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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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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

作者:谷应泰

分類:曆史小說

狀態:已完結

更新:2025-06-03 10:38

最新:卷八十

明史紀事本末 簡介

  懷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賊李自成陷京師,帝崩于煤山,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範景文死之。初,賊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為,歎曰:“身為大臣,不能從疆場少樹功伐,雖死奚益!”十八日   召對,已不食三日矣。飲泣入告,聲不能續。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經,家人解之,乃賦詩二首,潛赴龍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經。   戶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倪元璐聞難,曰:“國家至此,臣死有餘責。”乃衣冠向阙,北謝天子,南謝母。索酒招二友為别,酬漢壽亭侯像前,遂投缳。題幾案雲:“南都尚可為。死,吾分也。慎勿棺衾以志吾痛。”因诏家人曰:“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屍。”乃缢死。三日後,賊突入,見之顔色如生,賊驚避他去。一門殉節,共十有三人。   左都禦史李邦華聞難,歎曰:“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複何辭!但得為東宮導一去路,死,庶可無憾已矣。勢不可

《明史紀事本末》 清谷應泰撰。80卷。斷代紀事本末體史書。作者 博采張岱《石匮藏書》、談遷《國榷》及各種私家野史,綜合史料、彙列專題,于順治十五年(1658年)撰成,記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近300年明之史事。此書述治亂興衰之事尤詳,農民起義專題多達15篇。宦官閹黨專權、倭寇侵略我國東南及修治運河、治水江南、礦稅之害等,均有專篇記述。 此書早于官修《明史》80年撰成,可作考證《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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