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金天王廟前,遇大雨,于廟門避雨,至暮不止。
不及詣店,遂入廟中門宿。
至四更,聞金天視事之聲,嗢喝甚厲。
須臾,聞喚張偃,來日午時,行至某村,為赤狸虎所食。
偃聞之甚懼,侯庭下靜,遂于門下匍匐而入。
自通名而拜,金天曰:"汝生人,何事而來?"遂具前事告金天。
金天曰:"召虎來。
"須臾虎至。
金天曰:"與二大獸食而代偃。
"虎曰:"冤家合食,他物代之不可。
"金天曰:"檢虎何日死。
"有一吏來曰:"未時為某村王存射殺死。
"金天曰:"命張偃過所食時即行。
"及行至前路,果見人喧鬧,問之,乃曰:"某村王存,射赤狸虎。
"果金天所言。
偃遂自市酒,求鹿脯,親往廟謝之。
(出《奇錄》)
裴氏子
天水彭郡裴氏子,鹹通中,于東阆學孤林法。
淫其親表婦女,事發系獄。
每日供其飲食,悉是孤林法神為緻之。
獄吏怪而謂其神曰:"神既靈異,何不為免此刑?"神曰:"受吾法者,隻可全身遠害,方便濟人。
既違戒誓,豈但王法,神亦不容也。
今之殷勤,以酬香火之功。
"竟笞殺之。
(出《錄異記》。
)
韋驺
韋驺者,明五音,善長嘯,自稱逸群公子。
舉進士,一不第便已。
曰:"男子四方之志,豈屈節于風塵哉。
"遊嶽陽,嶽陽太守以親知見辟,數月謝病去。
驺親弟騋,舟行,溺于洞庭湖。
驺乃水濱恸哭。
移舟湖神廟下,欲焚湖神廟,曰:"千裡估胡,安穩獲濟。
吾弟窮悴,乃罹此殃。
焉用爾廟為?"忽于舟中假寐,夢神人盛服來谒,謂驺曰:"幽冥之途,無枉殺者。
明公先君,昔為城守,方聞谠正,鬼神避之。
撤淫祠甚多,不當廢者有二。
二神上訴,帝初不許,因請十餘年,乃許與後嗣一人,謝二廢廟之主。
然亦須退不能知其道,進無以補于時者,故賢弟當之耳。
倘求喪不獲,即我之過,當令水工送屍湖上。
"驺驚悟,其事遂止。
遂命漁舟施鈎缗,果獲弟之屍于岸。
是夕,又夢神謝曰:"鬼神不畏憤怒,而畏果敢,以其誠也。
君今為人果敢。
(果敢下明抄本有如是吾所懷畏六字。
)昔洞庭張樂,是吾所司。
願以至音酬君厚惠,所冀觀鹹池之節奏,釋浮世之憂煩也。
"忽睹金石羽籥,铿锵振作。
驺甚歎異,以為非據,曲終乃寤。
(出《甘澤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