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若初無城及雖有城而不固,并加完築。
器甲朽敝不可用者,繕治之。
”右正言韓绛,言青武人,不可獨任。
帝以問龐籍,籍曰:“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為所制,而号令不專,不如不遣。
”乃诏廣南将佐皆禀青節制,若孫沔、餘靖分路讨擊,亦各聽沔等指揮。
甲申,侬智高複入邕州,知州宋克隆棄城。
克隆承賊踐蹂之後,不營葺守備,頗縱士卒下諸山寨,殺逃民,詐為獲盜,一級賞錢十千文,詐給親兵貼,以為嘗有功。
及智高再至,克隆無以禦賊,遂遁去。
丁亥,夏主遣使如遼,乞弛邊備,防遼即遣蕭友括往谕之。
戊子,遼主如顯、懿二州。
庚寅,帝謂輔臣曰:“比日言政事得失者少,豈非言路壅塞所緻乎!其下閤門、通進銀台司、登聞理檢院、進奏院,自今州縣奏請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
”
甲午,诏:“比有軍卒邀車駕進狀而衛士失呵止者,其貸之。
”帝初幸景靈宮,既登辇,因戒衛士:“今歲天下舉人皆集京師,如有投訴者,勿呵止之。
”及軍卒進狀,衛士亦不之禁,有司欲論罪,帝具以其事語輔臣而貸之。
遼以南院大王潞王劄拉為南院樞密使,進封越國王;遼興軍節度使蕭虛烈封鄭王。
戊戌,遼主射虎于南撒葛柏。
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遼增谥文獻皇帝為文獻欽義皇帝,及谥二後曰端順,曰柔貞,複更谥世宗孝烈皇後為懷節。
丁未,增孝成皇帝谥曰孝成康靖皇帝,更谥聖神宣獻皇後為睿智。
先是以知制诰長社何中立知秦州,谏官、禦史皆言中立非邊才;己酉,改知慶州。
中立奏曰:“臣不堪于秦,則不堪于慶矣,願守汝州。
”不報。
會戍卒有告大校受贓者,中立曰:“是必挾它怨也。
鞭告者,竄之。
或謂:“貸奸可乎?”中立曰:“部曲得持短長以制其上,則人不安矣。
”
癸醜,以都官員外郎大名郭申錫為侍禦史。
申錫嘗知博州,戍兵出巡,有欲脅聚為亂者,申錫戮一人,黥二人,乃定。
奏至,帝謂執政曰:“申錫小官,臨事如此,豈易得也!”京東盜執濮州通判井淵,诏移申錫知濮州。
至未閱月,兇黨悉獲。
戊午,诏免江西、湖南、廣南民供軍需者今年秋稅十之三。
庚申,賜故參知政事蔡齊墓次所建佛祠曰寶嚴。
初,齊母張氏請賜,中書以為無例;帝特賜之,因謂輔臣曰:“朕臨禦以來,命參知政事多矣,其間忠純可紀者,蔡齊、魯宗道、薛奎而已。
宰臣如王曾、張知白,皆履行忠謹,雖時有小失,而終無大過。
李迪心亦忠樸,但言多輕發耳。
”龐籍等對曰:“才難,自古然也。
”帝複曰:“朕記其大,不記其小,然皆近名臣也。
”
谏官韓贽言:“發運使舊例雖嘗入奏,不聞逐次改官。
乞今每歲更不許赴京奏事,隻差一人附奏年額足數。
”诏:“發運使自今押米運至京城外,更不朝見。
”
甲子,遼主次中會川。
回鹘遣使貢名馬、文豹于遼。
丙寅,遼錄囚。
十二月,壬申朔,廣西钤轄陳曙擊侬智高,兵敗于金城驿,東頭供奉官王承吉、白州長史徐噩死之。
曙素無威令,既與賊遇,士卒猶聚博營中,使承吉将宜州忠敢兵五百為先鋒,倉卒披甲以前,遂緻覆軍。
丁醜,以樞密直學士程戡為端明殿學士、知益州。
初,孟知祥據蜀,李順起為盜,歲皆在甲午。
或言明年甲午,蜀且有變,帝謂龐籍曰:“朕擇重臣鎮撫西南,莫如戡者。
”遂再使守蜀。
前守多以嫌不治城,戡獨修築之。
戊子,知桂州餘靖言:“交趾累移文乞會兵讨賊,而朝廷久未報。
觀其要約甚誠,縱未能滅賊,亦可使相離貳。
”朝廷從其請。
已而狄青奏:“李德政聲言将步兵五萬、騎一千赴援,此非情實;且假兵于外以除内寇,非我利也。
以一智高橫蹂二廣,力不能讨,乃假蠻夷兵。
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願罷交趾兵勿用,且檄靖無通交趾使。
”人鹹服青有遠略雲。
先是迩英閣講《尚書·無逸》。
帝曰:“朕深知享國之君宜戒逸豫。
”楊安國言:“舊有《無逸圖》,請列屏間。
”帝曰:“朕不欲坐席背聖人之言,當别書置之左方。
”因令丁度取《孝經》之《天子》、《孝治》、《聖治》、《廣要道》四章對為右圖,命王洙書《無逸》,知制诰蔡襄書《孝經》,又命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為二圖序,而襄書之。
甲午,洙、襄皆以所書來上。
乙未,錄顔真卿後。
戊戌,遼以鄭王虛烈為北府宰相,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義先為特裡衮,釋役徒限年者。
庚子,谏官韓绛因對而言曰:“天下柄不下移,事當簡出睿斷。
”帝曰:“朕固不憚處分,所慮未中于理,故每欲先盡大臣之慮而後行之。
”绛又言:“林獻可遣其子取書抵臣,多斥中外大臣過失。
臣不敢不以聞。
”帝曰:“朕不欲留中,恐開告讦之路。
第持歸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