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治如律。
”
壬午,太白晝見,經天。
癸未,帝謂輔臣曰:“去歲罷京學類申,欲令四方之士,各歸鄉校,以課試理校定,稍複鄉舉裡選之意。
近覽土著士人投匦之書,謂猶有未還鄉井者。
科舉在近,可令臨安守臣曉谕士子,早還本鄉。
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歲校之法;其遊士出學年久,不能赴鄉舉者,與赴浙漕試,令行考校,仍取待補以示優恤。
”
丙戌,帝谕輔臣曰:“諸州間多水、旱,皆由人事未盡,如省刑罰,薄稅斂,蠲逋負,禁科抑,懲官吏之奸,察民情之枉。
可令諸路監司下之郡邑,有關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
攸縣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
湖廣提點刑獄高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赇左右之,斯得發其奸,械首吏下獄,于是發其狀,黥配之。
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尋其家。
會諸邑水災,衡老願出米五萬石赈濟以贖罪。
衡老婿吳自性,謀中傷斯得,誣其盜拆官椟。
斯得白于朝,且出一箧書,具得自性等交通省部吏胥狀。
乃置獄,黥配自性及省吏高鑄等。
初,自性厚賂宦者,言于帝曰:“斯得以缗錢百萬進,願易近地。
”帝曰:“高斯得硬漢,安有此?”斯得力求去,鄭清之以書留之。
蒙古主既立,察諸弟長而賢者惟呼必赉,命以皇弟總治漢南,凡軍民在漢南者皆總之,開府于金蓮川。
皇弟宴群下,罷酒,将出,遣人止姚樞,問曰:“頃者群臣皆賀,汝獨默然,何耶?”樞對曰:“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殷,财賦之阜,有如漢地者乎?王若盡有之,則天子何為!異時必悔而見奪。
不若但持兵權,凡事付之有司,則勢順理安。
”皇弟曰:“慮所不及。
”乃以聞,蒙古主從之。
蒙古主更新庶政,姚樞、張文廉、僧子聰,每擇時務所急者白于皇弟呼必赉,因得入告。
子聰為書以進皇弟,其略曰:“昔武王,兄也;周公,弟也。
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繼日,坐以待旦,周八百馀年,周公之力也。
君上,兄也;大王,弟也。
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千載一時,在乎今日。
“天下之大,非一人之可及;萬事之細,非一心之可察。
當擇開國功臣之子孫,分為京府、州郡監守,督責舊官以遵王法,仍差按察官守,定其升黜。
從前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
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于民,設科定罪。
威福者,君之權;奉命者,臣之職。
今百官自行威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天子以天下為家,兆民為子,國不足,取于民,民不足,取于國,相須如魚水。
有國家者,置府庫,設倉廪,亦以助民;民有身家,營産業,辟田野,亦以資國用也。
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堪,以緻逃竄。
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
關西、河南,地廣土沃,宜設官招撫,不數年,民歸土辟,以資軍馬之用。
官民所欠債負,宜依太宗皇帝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
凡賠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并行赦免。
納糧宜輸近倉,當驿路州城,飲食祗待,宜計所費以準差發。
使臣到州郡,宜設館舍,不得居官衙、民家。
倉庫加耗甚重,宜令量度,均為一法,使锱铢、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詐。
伊喇中丞拘榷鹽鐵諸産,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溫都爾哈瑪爾奏請于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科榷并行,民無所措手足。
宜從舊制辦榷,更或減輕,罷繁碎,止科征,無使獻利之徒削民害國。
今言利者衆,非圖以利國害民,實欲殘民以自利也。
“天下之民,未聞教化,見在囚人,宜從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則犯者自少。
教令既設,則不宜繁,因我朝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馀條足矣。
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
笞箠之制,宜會古酌今,均為一法,無得私置牢獄。
嚴禁鞭背之刑,以彰好生之德。
“古者庠序學校未嘗廢,今郡縣即有學,并非官置。
宜從舊制,修建三學,設教授,開選擇才,以經義為上,詞賦、論策次之。
兼科舉之設,已奉太宗皇帝聖旨,因而言之,易行也。
開設學校,宜擇開國功臣子孫受教,選達材任用之。
孔子為百王師,立萬世法,今廟堂雖廢,存者尚多,宜令州縣祭祀釋奠如舊儀。
“近代禮樂器具靡敝,宜令刷會,征太常舊人,教引後學,使器備人存,漸以修之,實太平之基,王道之本。
今天下廣遠,雖太祖皇帝威福之緻,亦天地神明陰所祐也。
宜訪名儒,循舊禮,尊祭上下神祇,和天地之氣,順時序之行,使神享民依,德極于幽明,天下賴一人之慶。
“見行遼曆,日月交食頗差。
聞司天台改成新曆,未見施行。
宜因新君即位,頒曆改元。
令京府、州郡置更漏,使民知時。
“國滅史存,古之常制。
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業不墜于後世。
“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随其巨細長短以施規矩繩墨。
君子不以言廢人,不以人廢言,大開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也。
當選左右谏臣,使諷谕于未形,忖畫于至密。
“君子之心,一于理義;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