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正名之至意!此诏。
這诏頒發,廷臣大嘩,公舉脫脫入朝,請順帝取消前命。
脫脫卻也不辭,便馳入内廷,當面谏阻。
順帝道:“你為了國家,逐去伯父。
朕也為了國家,逐去叔嬸;伯父可逐,難道叔嬸不可逐麼?”數語調侃得妙,想是有人教他。
說得脫脫瞠目結舌,幾乎無可措詞。
旋複将太皇太後的私恩,提出奏陳,奈順帝置諸不理!又做啞子了。
脫脫隻好退出,衆大臣以脫脫入奏,尚不見從,他人更不待言,一腔熱忱,化作冰冷。
太皇太後蔔答失裡,又沒有甚麼能力,好似廟中的城隍娘娘一般,前時鑄像裝金,入廟升殿,原是莊嚴得很,引得萬衆瞻仰,焚香跪叩,不幸被人侮弄,舁像投地,一時不見甚麼靈效,遂彼此不相敬奉,視若刍狗,甚至任意蹴踏,取快一時,煞是可歎!此附确切。
且說文宗神主,已由脫脫木兒撤出太廟,複由順帝左右奉了主命,逼太後母子出宮。
太後束手無策,唯與幼兒燕帖古思相對,痛哭失聲。
怎奈無人憐惜,反且惡語交侵,強行脅迫,太後由悲生忿,當即草草收拾,挈了幼兒,負氣而出。
一出宮門,又被那一班狐群狗黨,扯開母子,迫之分道自去,不得同行。
古人有言,生離甚于死别,況是母子相離,慘不慘呢!适為禦史崔敬所見,大為不忍,忙趨入台署中,索着紙筆,繕就一篇奏牍,大旨說的是:
文皇獲不軌之愆,已撤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鴻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
惟念皇弟燕帖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明皇當上賓之日,太子在襁褓之間,尚未有知,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為心,則皆子孫,固無親疏,以陛下之心為心,未免有彼此之論。
臣請以世俗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産,尚置義田,宗族困阨者為之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一夫一婦,無不得其所。
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适足贻笑邊邦,取辱外國!況蠻夷之心,不可測度,倘生他變,關系非輕,興言至此,良為寒心!臣願殺身以贖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迎歸太後母子,以全母子之情,盡骨肉之義。
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幸甚!
繕就後,即刻進呈,并不聞有甚麼批答,眼見得太後太子,流離道路,無可挽回。
太後到了東安州,滿目凄涼,舊有女侍,大半分離,隻剩了老媪兩三名,在旁服役,還是呼應不靈,氣得肝膽俱裂,即成痨疾。
臨殁時猶含淚道:“我不聽燕太師的言語,弄到這般結果,悔已遲了!”嗣複倚榻東望道:“我兒!我兒!我已死了!你年才數齡,被讒東去,料也保不全性命,我在黃泉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