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曰:“今夕有暴客,無害,勿以為怖也。
”其夕,果有十餘僧來毀魏夫人仙壇,乃一大石,方可丈餘,其下空浮,寄他石之上,每一人推之則搖動,人多則屹然而震。
是夕,群僧持火挺刃,将害仙姑。
入其室,姑在床上而僧不見。
僧既出門,即摧壞仙壇,轟然有聲,山震谷裂。
謂已颠墜矣,而終不能動,僧相率奔走。
及明,有遠村至者雲:“十僧中有九僧為虎所食,其一不共推,故免。
”歲餘,青鳥語姑遷居他所,因徙居湖南,鳥亦随之而往。
人未嘗會其語。
鄭畋(畋原作略,據明抄本改。
下同)自承旨學士左遷梧州,師事于姑。
姑謂畋曰:“此後四海多難,人間不可久居,吾将隐九疑矣。
”一旦遂去。
(出墉城《集仙錄》)
王氏女
王氏女者,徽之侄也。
父随兄入關,徽之時在翰林,王氏與所生母劉及嫡母裴寓居常州義興縣湖洑渚桂岩山,與洞靈觀相近。
王氏自幼不食酒肉,攻詞翰,善琴,好無為清靜之道。
及長,誓志不嫁。
常持大洞三十九章道德章句,戶室之中,時有異香氣。
父母敬異之。
一旦小疾,裴與劉于洞靈觀修齋祈福,是日稍愈,亦同詣洞靈佛像前。
焚香祈祝。
及曉歸,坐于門右片石之上,題絕句曰:“玩水登山無足時,諸仙頻下聽吟詩。
此心不戀居人世,唯見天邊雙鶴飛。
”此夕奄然而終。
及明,有二鶴栖于庭樹,有仙樂盈室,覺有異香。
遠近驚異,共奔看之。
鄰人以是白于湖洑鎮吏詳驗,鶴已飛去,因囚所報者。
裴及劉焚香告之曰:“汝若得道,卻為降鶴,以雪鄰人,勿使其濫獲罪也。
”良久,雙鶴降于庭,旬日又降。
葬于桂岩之下,棺輕,但聞香氣異常。
發棺視之。
止衣舄而已。
今以桂岩所居為道室。
即乾符元年也。
(出墉城《集仙錄》)
薛玄同
薛氏者,河中少尹馮徽妻也,自号玄同。
适馮徽,二十年乃言素志,稱疾獨處,焚香誦《黃庭經》,日二三遍。
又十三年,夜有青衣玉女二人降其室,将至,有光如月,照其庭庑,香風飒然。
時秋初,殘暑方甚,而清涼虛爽,飄若洞中。
二女告曰:“紫虛元君主領南方,下校文籍,命諸真大仙,于六合之内,名山大川,有志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