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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一十二 神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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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繪釋氏部族曰(曰原作田,據明抄本、許本改。

    )毗沙門天王者,精新如動,祈請輻湊。

    有居新昌裡者,因時疫,百骸綿弱,不能勝衣,醫巫莫能療。

    一日,自言欲從釋氏,因肩置繪壁之下。

    厚施主僧,服食于寺庑。

    逾旬,夢有人如天王之狀,持筋類绠,以食病者。

    複促迫之。

    咀嚼堅韌,力食袤丈,遽覺綿骨木強。

    又明日能步,又明日能馳,逾月以力聞。

    先是禁軍懸六鈞弓于門,曰:"能引起半者,倍糧以賜,至滿者又倍之。

    "民應募,随引而滿,于是服厚祿以終身。

    (出《唐阙史》) 裴氏女 唐黃巢之亂,有朝士裴某,挈妻子,南趨漢中。

    才發京都,其室女暴亡,兵難揮霍,不暇藏瘗。

    行及洛谷,夜間其女有言,不見其形。

    父母诘之,女雲:"我為浐水神子強暴,誘我歸其家。

    其父責怒,以妄殺生人,遽笞之。

    兼遜謝撫慰,令人送來。

    而旦夕未有所托。

    且欲随大人南行,俾拔茅為抱緻于箱笥之中,庶以魂識依止。

    "飲食語言,不異于常。

    爾後又言已有生處,悲咽告辭而去。

    (出《北夢瑣言》) 夏侯祯 汝州魯山縣西六十裡,小山間有祠,曰靈女觀。

    其像獨一女子焉,低鬟嚬蛾,豔冶而有怨慕之色。

    祠堂後平地,左右圍數畝,上擢三峰,皆十餘丈,森如太華。

    父老雲,大中初,斯地忽暴風疾雨,一夕而止,遂有此山。

    其神見形于樵蘇者曰:"吾商於之女也,帝命有此百裡之境。

    可告鄉裡,立祠于前山,山名女靈,吾持來者也。

    鹹通末,縣主簿皇甫枚,因時祭,與友人夏侯祯偕行。

    祭畢,與祯縱觀。

    祯獨眷眷不能去,乃索卮酒酹曰:"夏侯祯少年無有匹偶,今者仰睹靈姿,願為廟中掃除之隸,既舍爵乃歸。

    "其夕,夏侯生惝恍不能寐,若為陰物所中。

    其仆來告,枚走視之,則目瞪口噤,不能言矣。

    謂曰:"得非女靈乎?"祯颔之。

    枚命吏禱之曰:"夏侯祯不勝酉斝之餘,至有慢言,渎于神聽,今疾作矣。

    豈降之罰耶?抑果其請耶?若降之罰,是以一言而斃一國士乎?違好生之德,當專戳之辜,帝豈不降鑒,而使神滋虐于下乎?若果其請,是以一言舍貞靜之道,播淫佚之風;念張碩而動雲軿,顧交甫而解明珮。

    若九阍一叫,必贻帏箔不修之責言。

    況天下多美丈夫,何必是也?神其聽之。

    "奠訖,夏侯生康豫如故。

    (出《三水小牍》) 徐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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