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乃心,毋冒于憲。
凡在厥位,明體朕懷。
”
己醜,樞密使王炎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是月,中書門下省言:“福建鹽自來止是州軍分立綱數,自行般運出賣以辦歲計,近改為鈔法,聽從客販州郡緣住般賣,卻緻支用不足,切慮敷擾以為民害。
”诏:“罷鈔法。
諸州、軍綱鹽,并依舊分撥,官般官賣。
所有本司元借本錢一十萬貫,并已賣到鈔面錢一十九萬貫,并續賣鈔面錢,并拘收,赴左藏庫交納。
”
起居舍人留正言:“所修記注,自紹興十五年以後,多有未修月分,久之文字散失,所得疏略,愈難修纂。
請令二史将承受諸處關牒、施行政事并臣下所得聖語,随月編纂。
仍将紹興十五年以後未修月分,并修一月,并于次月上旬送付史官。
”從之。
閏月,丁酉,鄂州都統制吳挺,奏前任秦琪冒請馬料及朝廷降錢修造軍器,皆不堅利,所降錢琪辄營運自私,今已立式制造。
帝曰:“軍器不葺,錢乃自私,秦琪不可不治。
”行下吳挺定罪。
己亥,馬軍司請升統領官張遇為統制,梁克家等言張遇比赴都堂審察,見其人衰老庸謬,帝曰:“統制官不可苟任,異時大帥皆于此選。
使其有謀,老固無害;老且謬則無所用矣。
”
庚子,樞密院言諸州軍揀發禁兵,分番赴忠銳軍教閱,衣甲、軍器不備,請行下州軍增葺,梁克家曰:“非特諸州為然,近吳挺所申鄂州軍亦如此。
恐三衙江上諸軍,軍器亦壞,理合點檢。
”帝曰:“須不時閱視,則無得而隐。
”克家曰:“步司統制官王世雄,交割之初,見甲皮多斷爛,弓弩脫壞,常與臣等言之。
”帝曰:“此世雄能留意職事也。
”
庚申,以久雨,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及兩浙州縣決系囚,減雜犯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子,金主诏太子詹事曰:“東宮官屬,尤當選用正人,如行檢不修及不稱職者,具以名聞。
”
乙卯,修廬州城。
丁巳,進呈敕令所條目。
元旦,皇帝禦大慶殿受賀。
其奏祥瑞表并讀表者,差執政官;其奏雲物祥瑞請付史館者,差本職官。
帝曰:“此皆文具,不須立法,可盡删去。
”梁克家曰:“聖世不言祥瑞,真盛德事。
”
戊午,太子詹事李彥穎奏:“皇太子在東宮,惟講學足以增益見聞,養成道德。
臣自庚寅歲入侍王邸,以及升儲,既更四載,才講《尚書》終篇。
今始進講《周易》,非三四年不能竟一經。
真宗皇帝在東宮,日講《尚書》至七八遍,《禮記》等書亦皆數四。
祖宗之聖,雖得于生知,亦講學不倦,是以聖而益聖。
今宮僚粗備,得遇上堂,除講讀官外,馀官不過陪侍坐席,須臾而退。
請以庶子或谕德一員兼講官,于《春秋》、二《禮》,令添講一經。
”诏令庶子,谕德輪講《禮記》。
辛酉,幸玉津園宴射。
金洛陽縣賊聚衆攻盧氏縣,殺縣令李應才,亡入南界。
二月,己巳,帝曰:“前日内閱忠銳軍,射藝可觀,此本諸州烏合士卒,訓練有方,遂成紀律。
主兵官當議推賞。
”
乙亥,青羌努爾吉寇安靜砦,推官黎商老戰死,夔州轉運判官趙不攝制帥以讨之。
努爾吉,吐蕃之種也,時遣其首領率數各人入漢地二百馀裡,成都大震。
不靜以鎮之,召僚屬飲,夜,遣步将領飛軍徑赴沈黎,又徒綿州兵戍邛州為援,戒之曰:“堅守不出,密檄諸蕃部,生獲吐蕃一人賞十缣,殺一人二缣。
”于是邛部川諸部落大破吐蕃于漢源,殺其首領,凡十六日而平。
不,嗣濮王宗晖曾孫也,居官所至有聲。
每宴宮中,帝必顧太子曰:“此賢宗室也。
”
戊寅,宰執奏事,因論及古之朋黨,帝曰:“朕嘗思之,朋黨不能破,不必問其人,但是是非非,惟理之所在而已。
”
丁亥,特贈蘇轼為太師。
三月,甲午,禁北界博易銀絹。
乙巳,待禦史蘇峤言:“廣南提舉官廖容劄子:‘廣州都鹽倉,有積存鹽本銀計錢十一萬有馀。
又點檢得本路諸州府逐年拘催常平諸色寬剩錢五萬貫,欲行起發,助朝廷經費。
’得旨‘赴南庫送納’。
陛下即位以來,屢卻羨馀之獻,故近年監司、州縣稍知遵守,此盛德之事。
而小人急于自進,時以一二嘗試朝廷。
自乾道七年,提舉官張潭獻錢二十萬貫,以此特轉一官,不及期年,擢廣西運判。
廖容實斷其後,故到官未幾,便為此舉。
聞此錢并系鹽本錢,潭到任時有三四十萬缗,皆是前官累政儲積,潭取其半以獻。
今容獻十一萬缗,已是竭澤,所馀無幾,後人何以為繼!異時課額不登,誰任其咎!望卻而不受,即以此錢付之本司,依舊充鹽本。
内常平寬剩錢,亦乞樁留本路,為水旱赈貸之備。
”诏從之。
丙辰,給事中林機,經筵講《禹貢》畢,言:“孔子謂‘禹菲飲食而緻孝乎鬼神,惡衣服而緻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言其克勤于邦,克儉于家者如此。
觀《禹貢》立為經常之制,亦其勤儉之德有以先之。
故此篇之末,言‘鹹則三壤,成賦中邦’,而繼之以‘祗台德先,不距朕行’,蓋有深意。
後世之君,窮奢極侈,若漢武帝,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