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夫父張孟為灌嬰舍人,得幸,薦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
(灌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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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青父鄭季,與衛媪通生青,青有同母兄衛長君及姊子夫,故青冒姓衛氏。
(衛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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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後褒魯節侯公子寬薨,侯相如嗣,更姓公孫氏,複更為姬氏。
(恩澤侯表。
)○禁逾侈漢初定,與民無禁。
(叙傳師古曰,國家不設車旗衣服之禁。
)
高祖八年,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賈人毋得衣錦繡绮縠??纻罽,操兵乘騎馬。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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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後時,複弛商賈之律,然市井子孫,亦不得為吏。
(食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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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時,賈誼上疏曰,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内之閑中,是古天子後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白縠之表,薄绮之裡,緁以偏諸,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且帝之身,自衣皂绨,而富民牆屋被文繡,天子之後,以緣其領,庶人{薛女}妾緣其履,此臣所謂舛也,豈如今定經制,使君君臣臣,上下有差,而後有所持循矣。
(本傳。
)
武帝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
(本紀臣瓒曰,漢帝年紀六月,禁逾侈,七月閉城大搜索逾侈者也,師古曰,逾法度而奢侈者也。
)三年秋,大搜。
(本紀。
)
元帝時,貢禹奏言,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節儀,後世争為奢侈,轉轉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绔刀劍,亂于主上,主上時臨朝入廟,衆人不能别異,今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其日久矣,矯複古化,在于陛下,天子納善其忠,乃下诏令太仆減食谷馬,水衡減食肉獸,省宜春下苑,以與貧民,又罷角抵諸戲,及齊三服官。
(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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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永始四年,诏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蓄奴婢,被服绮縠,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緣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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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即位,下诏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亡限,與民争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關内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吏民三十人,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蓄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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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帝元始三年,王莽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
(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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