麼一點,當然搬頭了。
”回答的是卡魯伊,“這個問題很蠢啊!”
其餘幾人也一緻認同的點頭,不過那個蠢字,可沒敢說出來。
“很好。
”她知道這個問題很蠢,但不是她蠢,“你們不覺得兇手很蠢嗎,他偏偏就把身體給搬到了蓮花池裡了。
從這裡到蓮花池,要途經一道長廊,要走五分鐘,兇手為何如此做。
”
她的話頓時讓五人察覺到了可疑之處。
“還有,頭比較容易藏起來,可是身體不行,兇手難道不怕搬身體的時候,被人看到嗎?”
“這的确有點怪異。
”路斯比沉思道,既然是殺人,那就該小心行事才對,為何這樣大廢周章。
“難道兇手真是個笨蛋。
”卡布斯不假思索地說道。
她輕笑,“我并認為這是兇手笨,而是他這麼做必然有理由。
”
“什麼理由?”卡奧利顯得有些急不可待,這讓他想起了兩年前在卡哈格的事情,她遊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