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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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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操心了。

    他已經被一位指望跟這家雜志一起飛黃騰達的女士捏在手心裡了。

    她非常堅強有力,科恩始終沒法擺脫她的掌握。

    再說,他也确信自己在愛她。

    這女士發現雜志已經一撅不振時,就有點嫌棄科恩,心想還是趁有東西可撈的時候撈它一把的好,所以她極力主張他倆到歐洲去,科恩在那裡可以從事寫作。

    他們到了她曾在那裡念過書的歐洲,呆了三年。

    這三年期間的第一年,他們用來在各地旅行,後兩年住在巴黎,羅伯特.科恩結識了兩個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

    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藝界的朋友。

    我是他打網球的夥伴。

     這位掌握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絲,在第二年末發現自己的姿色日見衰退,就一反過去漫不經心地掌握并利用科恩的常态,斷然決定他必須娶她。

    在此期間,羅伯特的母親給了他一筆生活費,每個月約三百美元。

    我相信在兩年半的時間裡,羅伯特.科恩沒有注意過别的女人。

    他相當幸福,隻不過同許多住在歐洲的美國人一樣,他覺得還是住在美國好。

    他發現自己能寫點東西。

    他寫了一部小說,雖然寫得很不好,但也完全不象後來有些評論家所說的那麼糟,他博覽群書,玩橋牌,打網球,還到本地一個健身房去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這位女士對科恩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們三人一塊兒吃完飯之後。

    我們先在大馬路飯店吃飯,然後到凡爾賽咖啡館喝咖啡。

    喝完咖啡我勻喝了幾杯白蘭地,我說我該走了。

    科恩剛在談我們倆到什麼地方去來一次周末旅行。

    他想離開城市好好地去遠足一番。

    我建議坐飛機到斯特拉斯堡,從那裡步行到聖奧代爾或者阿爾薩斯地區的什麼别的地方。

    “我在斯特拉斯堡有個熟識的姑娘,她可以帶我們觀光那座城市,”我說。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腳。

    我以為是無意中碰着的,所以接着往下說:“她在那裡已經住了兩年,凡是城裡你想要了解的一切她都知道。

    她是位可愛的姑娘。

    ” 在桌子下面我又挨了一腳,我一看,隻見弗朗西絲,就是羅伯特的情人,撅着下巴,闆着面孔呢。

     “真混帳,”我說,“為什麼到斯特拉斯堡去呢?我們可以朝北到布魯日或者阿登森林去嘛。

    ” 科恩好象放心了。

    我再也沒有挨踢。

    我向他們說了聲晚安就往外走。

    科恩說他要陪我到大街拐角去買份報紙。

    “上帝保佑,”他說,“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位姑娘幹啥啊?你沒看見弗朗西絲的臉色?” “沒有,我哪裡知道?我認識一個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這究竟關弗朗西絲什麼事?” “反正一樣。

    不管是哪個姑娘。

    總而言之,我不能去。

    ” “别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絲。

    不管是哪個姑娘,你沒看見她那副臉色嗎?” “好啦,”我說,“那我們去森利吧。

    ” “别生氣。

    ” “我不生氣。

    森利是個好地方,我們可以住在麋鹿大飯店,到樹林裡遠足一次,然後回家。

    ” “好,那很有意思。

    ” “好,明天網球場上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完,回頭朝咖啡館走去。

     “你忘記買報紙了,”我說。

     “真的。

    ”他陪我走到大街拐角的報亭。

    “你真的不生氣,傑克?”他手裡拿着報紙轉身問。

     “不,我幹嗎生氣呢?” “網球場上見,”他說。

    我看着他手裡拿着報紙走回咖啡館。

    我挺喜歡他,可弗朗西絲顯然弄得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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