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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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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從其便。

    ” 乙卯,诏:“兩淮、沿江、京湖制司,于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内,應有官屯、民田耕種去處,并令團結隊伍,随其聚落,就中擇衆所服者充甲長,任責結保,有警,率其所部,務從便宜;或有疏虞,先懲頭目。

    人有能勵率強壯,精習武藝者,先與獎勵,将來能出力鏖戰,以真命旌賞。

    ” 庚辰,遊侶薨,辍視朝二日。

     是歲,蒙古東平行省嚴忠濟入觐,以張晉亨從。

    時包銀制行,朝議戶賦銀六兩。

    諸道長吏有請試行于民者,晉亨面責之曰:“諸君職在親民,民之利病,且不知乎?今天顔咫尺,知而不言,罪也。

    承命而歸,事不克濟,罪當何如?且五方土産各異,随其産而賦,則民便而易足。

    必責輸銀,雖破民之産,有不能辦者。

    ”大臣以聞。

    蒙古主召見,如所言以對。

    蒙古主是之,乃得蠲戶額三之一,仍聽民輸它物,遂為定制。

    蒙古主欲賜晉亨金虎符,辭曰:“虎符,國之名器,長一道者所佩。

    臣隸忠濟麾下,複佩虎符,非制也,臣不敢受。

    ”蒙古主益喜,改賜玺書金符,恩州管民萬戶。

     淳祐十二年蒙古憲宗二年 春,正月,丙戌朔,帝戒群臣曰:“自今毋養蠹,毋惠奸,毋以姑息市私恩,毋容僥幸廢公法。

    ” 诏:“諸路官司違禁罔利害民事,悉罷之。

    ” 甲午,宰執内幄奏事,帝曰:“救楮事不可緩,吳潛可專此責。

    ” 丙申,诏諸路監司、帥守:“事有關人命連逮者,官欠攤涉者,僞會枝蔓者,詞人渣系者,鹹釋之。

    仍嚴估平民之禁。

    ” 蒙古斷事官伊啰斡齊及珠格爾等總天下财賦于燕,視事一日,殺二十八人。

    其一人盜馬者,已杖而釋之,偶有獻壞刀者,遂追還所杖者,手試刀殺之。

    皇弟呼必赉聞而責之曰:“凡死罪,必詳谳而後行刑。

    今一日殺二十八人,必多非辜。

    既杖複斬,此何刑也?”珠格爾不能對。

    伊啰斡齊旋持其印請于蒙古主曰:“此先朝賜臣印也。

    陛下即位,将仍用此印耶,抑易以新者耶?”時趙璧旁侍,折之曰:“用汝與否,取自聖裁,汝乃敢以印為請耶?”奪其印,置蒙古主前。

    蒙古主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為此也。

    ”自是伊啰斡齊不複用。

     庚子,诏:“二廣、福建、江西、湖南,去歲疫疠,州縣戶絕者,監司、守臣稽其财産,即其族命繼給之;遠官身殁,家不能歸者,官為津遣。

    ” 戊申,帝谕輔臣曰:“淮東邊報不一,可于江上整娖萬兵以備緩急。

    江面雖已分定三流,更須擇将分兵巡徼。

    ” 蒙古置經略司于汴,分兵屯田。

    自庫端取漢上諸郡,因留軍戍境上。

    繼而襄、樊、壽、泗複降,而壽、泗之民盡為軍官分有,由是降附路絕。

    雖歲侵淮、蜀,軍将惟利剽殺,城無居民,野皆榛莽。

    至是皇弟呼必赉從姚樞之言,請于蒙古主,置經略司于汴,以孟克、史天澤、楊淮中、趙璧為使,俾屯田唐、鄧等州,授之兵牛,敵至則戰,退則耕屯,西起穰、鄧,東連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庚戌,诏宰執曰:“近聞北騎之來,往往儲糗糧,立寨栅,以為因利乘便之計。

    守臣邊将,欲撄城退守,則有老師費财之患;欲開關接戰,又有兵連禍結之憂。

    今朕欲于兩淮、沿江各令立一項遊擊軍,以備不時調遣。

    設若緩急,随宜應援,使大軍偏師搗虛,此正李廣縱部曲,逐水草,号‘飛将軍’之遺意也。

    又聞邊疆之外,皆平原曠野,北騎奔突,邊臣每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患。

    今朕欲令極邊州郡開浚水道,去城百裡之間,三裡一溝,五裡一洫,使北騎不得長驅而入,邊民亦可為耕鑿之計,此正古者立方田,開溝浍,以限戎馬之遺意也。

    邊防二事,久注朕懷,茲與卿等共籌之。

    ” 癸醜,帝谕輔臣:“方田事,且令近城為之。

    遊擊軍當招水步各半。

    ”謝方叔等曰:“容講行之。

    ” 蒙古張德輝等見皇弟呼必赉于金蓮川,請皇弟為儒教大宗師,皇弟悅而受之。

    因啟累朝有旨蠲儒戶兵賦,宜令有司遵行。

    從之,仍令德輝提調真定學校。

     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丙辰,诏增資善堂講官一員。

    丁巳,帝谕輔臣:“資善訓導之官,正要擇人。

    ”謝方叔對曰:“進善不特教以章句,凡事皆當訓導,使知孝悌,知世務。

    ”帝曰;“習慣如自然。

    ” 壬戌,诏曰:“朕惟明目張膽,當言即言,其責在台谏;斟酌劑量,可行即行,其權在人主。

    數年以來,惟知風憲之必行,不俟上章之報可,嘗有用之于執政大臣者,有施之于端人正士者。

    如此,則人主之所欲用者,台谏皆得去之,台谏所欲去者,人主不得而留之,不幾于威權浸移,太阿倒持乎?自今後,台谏毋循積弊,有失國體。

    奏疏必俟得旨付出,方許報行。

    ” 廢江灣、梅裡、顧迳、魏村、古浦五酒庫,以都司言帥司為饷軍創五庫,官吏并緣漁獵故也。

     己巳,诏諸路提刑按部決囚徒。

     丙子,置池州遊擊軍。

     戊寅,帝谕輸臣:“賈似道已有淮甸肅清之報,不知田疇尚及種否?”謝方叔曰:“兵退在芒種前,猶可及也。

    ” 辛巳,監察禦史劉元龍,言楮币積輕,宜因各路時直,令州縣折納純用楮;從之。

    後公私交病,明年,仍用錢、會中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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