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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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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自然 盧眉娘 謝自然謝自然者,其先兖州人。

    父寰,居果州南充,舉孝廉,鄉裡器重。

    建中初,刺史李端,以試秘書省校書表為從事。

    母胥氏,亦邑中右族。

    自然性穎異,不食葷血。

    年七歲,母令随尼越惠,經年以疾歸。

    又令随尼日朗,十月求還。

    常所言多道家事,詞氣高異。

    其家在大方山下,頂有古像老君。

    自然因拜禮,不願卻下。

    母從之,乃徙居山頂,自此常誦《道德經》、《黃庭》内篇。

    年十四,其年九月,因食新稻米飯,雲:“盡是蛆蟲。

    ”自此絕粒。

    數取皂莢煎湯服之,即吐痢困劇,腹中諸蟲悉出,體輕目明。

    其蟲大小赤白,狀類頗多。

    自此猶食柏葉,日進一枝,七年之後,柏亦不食;九年之外,乃不飲水。

    貞元三年三月,于開元觀詣絕粒道士程太虛,受五千文《紫靈寶箓》。

    六年四月,刺史韓佾至郡,疑其妄,延入州北堂東閣,閉之累月,方率長幼,開鑰出之,膚體宛然,聲氣朗暢,佾即使女自明師事焉。

    先是,父寰旅(旅原作旋,據明抄本改)遊多年,及歸,見自然修道不食,以為妖妄,曰:“我家世儒風,五常之外,非先王之法,何得有此妖惑?”因鎖閉堂中四十餘日,益加爽秀,寰方驚駭焉。

    七年九月,韓佾輿于大方山,置壇,請程太虛具《三洞箓》。

    十一月,徙自然居于州郭。

    貞雲九年,刺史李堅至,自然告雲:“居城郭非便,願依泉石。

    ”堅即築室于金泉山,移自然居之。

    山有石嵌窦,水灌其口中,可澡飾形神,揮斥氛澤。

    自然初駐山,有一人年可四十,自稱頭陀,衣服形貌,不類缁流,雲:“速訪真人。

    ”合門皆拒之,雲:“此無真人。

    ”頭陀但笑耳。

    舉家拜之,獨不受自然拜。

    施錢二百,竟亦不受;乃施手巾一條,受之,雲:“後會日當以此相示。

    ”須臾出門,不知何在。

    久之,當午有一大蛇,圍三尺,長丈餘,有兩小白角,以頭枕房門,吐氣滿室。

    斯須雲霧四合,及霧散,蛇亦不見。

    自然所居室,唯容一床,四邊才通人行。

    白蛇去後,常有十餘小蛇,或大如臂,或大于股,旦夕在床左右。

    或黑或白,或吐氣,或有聲,各各盤結,不相毒螫。

    又有兩虎,出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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