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斷其罪耳。
”袁驚而問之,忽而不見。
數日,敕除袁刑部郎中。
經旬月,二相被收,果為袁公所斷。
(出《定命錄》)
齊瀚
東京玩敲師,與侍郎齊瀚遊往。
齊自吏部侍郎而貶端州高安具尉。
僧雲:“從今十年,當卻回,亦有權要。
”後如期,入為陳留采訪使。
師嘗雲:“侍郎前身曾經打殺兩人,今被谪罪,所以十年左降。
”(出《定命錄》)
張守珪
張守珪,曾有人錄其官祿十八政,皆如其言。
及任括州刺史,疾甚,猶謂人曰:“某當為涼州都督,必應未死。
”既而腦發瘍,瘡甚,乃曰:“某兄弟皆有此瘡而死,必是死後贈涼州都督。
”遂與官吏設酒而别,并作遺書,病五六日卒。
。
後果賜涼府都督。
(出《定命錄》)
裴有敞
唐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錢塘縣主簿夏榮看之。
榮曰:“使君百無一慮,夫人早須崇福禳之。
”而崔夫人曰:“禳須何物?”榮曰:“使君娶二姬以壓之,出三年則危過矣。
”夫人怒曰:“此獠狂語,兒在身無病。
”榮退曰:“夫人不信,榮不敢言。
使君合有三婦,若不更娶,于夫人不祥。
”夫人曰:“乍可死,此事不相當也。
”其年夫人暴亡,敞更娶二姬。
榮言信矣。
(出《朝野佥載》。
)
王超
王超者,嘗為汜水縣令。
嚴損之曰:“公從此為京官訖,即為河北二太守。
”後果入為著作郎,出為真定太守,又改為京城守,超又謂汜水令嚴迥雲:“公宜修福。
”嚴不信。
果被人訴,解官除名,配流身亡也。
(出《定命錄》)
張齊丘
張齊丘妻懷姙,過期數月不産。
謂是病,方欲合藥療之。
吳郡尼寶珠見之曰:“慎勿服藥,後必生一衛佐。
”既而果生男。
齊丘貴後,恩敕令與一子奉禦官。
齊丘奏雲:“兩侄早孤,願與侄。
”帝嘉之,令别與兩侄六品已下官。
齊丘之子,仍與東宮衛佐,年始十歲。
(出《定命錄》)
馮七言事
陳留郡有馮七者,能飲酒,每飲五斛,言事無不中者。
無何,語郡佐雲:“城中有白氣,郡守當死。
”太守裴敦(“敦”原作“郭”,據明抄本改。
)複聞而召問。
馮七雲:“其氣未全,急應至半年已來。
裴公即經營求改。
改後韋恒為太守,未到而卒。
人問得應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