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九十九∷起強圉協洽七月,盡八月,凡二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文武昭仁憲孝皇帝
建炎元年金天會五年
秋,七月,己醜朔,诏:“諸路常平司見在金銀,并起發赴行在。
”
自宣和末,群盜蜂起,其後勤王之兵,往往潰而為盜。
至是祝靖、薛廣、黨忠、閻瑾、王存之徒,皆招安赴行在,凡十馀萬人。
李綱為上言:“今日盜賊,當因其力用之。
然不移其部曲則易叛,而徙之則緻疑,須以術制之,使由而不知。
”乃命禦營司委官,凡潰兵之願歸營與良農願歸業者聽之,又擇其老弱者縱之。
其它以新法團結,擇人為部隊将及統制官,其首領皆命以官,分隸諸将,由是無叛去者。
獨淮甯之杜用、山東之李昱、河北之丁順、王善、楊進,皆擁兵數萬,不可招;而拱州黎驿、單州魚台亦有潰卒數千為亂。
綱以為專事招安,則彼無所畏憚。
庚寅,帝乃诏王淵讨用,劉光世讨昱,韓世忠、張俊分讨黎驿、魚台潰卒。
時昱犯沂州,守臣閉門,以官妓遺之,乃去。
至滕縣,掠民有董氏女,色美,欲妻之,董氏罵昱而死,自費縣引兵圍長清,光世遣其将喬仲福追擊,斬之。
既而用亦為淵所殺,馀悉殄平。
丁順嘗為滄州兵馬钤轄,王善雷澤尉,皆以罷從軍,不得志。
楊進以其才為淵所忌,懼罪,亡去,号沒角牛,兵尤衆。
又,李孝忠既破襄陽,擾西郡,綱以範瓊反側不自安,因命瓊讨孝忠,使離都城,且示不疑之意。
瓊乃将所部赴行在。
而丁順等皆赴河北招撫司自效。
盜益衰。
辛卯,籍東南諸州神霄宮田租及贍學錢以助國用。
谏議大夫宋齊愈罷職。
言者論齊愈在皇城司,首書“張邦昌”字以示議臣,遂下台獄。
甲午,右監門衛大将軍、貴州團練使士珸,以義兵複洺州。
初,士珸從上皇北遷,次洺州城東五裡,欲遁還據城,謀未就而敵圍已合。
士珸徒步抵武安縣,縣官資以衣冠、鞍馬,少壯者百馀人,從至磁州,乃召集義軍以解洺圍,不旬日,得兵五千,歸附者至數萬,以王江、李京将之。
先是知洺州王麟,自将勤王兵千人至大名,既以母老求去,帝遣之。
及金萬戶吚圍洺州,麟帥軍民以城迎拜;軍民怒,并其家殺之,獨統制官韓—在城中。
士珸至邯鄲,統制官李琮亦以兵會,力戰破圍,翼日入城,部分守禦。
金人複來攻,士珸厲将士,以火炮中其攻具,複以計獲其将領,乃解圍去。
士珸,濮安懿王曾孫也。
金主賜左副元帥宗翰券書,除反逆外,鹹赦勿論。
乙未,以範瓊為定武軍承宣使、禦營使司同都統制。
丙申,诏:“諸路米綱,以三分之一輸行在,其馀赴京師。
”時京師軍民方阙食,故命濟之,仍以空舟載六曹案牍及甲器赴行在。
江淮發運副使向子諲言:“去歲閏月,得淵聖皇帝蠟诏,令監司、帥守募兵勤王。
臣即時遍檄所部,而六路之間,視之漠然;間有團結起發,類皆兒戲,姑以避責。
唯淮東一路,臣親率諸司,粗成紀律。
今京城已失,二帝播遷,夫複何言!然傥置賞罰而不行,臣恐諸路玩習故常,恬不知畏。
願诏大臣案劾諸路監司不勤王者,與夫号為勤王而滅裂者,悉加顯黜,以為将來誤國忘君之戒!”诏諸路提刑司究實以聞。
戊戌,朝請郎、知海州魏和言:“海州至登、萊最近,而登、萊複與金人對境。
近聞金人于燕山造舟,欲來東南。
望造戈船,修樓橹,依登、萊例,屯兵二三千以備緩急。
”許之。
東都宣武卒杜林戍成都,謀叛,伏誅。
初,平陽府吏張昱坐法黜,既而亡歸,聚衆數千。
會磁州無事,軍民迎昱權領州事,金人屢過其境,皆不攻。
至是以昱為閤門祗候、知磁州。
俄金人複來,磁無城,不可守,昱率其衆以奔,金人破磁州。
淵聖皇帝自雲中至燕山府,居愍忠寺。
辛醜,右正言鄧肅,請竄斥張邦昌僞命之臣;右司谏潘良貴,亦言宜分三等定罪。
帝以肅在圍城中,知其姓名,令具上。
肅言:“叛臣之上者,其惡有五:一,諸侍從而為執政者,王時雍、徐秉哲、吳幵、莫俦、李回是也;二,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胡思、朱宗、周懿文、盧襄、李擢、範宗尹是也;三,撰勸進文與撰赦書者,顔博文、王紹是也;四,事務官者,金人方有立僞楚之語,朝士遂私訂十友為事務官,講求冊立之儀,搜求供奉之物,悉心竭力,無所不至;五,因邦昌更名者,何昌言、昌辰是也。
已上乞定為上等,置之嶺外。
次者,其惡有三;一,執政,侍從、台谏稱臣于僞楚及拜于庭者,如馮澥、曹輔、李會、洪刍、黎确諸人是也;二,以庶官而升擢者;三,願為奉使,如黎确、李健、陳戩者。
已上乞定為次,于遠小處編管。
”時王時雍、徐秉哲已先竄,乃诏吳幵移韶州,莫俦移惠州;盧襄、範宗尹、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