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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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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紀一百二∷起著壅涒灘六月,盡十二月,凡七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建炎二年金天會六年 六月,己未,诏:“右文殿修撰胡安國已除給事中指揮,更不施行。

    ” 初,安國數上疏乞祠,诏不許,仍趣赴行在。

    安國因奏言:“陛下撥亂返正,将建中興,而政事人才,弛張升黜,凡關出納,動系安危,聞之道途,揆以愚見,尚未合宜,臣切寒心。

    而況鎖闱典司封校,傥或隐情患失,緘默不言,則負陛下委任之恩。

    若一一行其職守,事皆違異,必以戆愚妄發,幹犯典刑,徒玷清時,無補國事。

    臣所以不敢上當恩命者也。

    ”疏入,黃潛善大怒,請特賜黜責,以為不恭上命者之戒,安國遂罷。

     金初未有文字,亦未嘗有記錄。

    宗翰好訪問女直故老,多得先世舊聞。

    至是金主诏求訪祖宗遺事以備國史,命完顔勖等掌之。

     庚申,侍禦史張浚充集英殿修撰、知興元府。

     浚有遠志,數招諸将至台,講論用兵籌策。

    浚本黃潛善所引,至是因請汰禦營使司官屬,又論此時金即不來,亦當汲汲治軍,常若敵至,潛善始惡之,浚以母在蜀中求去,故有是命。

    未行,留為禮部侍郎。

     乙醜,禦營使司中軍統制張俊引兵入秀州,前知州事趙叔近為所殺。

     初,禦營都統制王淵,在京師有所狎妓,亂後為叔近所取,淵銜之。

    及俊辭行,淵謂之曰:“趙叔近在彼。

    ”俊谕其意。

    前一日,俊總兵至郡,叔近以太守之禮逆諸城北沈氏園。

    俊叱令置對,方下筆,群力遽前,斷其右臂,叔近呼曰:“我宗室也。

    ”語未畢,已斷首于地。

    秀卒見叔近死,遂反戈嬰城,縱火毆掠,江東西路經制司書寫機宜文字辛安宗在城中,為所害。

    翼日,俊破關捕徐明等,斬之。

    俊以功遷武甯軍承宣使。

    叔近子朝奉郎交之,亦坐受賊所獻玩好,降六官,勒停。

    後十馀年,禦史言叔近之冤,始贈集英殿修撰。

     丁卯,國信使楊應誠、副使韓衍至高麗,見國王楷谕旨。

    楷拜诏已,與應誠等對立論事。

    楷曰:“大朝有山東路,何不由登州以往?”應誠言:“不如貴國去金國最徑,第煩國王傳達金國。

    今三節人自赉糧,止假二十八騎。

    ”楷難之。

    已而命其門下侍郎傅俏至館中,具言:“金人今造舟,将往二浙,若引使者至其國,異時欲假道至浙中,将何以對?”應誠曰:“金人不能水戰。

    ”俏曰:“金人常于海道往來。

    況金人舊臣本國,近乃欲令本國臣事,以此可知強弱。

    ”後十馀日,府燕。

    又數日,複遣中書侍郎崔洪宰等來,固執前論,且言二聖今在燕、雲,不在金國。

    館伴使文公仁曰:“往年公仁入貢上國,嘗奏上皇以金人不可相親,今十二年矣。

    ”洪宰笑曰:“金國雖納土與之,二聖亦不可得。

    大朝可不練兵與戰!”應誠留高麗凡六十有四日,楷終不奉诏。

    應誠不得已,受其表而還。

     己卯,言者以為:“東南武備利于水戰,金人既破唐、鄧、陳、蔡,逼進淮、漢,去大江直一間耳。

    為今之策,宜于大江上遊如采石之類,凡要害處,精練水軍,廣造戰艦,仍泊于江之南岸,緩急之際,庶幾可倚。

    ”诏江、浙州軍措置,限一月畢。

     是月,以集英殿修撰、知延安府王庶為龍圖閣待制,節制陝西六路軍馬,泾原經略使司統制官曲端為右武大夫、吉州團練使,充節制司都統制。

    诏書有曰:“倘不靖難于殘暑之前,必緻益兵于秋涼之後。

    ” 先是,溫州觀察使、河東經制使王〈王燮〉既遁歸,朝廷除〈王燮〉知鳳翔府。

    東京留守宗澤,承制以庶權陝西制置使,端權河東經制使。

    會主客員外郎、陝西撫谕使謝亮西入關,庶移書曰:“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專之可也。

    夏國為患,至小而緩,金人為患,至大而迫。

    方敵兵挫銳于熙河,奔于本路,子女玉帛,不知紀極,占據同、華,畏暑休兵。

    閣下能杖節督諸路,協同義舉,漕臣應給糧饷,争先并進,雖未能洗雪前恥,亦可以驅逐渡河,全秦奠枕,徐圖恢複。

    夏人秋稼未登,饑餓疲困,何暇興兵!庶可保其無它。

    ”亮不聽,遂自環慶入西夏,夏國主乾順已稱制,倨見之。

    亮留夏國幾月,乃與約和罷兵,更用鈞敵禮,乾順許之。

    亮歸,夏人随之,以兵掩取定邊軍。

    明年,亮乃還行在。

     初,王姪之潰也,其屬官王澤仁以衆二萬入長安,複為經略使郭琬所逐。

    祠部員外郎、四川撫谕使喻汝砺嘗言:“今朝廷已專命王庶經制中夏,竊聞五路全不禀庶節制,望擇久曆藩方,曉暢軍事,近上兩制,節制五路,招集潰兵,式遏寇盜,仍以臣所刷金帛八百馀萬缗為軍糧犒設之費,庶可以系二京、兩河、山東、陝西五路父老之心。

    若謂四川錢物不當應副陝西,臣謂使此錢自三峽、湖、湘平抵建康,固為甚善,萬一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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