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自然 盧眉娘
謝自然謝自然者,其先兖州人。
父寰,居果州南充,舉孝廉,鄉裡器重。
建中初,刺史李端,以試秘書省校書表為從事。
母胥氏,亦邑中右族。
自然性穎異,不食葷血。
年七歲,母令随尼越惠,經年以疾歸。
又令随尼日朗,十月求還。
常所言多道家事,詞氣高異。
其家在大方山下,頂有古像老君。
自然因拜禮,不願卻下。
母從之,乃徙居山頂,自此常誦《道德經》、《黃庭》内篇。
年十四,其年九月,因食新稻米飯,雲:“盡是蛆蟲。
”自此絕粒。
數取皂莢煎湯服之,即吐痢困劇,腹中諸蟲悉出,體輕目明。
其蟲大小赤白,狀類頗多。
自此猶食柏葉,日進一枝,七年之後,柏亦不食;九年之外,乃不飲水。
貞元三年三月,于開元觀詣絕粒道士程太虛,受五千文《紫靈寶箓》。
六年四月,刺史韓佾至郡,疑其妄,延入州北堂東閣,閉之累月,方率長幼,開鑰出之,膚體宛然,聲氣朗暢,佾即使女自明師事焉。
先是,父寰旅(旅原作旋,據明抄本改)遊多年,及歸,見自然修道不食,以為妖妄,曰:“我家世儒風,五常之外,非先王之法,何得有此妖惑?”因鎖閉堂中四十餘日,益加爽秀,寰方驚駭焉。
七年九月,韓佾輿于大方山,置壇,請程太虛具《三洞箓》。
十一月,徙自然居于州郭。
貞雲九年,刺史李堅至,自然告雲:“居城郭非便,願依泉石。
”堅即築室于金泉山,移自然居之。
山有石嵌窦,水灌其口中,可澡飾形神,揮斥氛澤。
自然初駐山,有一人年可四十,自稱頭陀,衣服形貌,不類缁流,雲:“速訪真人。
”合門皆拒之,雲:“此無真人。
”頭陀但笑耳。
舉家拜之,獨不受自然拜。
施錢二百,竟亦不受;乃施手巾一條,受之,雲:“後會日當以此相示。
”須臾出門,不知何在。
久之,當午有一大蛇,圍三尺,長丈餘,有兩小白角,以頭枕房門,吐氣滿室。
斯須雲霧四合,及霧散,蛇亦不見。
自然所居室,唯容一床,四邊才通人行。
白蛇去後,常有十餘小蛇,或大如臂,或大于股,旦夕在床左右。
或黑或白,或吐氣,或有聲,各各盤結,不相毒螫。
又有兩虎,出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