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申,門下侍郎薛昂奏:“承诏編集王安石遺文,乞差驗閱文字官三員。
”從之。
霍石陷遼之海北州,趨義州,軍帥和勒博擊敗之。
甲戌,遼通、祺、雙、遼四都之民八百馀戶降于金,金主命分置諸部,擇膏腴之地處之。
秋,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癸未,诏蔡京、鄭居中、餘深、童貫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鄧洵武、薛昂、白時中、王黼、蔡攸并兼充副使。
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赈濟東南諸路水災。
遼耶律努格等赍宋、夏、高麗書、诏、表、牒至金,金乃遣呼圖克昆如遼,“免取質子及上京、興中府所屬州郡,裁減歲币之數,如能以兄事朕,冊用漢儀,可以如約。
”遼于是遣努克及托實如金議冊禮。
金留托實,遣怒克還,謂之曰:“言如不從,勿複遣使。
”
是月,遼主獵于秋山。
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
戊午,知衮州王純奏乞令學者治禦注《道德經》,間于其中出論題,從之。
庚午,诏:“自今學道之士,許入州縣學教養;所習經以《黃帝内經》、《道德經》為大經,《莊子》、《列子》為小經外,兼通儒書,俾合為一道,大經《周易》、小經《孟子》。
其在學中選人,增置士名,分入官品。
元士、高士、上士、良士、方士、居士、隐士、逸士、志士,每歲試經撥放。
州縣學道之士,初入學為道徒,試中升貢,同稱貢士。
到京,入辟雍,試中上舍,并依貢士法。
三歲大比,許襕鞹就殿試,當别降策問,庶得有道之士以稱招延。
”
辛未,資政殿大學士、知陳州鄧洵仁,奏乞選擇《道藏經》數十部,先次镂闆,頒之州郡,道錄院看祥,取旨施行,又乞禁士庶婦女辄入僧寺,诏令吏部申明行下。
壬申,诏:“執政非入謝及丐去,毋得獨留奏事。
”
乙亥,升衮州為襲慶府。
是月,掖廷大火,自甲夜達曉;大雨如傾,火益熾。
凡爇屋五千馀間,後苑廣聖宮及宮人所居幾盡,焚死者甚衆。
九月,辛巳,大飨明堂。
壬午,诏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添稅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籴等事。
丙戌,诏:“太學、辟雍各置《内經》、《道德經》、《莊子》、《列子》博士二員。
”
戊子,金主诏曰:“國書诏令,宜選善屬文者為之,其令所在訪求博學雄才之士,敦遣赴阙。
”
己醜,以歲當戌月當壬為元命,降德音于天下。
庚寅,門下侍郎薛昂罷為佑神觀使,以白時中為門下侍郎,王黼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熙載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範緻虛為尚書右丞。
頒《禦注道德經》,刻石神霄宮。
壬辰,禁州郡遏籴及邊将殺降以幸功賞者。
癸巳,禁群臣朋黨。
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賜名《道史》。
辛醜,鄭居中罷,乞持馀服,诏從之。
壬寅,诏:“視中大夫林靈素,視中奉大夫張虛白,并特授本品真官。
”
先是帝用方士言,鑄神霄九鼎,名曰太極飛雲洞劫之鼎,蒼壺祀天貯醇酒之鼎,山嶽五神之鼎,精明洞淵之鼎,天地陰陽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靈光晃耀煉神之鼎,蒼龜火蛇蟲魚金輪之鼎,至是始成。
奉安于上清寶箓宮之神霄殿。
霍石降于金。
閏月,庚戌朔,金以石為千戶。
既而蕭寶、張應古、李孝功皆率衆降,并以所部為千戶。
己未,以劉棟為守靜先生、視中大夫,棟辭不受。
庚申,诏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
乙亥,給事中趙野奏乞諸州添置道學博士,擇本州官兼充,從之。
丙子,诏:“周柴氏後已封崇義公,複立恭帝後為宣義郎,監周陵廟,世世為國三恪。
”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晝見。
壬辰,知陳州鄧洵仁奏:“本州學内舍生宋瑀,系故翰林學士宋祁之孫,行藝清修,願換道學内舍生。
舊有撰到《道論》十篇及近撰《神霄玉清萬壽宮雅》,謹具繳奏呈。
”禦筆:“宋瑀特與志士,仍許赴将來殿試。
”
己亥,升端州為肇慶府,仍改興慶軍額曰肇慶。
癸卯,帝如上清寶箓宮,傳度玉清神霄秘箓,會者八百人。
時道士有俸,每一齋施,動獲數十萬;每一觀,給田亦不下數百千頃。
貧下之人,多買青布幅巾以赴,日得一飯餐及襯施錢三百。
甲辰,置道官二十六等,道職八等,有諸殿侍晨、校籍、授經,以拟特制、修撰、直閣之名。
戊申,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蔡縧以罪勒停。
十一月,己酉朔,诏改明年元曰宣和,大赦天下。
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丙辰,以婉容王氏為賢妃。
丁卯,茂德帝姬下嫁蔡鞗,父京請免見舅姑行盥饋之禮,诏不允。
己巳,升梓州為潼川府。
丙子,提舉成都府路學事翟栖筠奏:“字形書畫,鹹有不易之體,學者略而不講,從俗就簡,轉易偏旁,漸失本真。
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