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錢充。
又至三年得官,食祿張平子。
”讀至此,吏複掩之。
敏求懇請見其餘,吏固不許,即被引出。
又過一門,門扇斜開,敏求傾首窺之,見四合大屋,屋内盡有床榻,上各有銅印數百顆,雜以赤斑蛇,大小數百餘。
更無他物。
敏求問吏:“用此何為?”吏笑而不答。
遂卻至柳判官處。
柳謂敏求曰:“非故人莫能至此,更欲奉留,恐誤足下歸計。
”握手叙别。
又謂敏求曰:“此間甚難得揚州氈帽子,他日請緻一枚。
”即顧謂張岸:可将一兩個了事手力,兼所乘鞍馬,送二郎歸。
不得妄引經過,恐動他生人。
”敏求出至府署外,即乘所借馬。
馬疾如風,二人引頭,張岸控辔,須臾到一處,天地漆黑。
張岸曰:“二郎珍重。
”似被推落大坑中,郎如夢覺。
于時向曙,身乃在昨宵愁坐之所。
敏求從此遂不複有舉心。
後數月,窮饑益不堪。
敏求數年前,半被伊慎諸子求為妹婿,時方以修進為己任,不然納之。
至是有人複語敏求,敏求即欣然欲之。
不旬,遂成姻娶。
伊氏有五女,其四皆已适人,敏求妻其小者。
其兄宰,方貨城南一莊,得錢一千貫,悉将分給五妹為資裝。
敏求既成婚,即時領二百千。
其姊四人曰:“某娘最小,李郎又貧,盍各率十千以助焉。
”由是敏求獲錢二百四十貫無差矣。
敏求先有别色身名,久不得調。
其年,乃用此錢參選。
三年春,授鄧州向城尉。
任官數月,間步縣城外,壞垣蓁莽之中,見一古碑,文字磨滅不可識。
敏求偶令滌去苔藓,細辨其題篆,雲:“晉張衡碑。
”因悟食祿張平子,何其昭昭欤?(出《河東記》)
又一說:李敏求暴卒,見二黃衣人追去。
至大府署,求窺之,見馬植在内,披一短褐,于地鋪坐吃飯,四隅盡是文書架。
馬公早登科名,與敏求情善。
遽入曰:“公安得在此?”馬公驚甚,且不欲與之相見,回面向壁。
敏求曰:“必無事。
”乃坐從容。
敏求曰:“此主何事?”曰:“人所得錢物,遂歲支足。
”敏求曰:“今既得見,乃是天意,切要知一年所得如何。
”馬公乃為檢一大葉子簿,黃紙簽标,書曰,“盧弘宣年支二千貫。
”開數幅,至敏求,以朱書曰,“年支三百貫,以伊宰賣宅錢充。
”敏求曰:“某乙之錢簿已多矣,幸逢君子,竊欲僥求。
”馬公曰:“三二十千即可,多即不得。
”以筆注之曰:“更三十千,以某甲等四人錢充。
”複見老姥年六十餘,乃敏求姨氏之乳母,家在江淮。
見敏求喜曰:“某亦得回,知郎君與判官故舊,必為李奶看年支。
”敏求嬰兒時,為李乳養,不得已卻入,具言于馬公。
令左右曰:“速檢來。
”大貼文書曰:“阿李年支七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