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姁 範明友奴 陳焦 崔涵 柳苌 劉凱 石函中人 杜錫家婢 漢宮人 李俄
河間女子 徐玄方女 蔡支妻 陳朗婢 于寶家奴 韋諷女奴 邺中婦人 李仲通婢
崔生妻 東萊人女
史姁
漢陳留考城史姁,字威明。
年少時,嘗病,臨死謂母曰:“我死當複生,埋我,以竹杖柱于瘗上,若杖折,掘出我。
”及死埋之,柱如其言。
七日往視,杖果折。
即掘出之,已活,走至井上浴,平複如故。
後與鄰船至下邳賣鋤,不時售。
雲欲歸。
人不信之。
曰:“何有千裡暫得歸耶?”答曰:“一宿便還。
即不相信,作書取報,以為驗實。
”一宿便還,果得報。
考城令江夏鄌(明抄本“鄌”作“鄭”。
)賈和姊(“姊”字原空阙,據明抄本補。
)病在鄉(“鄉”原作“鄰”,據明抄本改。
)裡,欲急知消息,請往省之。
路遙三千,再宿還報。
(出《搜神集》)
範明友奴
漢末人發(“發”字原缺,據許本補。
)範明友冢。
(“冢”字原缺,據許本補。
)家奴死而再(“死而再”三字原作“猶”。
據明抄本改。
)活。
明友是霍光女婿,說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應。
此奴常遊走民間,無止住處,竟不如所在。
(出《博物志》)
陳焦
孫休永安四年,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而出。
(出《五行記》)
崔涵
後魏菩提寺,西域人所立也,在慕義。
沙門達多,發墓取磚,得一人以送。
時太後與孝明帝在華林堂,以為妖異。
謂黃門郎徐纥曰:“上古以來,頗有此事不?”纥曰:“昔魏時發冢,得霍光女婿範明友家奴,說漢朝廢立,于史書相符。
此不足為異也。
”後令纥問其姓名,死來幾年,何所飲食。
答曰:“臣姓崔名涵,字子洪,博陵安平人。
父名暢,母姓魏。
家在城西阜财裡。
死時年十五。
乃二十七,在地下十二年。
常似醉卧,無所食。
時複遊行,或遇飲食,如夢中。
不甚辨了。
”後即遣門下錄事張隽。
詣阜财裡,訪涵父母。
果有崔暢,其妻魏。
隽問暢曰:“卿有兒死不?”暢曰:“有息子涵,年十五而亡。
”隽曰:“為人所發,今日蘇活。
主上在華林園,遣我來問。
”暢聞驚怖,曰:“實無此兒,向者謬言。
”隽具以實聞。
後遣送涵向家。
暢聞涵至,門前起火,手持刀,魏氏把桃杖拒之。
曰:“汝不須來,吾非汝父,汝非我子,急速去,可得無殃,”涵遂舍去,遊于京師,常宿寺門下。
汝南王賜黃衣一通。
性畏日,不仰視天。
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屬。
常走于路,疲則止,不徐行也。
時人猶謂是鬼。
洛陽大市北有奉終裡,裡内之人,多賣送死之具及諸棺椁。
涵謂曰:“柏棺勿以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