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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七十五 再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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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姁 範明友奴 陳焦 崔涵 柳苌 劉凱 石函中人 杜錫家婢 漢宮人 李俄 河間女子 徐玄方女 蔡支妻 陳朗婢 于寶家奴 韋諷女奴 邺中婦人 李仲通婢 崔生妻 東萊人女 史姁 漢陳留考城史姁,字威明。

    年少時,嘗病,臨死謂母曰:“我死當複生,埋我,以竹杖柱于瘗上,若杖折,掘出我。

    ”及死埋之,柱如其言。

    七日往視,杖果折。

    即掘出之,已活,走至井上浴,平複如故。

    後與鄰船至下邳賣鋤,不時售。

    雲欲歸。

    人不信之。

    曰:“何有千裡暫得歸耶?”答曰:“一宿便還。

    即不相信,作書取報,以為驗實。

    ”一宿便還,果得報。

    考城令江夏鄌(明抄本“鄌”作“鄭”。

    )賈和姊(“姊”字原空阙,據明抄本補。

    )病在鄉(“鄉”原作“鄰”,據明抄本改。

    )裡,欲急知消息,請往省之。

    路遙三千,再宿還報。

    (出《搜神集》) 範明友奴 漢末人發(“發”字原缺,據許本補。

    )範明友冢。

    (“冢”字原缺,據許本補。

    )家奴死而再(“死而再”三字原作“猶”。

    據明抄本改。

    )活。

    明友是霍光女婿,說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應。

    此奴常遊走民間,無止住處,竟不如所在。

    (出《博物志》) 陳焦 孫休永安四年,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而出。

    (出《五行記》) 崔涵 後魏菩提寺,西域人所立也,在慕義。

    沙門達多,發墓取磚,得一人以送。

    時太後與孝明帝在華林堂,以為妖異。

    謂黃門郎徐纥曰:“上古以來,頗有此事不?”纥曰:“昔魏時發冢,得霍光女婿範明友家奴,說漢朝廢立,于史書相符。

    此不足為異也。

    ”後令纥問其姓名,死來幾年,何所飲食。

    答曰:“臣姓崔名涵,字子洪,博陵安平人。

    父名暢,母姓魏。

    家在城西阜财裡。

    死時年十五。

    乃二十七,在地下十二年。

    常似醉卧,無所食。

    時複遊行,或遇飲食,如夢中。

    不甚辨了。

    ”後即遣門下錄事張隽。

    詣阜财裡,訪涵父母。

    果有崔暢,其妻魏。

    隽問暢曰:“卿有兒死不?”暢曰:“有息子涵,年十五而亡。

    ”隽曰:“為人所發,今日蘇活。

    主上在華林園,遣我來問。

    ”暢聞驚怖,曰:“實無此兒,向者謬言。

    ”隽具以實聞。

    後遣送涵向家。

    暢聞涵至,門前起火,手持刀,魏氏把桃杖拒之。

    曰:“汝不須來,吾非汝父,汝非我子,急速去,可得無殃,”涵遂舍去,遊于京師,常宿寺門下。

    汝南王賜黃衣一通。

    性畏日,不仰視天。

    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屬。

    常走于路,疲則止,不徐行也。

    時人猶謂是鬼。

    洛陽大市北有奉終裡,裡内之人,多賣送死之具及諸棺椁。

    涵謂曰:“柏棺勿以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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