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

首頁
少微、嚴杲、已在中庭。

    相者引坐,謂李公曰:"自仆至此,見人衆矣,未有如公貴者也。

    且國家以刑法為重,則公典司寇之職。

    朝廷以铨管為先,則公居冢宰之任。

    然又秉丹青之筆,當節制之選。

    加以列茅分土,窮榮極盛,主恩綢缪,又望浃洽。

    兼南省之官,秩增數四,握中樞之務,載盈二九,搢紳仰威,黎度贍惠,将古所未有也。

    "顧嚴鄭曰:"預聞此者,非不幸也。

    公二人宜加禮奉,否則悔吝生矣。

    "時嚴鄭各負才名,李尤聲譽未達。

    二公有轥轹之心,及聞相者言,以為其不然。

    唯唯而起,更不複問。

    李因辭去。

    後李公拜中書,鄭時已為刑部侍郎。

    因述往事,謂鄭曰:"曩者宣平相人,鹹以荒唐之說,乃微有中者。

    "無何,鄭出為歧州刺使,與所親話其事。

    未期,又貶為萬州司馬。

    嚴自郎中,亦牧遠郡。

    (出《定命錄》) 又李林甫少孤,為元氏姨所育,住在伊川。

    時林甫年十歲,與諸兒戲于路旁。

    有老父歎而目焉,人問之。

    老父曰:"富貴誠不自知。

    "指李公曰:"此童後當為中書令,凡二十年。

    所歎與凡小戲誰辨也。

    "(出《定命錄》) 李含章 崔圓微時,欲舉進士。

    于魏縣見市令李含章雲:"君合武出身,官更不停,直至宰相。

    "開元二十三年,應将帥舉科。

    又于河南府充鄉貢進士。

    其日正于福唐觀試,遇敕下,便于試場中喚将。

    拜執戟參謀河西軍事。

    應制時,與越州剡縣尉窦公衡同場并坐,親見其事。

    後官更不停,不逾二十年,拜中書令趙國公,實食封五百戶。

    又圓微當作司勳員外,釋服往見會昌寺克慎師。

    師笑雲:"人皆自台入省,公乃自省入台。

    從此常合在槍槊中行,後當大貴。

    "無何為刑部員外兼侍禦使,充劍南節度留後。

    入劍門後,每行常有兵戈。

    未逾一年,便緻勳業。

    崔初入蜀,常于親知自說如此。

    (出《定命錄》) 尚衡 禦史中丞尚衡童幼之時遊戲,曾脫其碧衫,唯著紫衫。

    有善相者見之曰:"此兒已後,當以脫碧著紫矣。

    "後衡為濮陽丞,遇安祿山反,守節不受賊官。

    将軍某乙使衡将绯衣魚袋,差攝一官,衡不肯受曰:"吾當脫碧着紫,此非吾衣。

    "曾未旬月,有(有字上原有未字,據許本删)敕命改官賜紫。

    于是脫碧着紫。

    衡自又雲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