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宰币聘修志,兄於史事久負,不得小試,此行宜踴躍。仆有何知,乃承辱詢。抑盛意不可不複,敢於平日所留意者,約舉數條,希高明裁擇!有不然處,還相告也。 一、州郡均隸職方,自不得如封建之國别為史,然義例不可不明。如傳之與志,本二體也。今之修志,既舉人物典制而概稱曰志,則名宦鄉賢之屬,不得别立傳之色目。傳既别分色目,則禮樂兵刑之屬,不得仍從志之公稱矣。竊思志為全書總名,皇恩慶典,當錄為外紀;官師铨除,當畫為年譜;典籍法制,則為考以著之;人物名宦,則為傳以列之。變易名色,既無僣史之嫌;綱舉目張,又無遺漏之患。其他率以類附。至事有不倫,則例以義起,别為創制可也。瑣屑繁碎,無關懲創,則削而不存可也。詳贍明備,整齊畫一,乃可為國史取材;否則縱極精采,不過一家小說耳,又何裨焉? 一、今世志藝文者,多取長吏及邑紳所為詩賦記序雜文,依類相
《文史通義》 中國古代文史理論著作。章學誠著。本書通行有《章氏遺書》本,1921年吳興劉承幹刻印。1956年12月中華書局據此排印出版,1961年9月第2次印刷。章學誠所著除本書外,還有《校雠通義》内篇3卷,《方志例略》2卷,《文集》8卷等。後人合刊為《章氏遺書》。全書8卷,分内外篇,各收文章61篇。共計25萬字。史文并論,論文部分主要有《詩教》、《文德》、《文理》、《古文十弊》等篇。本書在文學上的理論主張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