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簽書樞密院事權邦彥兼權參知政事。
甲寅,诏尚書左仆射、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呂頤浩令赴行在奏事。
初,頤浩甫出師,而其前軍叛去。
又聞桑仲死,頤浩不能進,遣參謀官傅崧卿以所部之建康,因引疾求罷,帝手诏封還所上章。
頤浩複乞祠,乃命還朝,以崧卿權主管都督府職事。
乙卯,诏以辛企宗所部神武副軍隸湖廣宣撫使李綱,仍趣令之鎮。
福建、江、湖宣撫使前軍統制官解元,後軍統制官程振,以所部入潭州,屯于子城之内。
新知福州李宏,稱疾不出。
夜,宏中軍由恩波門以遁,元遣将李義追擊之。
翼旦,元盡拘宏舟楫之在江臯者,引兵至寨中,見宏計事,因悉其兵械以歸。
世忠即以宏為宣撫司統制。
時朝廷始聞馬友死,以敕書勞宏,而宏已執矣。
是夏,金都元帥宗翰之白水泊避暑,試舉人以祠賦,得胡砺以下。
先是試之日,宗翰立馬場中,呼舉人之年老者,諸生不谕其意,争跪于馬前。
宗翰據鞍,以鞭指麾,俾譯者逾之曰:“汝無力老奴婢,胡為應試!汝能文章,則少年登科矣。
今苟得官,自知日暮塗遠,必受赇為子孫計,否則圖财假手,何補于國!我欲殺汝,又念汝罪未著,始聽終場。
倘有所犯,必殺毋赦。
”諸生伏地叩頭,愧恐而去。
是舉也,宗翰谕主司勿取中原人。
秋,七月,壬戌,複置湖北提舉茶鹽司。
癸亥,敕令廣西經略司以鹽博馬,其後歲撥欽州鹽二百萬斤與之。
乙醜,給事中胡安國入對,帝曰:“聞卿大名,何為累召不至?”安國再拜辭謝,進曰:“臣聞保國必先定計,定計必先定都;建都擇地,必先設險;設險分土,必先尊制;制國以守,必先恤民。
夫國之有斯民,猶人之有元氣,不可不恤也。
除亂賊,選縣令,輕賦斂,更弊法,省官吏,皆恤民之事也。
而行此有道,必先立政;立政有經,必先核實;是非毀譽,各不亂真,此緻理之大要也。
是非核實,而後号令行,人心順從,惟上所命,以守則固,以戰則勝,以攻則服,天下定矣。
然欲緻此,顧人主之志尚何如耳。
尚志所以立本也,正心所以決事也,養氣所以制敵也,宏度所以用人也,寬隐所以明德也。
具此五者,帝王之能事備矣。
乞以核實而上十有五篇,付宰相參酌施行。
”
己巳,江西安撫大使司奏孔彥舟北遁。
诏趣嶽飛移屯江州。
左司谏吳表臣言:“風聞僞齊于京東路每戶科麻七斤,或者恐其以繩維舟,謀濟江之計。
今沿江津渡,皆當為備,就中采石,江稍狹而水緩,鑒之往事,備禦尤當嚴密。
樞密院勘會,已令韓世忠屯建康府,嶽飛屯江州,防扼江道。
诏送沿江諸帥。
丙子,初,韓世忠進師讨劉忠,是日,至嶽州之長樂渡,與賊對壘,賊開塹設伏以拒官軍。
己卯,呂頤浩自鎮江入見。
庚辰,頤浩言:“金人頃侵建康,初自北岸掠小舟數十而濟,既至南岸,恣行掠船,濟渡軍馬。
其取和州,渡江亦然。
欲令江北諸渡,自九月朔日,惟于緊要渡口量留舟一二以備轉送斥堠文字,馀舟皆泊南岸。
至十月朔日以後,大江更不得通行,應公私舟船,悉令于南岸深港内隐藏;如違,篙梢并行軍法。
俟過防秋如舊。
”從之。
是日,韓世忠先遣中後左右四軍渡江,逼劉忠寨而屯。
先是世忠既移屯,乃弈棋飲酒,按兵不動者累日,衆莫窺其際。
一夕,獨與親信蘇格便服聯小騎直穿賊營,警夜者呵問,世忠曰:“我也。
”蓋已諜知賊中約以“我”字為号,故所向不疑,遂周覽賊營而去。
出,喜曰:“天賜我也!”即下令:“明日破賊會食。
”遂命諸軍拔栅前行,而潛令稅卒二千銜枚夜進,伏于山上。
翼旦,世忠親率選鋒及前軍俱進。
暨戰所,遣卒疾馳,入其中軍望樓,植麾張蓋,賊回顧驚潰,大敗遁去。
忠據白面山跨三年,及是乃敗,其辎重皆為世忠所得。
始,世忠之出也,宣撫使孟庾以師久勞,止之,世忠請期半月當馳捷以獻,至是卒如所料。
甲申,呂頤浩言:“朝廷置沿海制置司,最為得策。
然敵人舟從大海北來,抛洋直至定海縣,此浙東路也。
自通州入料角,放洋至青龍港,又沿流至金山村、海鹽縣,直泊臨安府江岸,此浙西路也。
萬一有警,制置一司必不能照應。
望令仇悆專管浙東、浙西路,别除制置使一員專管浙東、福建。
”從之。
丙戌,禦史中丞沈與求試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尚書戶部侍郎兼侍讀、提領榷貨務兼修政局詳定官黃叔敖試戶部尚書,試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與權兵部侍郎方孟卿兩易,秘閣修撰、都督府随軍轉運使姚舜明權戶部侍郎,殿中侍禦史江跻守侍禦史。
八月,甲午,近歲官吏坐贓抵死之人,率皆貨配,故犯法者滋多。
至是錢塘縣吏樂振,受賄當死,诏論如律,其徒始駭懼。
大理寺丞姚焯因請以振刑名頒下諸州,從之。
金赈泰州戍邊戶。
金主如中京。
丙申,左司谏吳表臣言:“時方艱危,州郡獲全者無幾,正賴賢守以循撫之。
望用藝祖、漢宣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