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随出入。
褒妻乃異志于褒,褒莫知之。
經歲時,後褒妻與外密契,欲殺褒。
褒是夕醉歸,妻乃伺其外來殺褒。
既至,方欲入室,其犬乃齧折其足,乃咬褒妻,二人俱傷甚矣。
鄰裡俱至,救之。
褒醒,見而搜之,果獲其刀。
鄰裡聞之,送縣推鞠,妻以實告。
褒妻及懷刀者,并處極法。
(出《集異記》)$
鄭韶
鄭韶者,隋炀帝時左散騎常侍,大業中,授閩中太守。
韶養一犬,憐愛過子,韶有從者數十人。
内有薛元周者,韶未達之日,已事之,韶遷太守,略無恩恤。
元周念恨,以刃久伺其便,無得焉。
時在閩中,隋炀帝有使到,韶排馬遠迎之,其犬乃銜拽衣襟,不令出宅。
館吏馳告去雲:“使入郭。
韶将欲出,為犬拽衣不放。
韶怒,令人縛之于柱。
韶出使宅大門,其犬乃掣斷繩而走,依前拽韶衣,不令去。
韶撫犬曰:“汝知吾有不測之事乎?”犬乃嗥吠,跳身于元周隊内,咬殺薛元周。
韶差人搜元周衣下,果藏短劍耳。
(出《集異記》)$
柳超
柳超者,唐中宗朝為谏議大夫,因得罪,黜于嶺外。
超以清儉自守,凡所經州郡,不幹撓廉牧以自給,而領二奴掌閣、掌書,并一犬。
至江州,超以郁憤成疾。
二奴欲圖其資裝,乃共謀曰:“可奉毒藥于谏議,我等取财而為良人,豈不好乎?”掌書曰:“善。
”掌閣乃啟超曰:“人言有密诏到,不全谏議命,谏議家族将為奈何?”超曰:“然,汝等當修馔,伺吾食畢,可進毒于吾,吾甘死矣。
”掌閣等聞言,乃備珍馔。
掌閣在廚修辦,掌書進之于超。
超食次,忽見其犬,乃分與食之,涕泣撫犬曰:“我今日死矣,汝托于何人耶?”犬聞之不食,走入廚,乃咬掌閣喉;複至堂前,齧掌書,二奴俱為犬所害。
超未曉其事。
後經數日,敕诏還京,而複雪免,方知其犬之靈矣。
(出《集異記》)$
姚甲
吳興姚氏者,開元中被流南裔,其人素養二犬,在南亦将随行。
家奴附子及子小奴悉皆勇壯,謀害其主,然後舉家北歸。
姚所居偏僻,鄰裡不接,附子忽謂主雲:“郎君家本北人,今竄南荒,流離萬裡,忽有不祥,奴當扶持喪事北歸。
頃者以來,已覺衰憊,恐溘然之後,其餘小弱,則郎君骸骨,不歸故鄉,伏願圖之。
”姚氏曉其意,雲:“汝欲令我死耶?”奴曰:“正爾慮之。
”姚請至明晨。
及期,奴父子俱膳,勸姚飽食。
奉觞哽咽。
心既蒼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