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不明,所以有弊。
”帝曰:“知縣在得人。
”
辛卯,诏:“諸路憲司每歲将州縣系囚瘐死最多者,具獄官姓名以聞,重與镌降。
”又诏:“今後州縣催科,必遵常制。
縣令非才,擇佐官可任者委之,仍不許差州官及寄居權攝。
”
癸巳,監進奏院桂如琥言沿邊民兵可用,帝曰:“今日立功,多是民兵。
”如琥曰:“民兵皆有戶籍稅産,又谙熟地利,故戰則有功。
”帝曰:“然。
”又論及擇将,帝曰:“今日将才難得。
”對曰:“行伍間亦有人,往往軍将忌嫉,不得自伸。
”帝曰:“軍将多是相忌。
”又言屯田,帝曰:“荊襄所行如何?”對曰:“荊襄才行數年,得谷已逾百萬斛。
兩淮、西蜀,豈無可行之處?”帝曰:“然。
”
夏,四月,庚申,诏:“州縣阙官,不許豪民、罷吏借補官資權攝;小官請傣,不許積壓及以它物推支;民間二稅,合輸本色,不許抑令折納,倍數取赢。
令台谏監司覺察。
”從臣寮請也。
五月,诏:“成都、潼川路旱,制置司及各路監司疾速措置赈恤,務要實惠及民,仍考察郡縣奉行勤惰以聞。
”
辛巳,賜進士黃樸以下五百七十七人及第、出身。
臣寮言:“近年文氣委苶,請申饬胄監師儒之官,專于訓導,使之通習經傳,考訂義理,課試掄選,須合體格,去浮華穿鑿之弊。
”從之。
甲辰,诏:“戶絕之家,許從後立嗣,不得妄行籍沒。
”從臣寮請也。
辛亥,臣寮言:“浙西漕運,惟恃吳江石塘以捍水。
近年修塘之兵,盡為它役,堤岸頹毀,請下漕司抽回,以時補葺,委平江府通判主管,不得辄有抽差。
”
丁巳,臣寮言:“請令後非軍期、大辟、劫寇等事,州不得差人下縣,縣不得差人下鄉,常令監司覺察。
”從之。
金隴州防禦使舒穆噜棟爾進黃鹦鹉,金主曰:“外方獻珍禽異獸,諱物性,損人力,令勿複進。
”
秋,七月,丙寅,诏:“廣西州縣應阙官,毋得以白身借補人充攝。
”
戊辰,臣寮言:“自今起複士大夫,必甚不得已,出于特旨,監司、帥守不得妄有陳乞。
”從之。
辛未,臣寮言:“請申饬有位,非休假,不許出谒;或實有幹故,先申尚書省,方許出城。
”從之。
癸酉,知常德府袁申儒朝辭,論州縣奉催稅賦害民事,帝曰:“民力甚貧,皆是州縣不體受民之意。
卿到官,當以愛民為先。
”
辛巳,臣寮言:“請诏戶、刑部嚴行約束二廣監司、郡守,用刑須遵法律,毋得輕視人命。
漕司買銀,須依時直,不得低價敷買;舶司每歲差官稽察,就委逐州通判,不許吏卒越界追擾生事。
”從之。
金罷陝西行省軍中浮費,以完顔仲德知鞏昌府兼行總帥府事。
時陝西諸郡已殘,仲德招集散亡,得軍數萬,依山為栅,号令嚴肅,屯田積谷,人多歸之,一方獨得小康。
八月,丙申朔,诏:“戶部遍下諸路州軍,不得增收苗米,多量斛面。
許越訴,仍令漕臣覺察。
”從臣寮請也。
丁酉,臣寮言:“州縣典獄官吏,或淹延久系,或牽惹無辜,或奉上官而失本情,或行暴虐而取賄賂,宜饬諸路憲司禁戢懲勸。
”從之。
辛醜,進知靜江府趙崇模直敷文閣,以職事修舉故也。
壬寅,監察禦史留元英言:“二文列郡及福建上四州,惟鹽是利,守令克剝,于常賦之外,籍戶口以敷鹽,民被其擾。
近者汀口亦基于此。
宜戒饬二廣、福建漕司,嚴察州縣,痛革前弊,仍令憲司歲行所部,許人陳訴。
”從之。
丙午,臣寮言:“州縣供攤、告讦二害,請今後凡追究不實者,許被害人越訴,仍令監司覺察。
”從之。
先是蒙古太祖伐金,定西域,攻城略地,第三子谔格德依之功居多,至是自和博來會喪。
耶律楚材以太祖遺诏召諸王畢會,請立谔格德依。
時圖壘監國,諸王意猶豫未決。
楚材言于監國曰:“此社稷大計,若不早定,恐生它變。
”己未,圖壘與諸王奉谔格德依即位于和林東奎騰阿喇勒之地。
時庶事草創,禮儀簡率,楚材始定冊立禮儀,皇族諸王尊長,皆就班列以拜。
又,中原新定,未有号令,長吏皆得自專生殺;楚材以為言,命禁絕之。
金伊喇布哈再夏澤、潞。
九月,乙醜朔,诏:“禮部、國子監,上等上舍,必循舊法守年,不得用例徑赴殿試。
”從臣寮請也。
丁卯,台州水。
壬申,臣寮言:“請明饬吏部,應曾經論罷之人,雖免約法,而贓狀顯白,并須經郊,方許參注。
或被論未久,遇赦令,待後郊,庶令畏憚。
”從之。
丙子,秘書省正字王會龍言:“聖學深造自得,本之于緻知、格物,達之于治國、平天下。
”帝曰:“如是,則人主之學,當以緻知為力行之本。
”又言:“宜裕民力,固邦本。
”帝曰:“朕未嘗無愛民之心。
但州縣不能奉行爾。
”
壬辰,進知臨安府趙立夫官一等,以和籴有勞也。
金洮、河、蘭、會元帥郭斌進西馬二,金主诏曰:“卿武藝超絕,此馬可充戰用,朕乘此豈能盡其力。
既入進,即尚廄物也,今以賜卿,其悉朕意。
”
金遣阿固岱歸蒙古太祖之赙。
蒙古主曰:“汝主久不降,使先帝老于兵間,吾豈能忘也!赗何為哉!”卻之。
遂議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