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巨萬,竟為三蜀大賈。
(出《河東記》)
宜春郡民
宜春郡民章乙,其家以孝義聞,數世不分異,諸從同爨。
所居别墅,有亭屋水竹。
諸子弟皆好善積書,往來方士高僧儒生。
賓客至者,皆延納之。
忽一日晚際,有一婦人,年少端麗,被服靓妝,與一小青衣,詣門求寄宿。
章氏諸婦,忻然近接,設酒馔,至夜深而罷。
有一小子弟,以文自業,年少而敏俊,見此婦人有色,遂囑其乳妪,别灑掃一室,令其宿止。
至深夜,章生潛身入室内,略不聞聲息,遂升榻就之。
其婦人身體如冰,生大驚,命燭照之,乃是銀人兩頭,可重千百斤。
一家驚喜,然恐其變化,即以炬炭燃之,乃真白金也。
其家至今巨富,群從子弟婦女,共五百餘口。
每日三(“日三”原作“三日”,據明抄本改)就食,聲鼓而升堂。
江西郡内,富盛無比。
(出《玉堂閑話》)
張彥
巴巫間民,多積黃金。
每有聚會,即于席上羅列三品,以誇尚之。
雲安民有李仁表者,施澤金台盤,以此相高。
亂離之後,州将皆武人,競于貪虐。
蜀将張彥典忠州,暴惡尤甚。
将校苦之,因而作叛,連及黨與數千家。
張攫其金銀,莫知紀極。
後于蜀中私第别構一堂,以貯其金。
忽一旦,屋外有火煙頻起,駭入驗之,乃無延爇之處。
由是疑焉,及開箧視之,悉已空矣。
即向時火煙,乃金化矣。
(出《北夢瑣言》)
康氏
僞吳楊行密,初定揚州,遠坊居人稀少,煙火不接。
有康氏者,以傭賃為業,僦一室于太平坊空宅中。
康晨出未返,其妻生一子。
方席藁,忽有一異人,赤面朱衣冠,據門而坐。
妻驚怖,叱之乃走。
如舍西,踣然有聲。
康适歸,欲至家,路左忽有錢五千、羊半邊、尊酒在焉。
伺之久,無行人,因持之歸。
妻亦告其所見,即往舍西尋之,乃一金人,仆于草間,亦曳之歸。
因烹羊飲酒,得以周給。
自是出必獲利,日以富贍。
而金人留為家寶。
所生子名曰平。
平長,遂為富人。
有李浔者,為江都令,行縣至新甯鄉,見大宅,即平家也。
其父老為李言如此。
(出《稽神錄》)
豫章人
天複中,豫章有人治舍,掘地,得一木匮。
發之,得金人十二頭,各長數寸,皆古衣冠,首戴十二辰屬,數款(明抄本數款作款刻)精麗,殆非人功。
其家寶祠之,因以緻福。
時兵革未定,遂為戍将劫取之。
後不知所終。
(出《稽神錄》)
陳浚
江南陳浚尚書,自言其諸父在鄉裡,好為詩。
裡人謂之陳白舍,人比之樂天也。
性疏簡,喜賓客。
嘗有二道士,一黃衣,一白衣,詣其家求宿。
舍之廳事。
夜間,聞二客床壞,訇然有聲。
久之,若無人者。
秉燭視之,見白衣卧于壁下,乃銀人也;黃衣不複見矣。
自是緻富。
(出《稽神錄》)
建安村人
建安有人村居者,常使一小奴。
出入城市,經舍南大冢。
冢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