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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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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紀一百二十五∷起玄黓掩茂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紹興十二年金皇統二年 春,正月,壬寅,诏建國公瑗出外第,可依親賢宅。

    差提點官并都監。

     右承奉郎、賜绯魚袋張宗元為右宣議郎、直秘閣。

    宗元,樞密使俊孫也。

     俊自鎮江還朝,行府結局,乃乞罷機務,章四上,不許。

    時俊所部在建康,未有所付,俊薦本軍統制、清遠軍節度使王德可典軍,乃以德為建康府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

     己亥,金主獵于拉林河。

     癸卯,樞密行府奏升開長縣為軍,割盱眙、招信兩縣隸之,仍于盱眙縣置榷場。

     乙巳,金命伐高麗。

     丁未,金主至自拉林河。

     戊申,尚書省乞以嶽飛獄案令刑部镂闆,遍牒諸路。

     有進士智浃者,汾州人,知書,通《春秋左氏傳》,好直言,飛以賓客待之。

    飛初下吏,浃上書訟其冤,秦桧怒,并送大理;獄成,浃坐決杖,送袁州編管。

     诏升安豐縣為安豐軍,以壽春、霍邱、六安三縣隸之。

     壬子,顯谟閣學士、知洪州梁揚祖為尚書兵部侍郎。

     金衍聖公孔璠薨,子拯襲。

     二月,丁卯,金主如天開閣。

     庚午,婉儀張氏薨,辍視朝二日,贈賢妃,葬城外延壽院。

     初,建國公瑗之少也,育于妃所;及是吳婉儀收而并視之,與崇國公璩同處,雖一食必均焉。

     甲戌,金赈熙河路。

     丁醜,保慶軍節度使、建國公瑗為檢校少保、進封普安郡王,時年十六。

     王天性忠孝,自幼育宮闱,起居飲食,未嘗離膝下,帝尤所鐘愛。

     己卯,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賜名存中。

     川陝宣谕使鄭剛中,左中大夫、四川轉運判官兼宣撫使參議官李觀,與金大使鎮國上将軍、沁南節度使烏淩阿贊谟、副使奉政大夫、行台尚書吏部郎中孟某相見,置酒于百家村。

     先是诏宣撫副使胡世将遣近上參議官從剛中至界首,約觀商議具奏,至是剛中、觀與閤門祗候、宣撫司幹辦公事範之甯偕至鳳翔境上,贊谟等亦以檄來,言:“奉都元帥府指揮,可計會江南差來官從長相度交割,今欲自鳳州分界。

    ”先二日,之甯至寶雞縣,與贊谟議相見之地,贊谟言欲至鳳州相見,之甯曰:“宣谕已過二裡矣。

    二裡在和尚原之北。

    ”議不諧而罷。

    剛中檄贊谟雲:“元得指揮,隻是商議,仍須取旨,即無便使交割之文。

    交割與商議,事理不同,未審今于何處分界?”贊谟回牒雲:“陝西地界,即未指揮,須先商議,即無便交割之理。

    何處分界,亦候相見時計議。

    ” 至是贊谟與剛中相見,首謂“階、成、祐、鳳、商、秦六州當還上國。

    ”剛中與論久之,贊谟曰:“階、成、祐、鳳倘未見還,當先還我商、秦二州,須以大散關為界。

    ”剛中曰:“願示公文當奏取旨。

    ”贊谟出檄,雲:“已差交割官矣。

    ”剛中持不可,贊谟曰:“講和而不退和尚原兵馬,何也?”剛中曰:“割地之旨朝下,兵晚退矣。

    ”贊谟又欲遣人于大散關立界堠,剛中、觀不從,各上馬去。

     世将具奏曰:“臣竊觀和尚原系商、秦州險地之要,并系川蜀緊要門戶,若為金人所占,委有利害。

    前已具奏,未準回降指揮,宜檢會詳酌,速降處分。

    薩裡幹等前年冬領軍馬五萬攻打和尚原,本司遣兵捍禦,薩裡幹為見有備,不敢入險,複回長安。

    去年春,珠赫貝勒萬衆侵略商州地名洪門、芍藥等處,本司遣兵擊退。

    去年冬,薩裡幹欲複秦州,本司遣兵捍禦,薩裡幹相視秦州高險,城守嚴備,重兵在後,不敢進攻而退。

    可見和尚原、秦、商州三處,金人屢欲窺伺,終不得志。

    正系控扼川口必守之地,若為金人所占,利害至重,望賜詳酌。

    ”辛卯,世将奉诏,令與剛中照吳玠、劉豫所管地界分畫。

    世将乃言:“秦州元不系吳玠地分,合自秦州南以吳玠元管界至分畫;商州元不系吳玠所管地分,合自商州南以吳玠元管界至分畫;和尚原、方山原兩處,昨自建炎四年系吳玠創立山寨,原不系劉豫所管地分界至,今來合行保守;已牒鄭剛中照應分畫去訖。

    和尚原系川蜀緊要門戶,比之秦、商二州,所系利害尤重,臣已屢具論奏,請賜速降處分。

    ”疏入,诏:“世将具兩奏,不同因依。

    ”時金人必欲得和尚原,故有是命。

     丙戌,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保順軍承宣使、鎮江府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解元,升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

    元,韓世忠部曲也,至是代将世忠之軍,故擢之。

     戊子,金皇子濟安生。

    金主年二十四,初舉子,喜甚,乃告廟,大赦。

    自來亡命投在江南人,見行理索,候到并行釋罪;其職官、百姓、軍人,并許複故。

     簽書樞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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