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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六十八 氣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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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為獲擒,而斯人何罪,欲殺之?速請釋放。

    "旋出丘中所獲之贓,驗之,略無差異。

    具獄者亦出其贓,驗之無差。

    及藩帥躬自誘而問之,曰:"雖自知非罪,而受棰楚不禁,遂令骨肉僞造此贓,希其一死。

    "藩帥大駭,具以聞于朝廷。

    坐其獄吏,枉陷者獲免,自言者補衙職而賞之。

    (出《玉堂閑話》) 鄭雍 鄭雍學士未第時,求婚于白州崔相公遠。

    才允許,而博陵有事,女則随例填宮。

    至朱梁開平之前,崔氏在内托疾。

    敕令出宮,還其本家。

    鄭則複托媒氏緻意,選日親迎。

    士族婚禮,随其豐儉,亦無所阙。

    尋有莊盆之感,又杖經期周,莫不合禮。

    士林以此多之,美稱籍甚。

    場中翹足望之,一舉中("中"原作"之",據明抄本改)甲科(封尚書榜下)。

    脫白,授秘校,兼内翰,與丘門同敕入。

    不數載而卒。

    (出《玉堂閑話》) 楊晟 楊晟,始事鳳翔節度使李昌符。

    累立軍功,因而疑之,潛欲加害。

    昌符愛妾周氏,憫其無辜,密告之,由是亡去而獲免。

    後為駕前五十四軍都指揮使,除威勝軍節度使。

    建節于彭州。

    撫綏士民,延敬賓客,洎僧道輩,各得其所。

    厚于禮敬,人甚懷之。

    李昌符之敗,因令求周氏。

    既至,以義母事之。

    周氏自以少年,複有美色,懇有好合之情。

    晟告誓天地,終不以非禮偶之。

    每旦,未視事前,必申問安之禮。

    雖厄在重圍,未嘗廢也。

    新理之郡,兵力不完,遽為王蜀先主攻圍。

    保守孤壘,救兵不至,凡千日,為西川所破而害焉。

    有馬步使安師建者,楊氏之腹心也,城克執之。

    蜀先主知其忠烈,冀為其用,欲寬之。

    師建曰:"某受(某"受"原作其"授",據明抄本改)楊司徒提拔,不敢惜死。

    "先主嗟賞而行戮,為其設祭而葬之。

    (出《北夢瑣言》) 王殷 王殷,梁開封尹瓒之猶子也。

    乾化中,為徐州連率。

    衆叛拒命,殺害使臣,點閱市井而授甲焉。

    有親随苗溫與數輩,度其必不濟,竊謀作亂。

    吏(明抄本"吏"作"事")洩被擒,刳心而死。

    其妻配隸别部軍校,殊不甘,挾短刃,割乳而殒。

    聞者無下嗟尚。

    (出《玉堂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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