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廉(孝廉附)
孝文十二年,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令,豈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谒者勞賜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
(師古曰,自二百石以上每百石加三匹也。
)
孝景後二年,诏曰,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亡訾又不得官,朕甚湣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
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并本紀。
)
董仲舒曰,臣愚以為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故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
(本傳。
)
元朔元年冬,诏曰,朕深诏執事興廉舉孝,今或至阖郡而不薦一人,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不舉孝,不奉诏,常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本紀。
)
孝宣黃龍元年,诏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賢材,自今以來毋得舉。
(本紀,韋昭曰,吏六百石者,不得複舉為廉吏也。
)
孝平元始元年,令宗室,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
(本紀。
)趙廣漢為平準令,察廉,為陽翟令。
朱博以太常掾,察廉,補安陵丞。
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
薛宣以大司農鬥食屬,察廉補不其丞。
光祿勳于永除王嘉為掾,察廉為南陵丞,複察廉,為長陵尉。
張敞補太守卒史,察廉為甘泉倉長。
黃霸察廉補河東均輸長,複察廉為河南太守丞。
尹賞以郡吏察廉,為樓煩長。
王吉以郡吏舉孝廉,為郎。
(并本傳。
)池陽令舉廉吏獄掾王立。
(薛宣傳。
)京房以孝廉,為郎。
師丹孟喜,并舉孝廉,為郎。
劉輔舉孝廉,為襄贲令。
平當察廉,為順陽長。
(并本傳。
)○孝弟力田孝惠四年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複其身。
高後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文十二年三月,诏以戶口率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