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之于策,量其大小,置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有欲射者随其所以而釋之,以知優劣,射之言投射也。
)
何武王嘉馬宮翟方進,皆以射策甲科為郎。
房鳳以射策乙科為太史掌故。
匡衡射策甲科,以不應令,除為太常掌故,調補平原文學。
兒寬詣博士受業,以射策為掌故,以功次補廷尉文學卒史。
(并本傳。
)○明經龔遂以明經為官。
(本傳。
)袁良舉明經為太子舍人。
(袁安傳。
)
孔安國貢禹夏侯勝張禹,并以明經為博士。
眭宏翟方進,以明經為議郎。
召信臣以明經甲科為郎。
(并本傳。
)○明法鄭崇父賓以明律令為禦史。
薛宣以明習文法,诏補禦史中丞。
(并本傳。
)○治劇何并陳遵,皆舉能治劇,為令。
尹賞舉能治劇,徙頻陽令。
原涉舉能治劇,為谷口令。
(并本傳。
)○異科
元封五年,名臣文武欲盡,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将相及使絕國者。
孝昭始元五年,诏舉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
元鳳元年,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
孝宣本始元年,地震,诏内郡國舉文學高第各一人,地節三年,诏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裡者各一人。
元康元年,诏博舉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學,明于先王之術,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元康四年,诏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舉茂材異倫之士。
孝元初元三年,诏丞相禦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
永光元年,诏丞相禦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
建昭四年,臨遣谏大夫博士循行天下,舉茂材特立之士。
孝成河平四年三月,日有蝕之,遣光祿大夫博士,行舉瀕河之郡,舉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陽朔二年,奉使者不稱诏,丞相禦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鴻嘉二年,诏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永始三年正月,日有蝕之,臨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元延元年,诏曰,乃者日蝕星隕,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以上并本紀。
)
哀帝初,平當奏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下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部刺史三輔三河宏農太守,舉吏民能者,莫有應書。
(溝洫志。
)
建平元年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