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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六 神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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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袁生 冉遂 魏耽 盧佩陳 袁生 貞元初,陳郡袁生者,嘗任參軍于唐安。

    罷秩遊巴川,舍于逆旅氏。

    忽有一夫,白衣來谒。

    既坐,謂生曰:"某高氏子也,家于此郡新明縣。

    往者常職軍伍間,今則免矣。

    故旅遊至此。

    "生與語,其聰辯敏博,迥出于人,袁生奇之。

    "又曰:"某善算者,能析(析原作祈,據明抄本改。

    )君平生事。

    "生即訊之,遂述既往事,一一如筆寫,生大驚。

    是夕,夜既深,密謂袁生曰:"我非人也,幸一陳于君子,可乎?"袁生聞之懼,即起曰:"君非人,果鬼乎?是将禍我耶?"高生曰:"吾非鬼,亦非禍君,所以來者。

    将有托于君耳。

    我赤水神,有祠在新明之南。

    去歲淫雨數月,居舍盡圮,郡人無有治者,使我為風日所侵铄。

    且日如樵牧者欺侮,裡中人視我若一壞土耳。

    今我訴于子,子以為可則言,不則去。

    無恨也。

    "(也原作乎,據明抄本改。

    )袁生曰:"神既有願,又何不可哉!"神曰:"子來歲當調補新明令,倘為我重建祠宇,以時奠祀,則真幸之甚也。

    願無忘。

    "袁生諾之。

    既而又曰:"君初至邑時,當一見詣。

    然而人神理隔,慮君仆吏有黩于我,君當屏去其吏,獨入廟中。

    冀盡一言耳。

    "袁生曰:"謹奉教。

    "是歲冬,袁生果補新明令。

    及至任,(任原作令,據明鈔本改。

    )訊之,果有赤水神廟,在縣南數裡。

    旬餘,遂詣之。

    未至百餘步,下馬屏車吏,獨入廟中。

    見其檐宇摧毀,蓬荒如積。

    伫望久之,有一白衣丈夫自廟後來,高生也。

    色甚喜,既拜。

    謂袁生曰:"君不忘前約,今日乃詣我,幸何甚哉!"于是偕行廟中。

    見階垣下有一老僧,具桎梏,數人立其旁。

    袁生問曰:"此何為者?"神曰:"此僧乃縣東蘭若道成師也。

    有殃,故吾系之一歲矣。

    每旦夕則鞭捶之。

    從此旬餘,當解之。

    袁生又曰:"此僧既存,安得系于此乎?"神曰:"以生魄系之,則其人自沈疾,亦安能知吾之為哉!"神告袁生曰:"君幸諾我建廟,可疾圖之。

    "袁生曰:"不敢忘。

    "既歸,将計其工。

    然貧甚,無以為資。

    因自念曰:"神人所言,系道成師之魄,當沉疾。

    又雲,從此去旬餘,當解之。

    吾今假于他語,俾建其廟宇,又安有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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