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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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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參治曆任各官罪,而吏由是儆,盜由是戢。

    優诏褒嘉,遂有兼署總督之命。

    知公之勤于其職,簡在帝心者久矣。

    迨年近七旬,自覺精力稍減,即不敢久居要任,緻察核不周。

    天子亦俯鑒其誠,改司秋憲。

    蓋力所不能為者即不敢為,知凡所敢為即為之而有餘矣。

    豈泛泛委時任運者哉! 雖以荊江泛濫失于預防落職,而工竣以後仍特賜按察使銜,俾頤養于林下。

    嘉慶丙辰來京,入千叟嘉宴,恩禮有加,亦皆非偶然。

    先師阿文勤公嘗曰:“仕宦措足于實地,可無颠蹶;即意外失足,亦必不至破顱損骨。

    ”至哉言乎?公其知此意矣。

     公諱封,字紫绶,松園其别号也。

    先世江西豐城人,明洪武初,遷山東壽光縣之斟灌莊,故世稱斟灌李氏。

    曾祖諱迥,康熙甲辰進士,官刑部右侍郎。

    祖諱樸,官南漳縣知縣。

    父諱烈,官蘇州府同知。

    公生于雍正元年十一月,卒于嘉慶元年九月。

    元配郭夫人,繼配朱夫人,俱先公卒。

    子三:長,官工部司務;次钰,乾隆丁酉科拔貢生,由四庫全書館分發,署江西建昌府同知;次钤,縣學生。

    女五:适王緯璧、劉鼎燮、王庭蘭、劉世焌、王允彬。

    孫六。

    曾孫一。

     公長子早卒,長孫景沆将奉公與兩夫人及側室陳孺人柩,合葬于九巷莊先茔,遣使走京師,乞餘為銘。

    餘與公同舉,迄今四十三年矣。

    故交零落,有若晨星:間居京師者僅查給事槎、戈太仆仙舟,系朝籍者惟餘一人,在林下者亦止王侍郎蘭泉、王光祿西莊、錢詹事竹汀、沈運使既堂、殷伏羌會詹及公,尚時通音問。

    回憶少年文酒之會,杳若前生;公今奄化,又少一人矣。

    俯仰今昔,百感紛來,爰慨然而為之銘曰: 人以官富,公以官貧。

    貧則貧矣,而秋水無塵。

    籲嗟乎!吾黨又少此一人。

     翰林院侍講寅橋劉公墓志銘 公諱亨地,字載人,寅橋其自号也。

    公以乾隆丙子舉于鄉,典試者張吏部元禮,餘姻家也;丁醜,成進士,又與餘從兄懋園同榜,故餘識公為最早。

    然是時,餘初授館職,意氣方盛,與天下勝流相馳逐,座客恒滿,文酒之會無虛夕。

    公顧恬淡自持,不親餘,餘亦未能知公也。

    既聞公父梅垞先生得自谪籍歸故裡,實公孝思笃摯,上感九重,餘始心重公,願納交,而公乞假歸省矣。

    丁亥,餘服阕赴京,公已官司業,曹署各異,不數數相見。

    辛卯夏,餘自塞外蒙賜環,再授館職,公亦服阕來京師,會有诏搜羅遺書以充《四庫》,餘與公同司編纂之役,乃晨夕聚一堂。

    時館閣英俊,畢預是選,鹹踔厲風發,挺然有以自見;公獨落落穆穆,手丹墨二毫,終日無一語。

    然叩所學,援古證今,具有經緯;勘所輯錄,亦條理秩然,是非不苟,如坐古人于旁而面為商榷也。

    餘始慨然,十餘年來猶淺之乎知公矣。

     既而,公以編纂受主知,以司業額缺僅一員,需次無期,特改補中允,俄遷侍講,充文淵閣校理。

    丁酉,受命充廣東副考官,且骎骎向用。

    而先一年夏,公長子利钰夭。

    利钰性純笃,又有俊才,人謂湘潭劉氏四翰林,至利钰當五。

    故公悼之甚,淚痕時沾漬衣袖間,竟坐是眠食日損,精神日耗。

    廣東典試歸日,遂卒于江西,年僅四十有四。

     訃至京師,同館鹹相嗟惜,惜其類西河之事也。

    然三代以上,人恒患乎過情;三代以下,人恒患其不及情。

    公惟天性深摯,故能孝于親,笃于骨肉;惟孝于親,笃于骨肉,故父子之間纏綿悱恻,一往而不能自裁。

    公之恬聲利、敦内行,此亦一征矣。

    顧責備于賢者,非笃論也。

    且夫死生,命也;修短,數也。

    公适卒于哭子之餘,遂不得不以為職是故耳。

    顔子早夭,不緣悲慘;而漠視天屬,泛泛如萍水相值者,亦何嘗盡耄耋哉! 公仲子利锟以餘粗能知公者,奉狀乞銘,義無可卻,乃雪涕而銘曰: 外樸而真,中粹而溫。

    其存也,不疏不親;其沒也,乃慨想其人。

    已矣乎,吾誰與論? 翰林院侍講蔭台王公墓志銘 蔭台王公既卒,孤子贻棻等奉榇旋裡。

    瀕行,屬禦史蕭君玉亭乞餘為銘。

    餘與蔭台同事近十載,誼無可辭。

    迨撰成付玉亭轉寄,而玉亭俄亦奉諱歸。

    倉卒治裝,遂失其本。

    乙巳夏,贻棻将葬蔭台,乃觸暑走京師,索餘舊稿,亦久不存。

    餘感其志,乃約略追憶而補之曰: 公諱仲愚,字拙安,蔭台其号也。

    系出太原,後隸籍山東濟甯州。

    曾祖諱某,祖諱某,考諱某,并以儒術世其家,有聲學校間。

    公生而穎異,伯兄知其不凡,乃身任家政,俾專意于誦讀。

    補州學生,旋食饩。

    乾隆戊子,舉于鄉。

    己醜,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辛卯,散館,授檢讨。

    壬辰,充方略館纂修官,協辦院事。

    癸巳,充四庫全書館提調官。

    甲午,奏充辦院事正員,保舉禦史,奉旨記名。

    丙申,充昭忠祠列傳提調官。

    值诏建文淵閣,稽古設官,選充校理。

    丁酉,奉旨以道府記名。

    是歲,充順天鄉試同考官。

    戊戌,遷右春坊右贊善。

    庚子,充廣東鄉試正考官,在途轉補左春坊左贊善。

    複命後,遷右春坊右中允,充日講起居注官。

    辛醜,遷翰林院侍講。

    越歲,以積勞成疾,卒于官。

     凡在翰林者十四年,辦院事者十一年,提調館政者十年,皆能舉其職。

    故甲午、丁酉、庚子三遇京察,皆列名一等。

    雖天性英銳,遇事不欲居人後,當其時不能無恩怨,而日久論定,亦共諒其無他。

    其卒也,人鹹惜之。

     憶與玉亭同坐清秘堂,玉亭謂餘曰:“翰林為儲才之地,名公巨卿多從是出,所期待者甚重。

    徒以不預政事,遂以詞賦争勝負;或靜默養望,不複留心于經世,均非國家設官之本意也。

    ”今恭逢文治光昌,诏開書局,官吏繁夥,案牍浩博,提調官程功稽弊,其劇不減于郡邑。

    當是職者,莅任不數日即短長立見。

    十載以來,遊刃有餘者惟蔭台及丹叔、純齋,封疆節钺之器,其可以觇一斑乎?于文襄公亦謂三君之才相伯仲,皆以文學而兼政事者也。

    今丹叔受特達之知,已跻卿班;純齋出典河庫,移任淮徐,綜理修防,亦矯矯稱能吏。

    将來騰骧皇路,所至均未可量。

    公獨赍志黃垆,不竟其用,豈非命數所限欤?然自古以來,負非常之略而湮沒蒿萊,夫亦不知凡幾。

    公雖未嘗一日膺外任,而大臣已以外任薦,聖主已儲為外任之用;即館閣同人,屈指經濟,亦至今推公。

    是公為有用之才,已昭昭在人耳目,公亦可以無憾矣。

     公生于乾隆元年十月,卒于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年四十有七。

    配甯氏。

    子五:贻棻,議叙州同;贻忠,監生;贻孫,附貢生;贻京、贻粵,俱幼。

    女三:一适張某,一适袁某,一适李某。

    孫男二:夢進、夢文。

    孫女三。

    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所。

    銘曰: 公之志,志乎勳業;公之才,亦挺然人傑。

    使延十霜,将雲而騰越。

    生也有涯,長淮遽絕。

    影徂心在,貞珉炯炯字不滅。

     戶部陝西司員外郎季荀馬公墓志銘 士負瑰異之才,大抵期以文章、經濟見于世。

    得酬其志者,天也;或限于所遇,學而不克竟其業,仕而不克竟其用,亦天也。

    至随所遇而各盡其道,則存乎人之自為矣。

    餘志季荀馬公之墓,核其生平,而微識其志焉。

     公諱潤,齊河人。

    自先世以來有厚德,故子姓蕃熾,甲于一邑。

    公本生父曰重華,公以世父魯生公無子,出為之後。

    幼穎異,喜讀書,若有夙慧。

    稍長,從淄川張榆村遊,益肆力經史,泛濫于古作者之文,各得其要領,下筆辄落落有奇氣。

    出應童子試,即為學使桧門金公所知,拔縣學第一。

    佥謂掇青紫如拾芥,比入秋闱竟不利。

    時太夫人切望顯揚,急欲觌毛義之檄。

    公慨然曰:“文章工拙有定,而場屋之遇合則無定。

    歸熙甫十上公車,陳大夫六旬登第,恐非老母所欲待也。

    ”乃辍舉業而筮仕,得戶部陝西司員外郎。

    是司最号繁劇,公剖決厘剔,老吏皆斂手。

    大學士舒文襄公時領部事,于僚屬少許可,顧獨賞識公。

    初保送上谕處行走,旋委監平粜,并能舉其職,乃委辦現審處事。

    公準情酌理,務得其平,凡所鞫斷,兩造皆稱無枉縱。

    方骎骎期大用,而太夫人年已七十有二,本生父重華公年亦八十有四矣。

    會得家書,知太夫人有微恙,即援例乞歸省。

    上官雖惜公去,而情詞懇恻,聞者感動,竟亦不忍奪,乃具奏準歸。

    歸後,烝烝色養,無間晨夕。

    逮太夫人及本生父母皆享高壽而終,公亦壯懷日減,自揣再入曹司,非複昔日少壯比,遂以未竟之志付之子孫,而林泉終老矣。

    論者謂:公抱隽才而不第,懷幹略而不顯,皆以娛親養親之故,頗為公惜。

    然孝者,百行之本也。

    公不得于登高科陟膴仕,而獨得之于此,所得抑亦多矣。

     餘又聞,公有妹适李氏,公憂其貧,贈以宅一區,田五頃。

    錢編修敦堂嘗負公數百金,敦堂沒,即折券,且為經紀其妻子。

    又有友人老乏嗣,公捐資為置妾,竟得一子。

    乾隆壬辰,山左饑,公捐糧千石付社倉,多所存活。

    邑有大清橋,七省孔道也,歲久剝圮,公獨力新之,行旅得不病涉。

    其他厚德多類此。

    然此在他人為卓行,在公又為緒餘矣。

     公生于雍正戊申七月,卒于乾隆己酉閏五月,年六十有二。

    配李恭人,曆城雍正己酉科舉人諱儀女。

    子五:長,夔龍,官大理寺右寺丞;次,震龍,候選州同;次,田龍,縣學生;次,文載、文光。

    女二。

    孫三。

    孫女一。

     右丞兄弟将葬公于峨眉山北之新阡,以餘于公為姻家,冒寒走京師,乞餘為志。

    餘義無可辭,乃綜括梗概而系以銘曰: 其仕也,博親之歡;其不仕也,将戒養于陔蘭。

    或進或退,各得所安。

    雖未盡其才乎,知公無憾于九原。

     刑部河南司員外郎前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檢齋王公墓志銘 公諱士棻,字蘭圃,别号檢齋。

    系出洪洞,明代遷華州。

    始祖諱逵,官霍州學正。

    二世祖諱榮诰,□□□□舉人,官大同府通判。

    高祖諱振祚,萬曆丁未進士,官山西布政使,以阻建魏忠賢祠罷。

    曾祖諱帷籌,順治戊子第一名舉人,官祁縣知縣。

    祖諱廷璁,官潼關衛教授。

    父諱中處,績學不第,老于諸生。

    蓋文章氣節世其家者已五世,積善餘慶,公乃挺生。

     公以乾隆庚午副榜,中癸酉順天鄉試。

    甲戌,與餘同成進士,入翰林。

    庚辰散館,改刑部主事,人皆為公惜。

    然公以壬午典試廣西,戊子典試山西,己醜督學貴州,庚子督學雲南,未嘗不以文章受知遇。

    仰窺聖意,蓋以公端重精明,翹然出衆,欲使練習政務,備大用,故數年洊擢至郎中,計資當外轉,特加四品銜留于刑部。

    乙巳四月,刑部侍郎杜公凝台獲譴,已得旨以公代其任,會波累及公,因與杜公同谪,玉音稱可惜者再。

    既而天心眷顧,未一載,即賜環,仍為刑部員外郎。

    戊申,擢郎中,甫一月,超遷江蘇按察使。

    莅官三載,寵錫有加。

    雖坐失于糾參,牽連落職,仍授刑部員外郎。

    蓋惜公之才,終不欲以一眚廢,其倚毗正未有艾也。

     公感激天恩,殚心圖報,精力日耗,案牍彌勞,竟馴至于不起。

    嗟乎!有才或不逢時,逢時或不受知,受知或不見用,見用或不用其所長,此千古所同慨也。

    公逢時矣,受知矣,見用矣,用所長矣,而不竟其用;且屢經聖天子委曲保全,必欲倚為股肱,而卒不得竟其用。

    計甲戌一榜,以文章受知者莫如餘,以政事受知者莫如公,皆疊蹈愆尤,蒙格外之恩,棄瑕複用。

    餘涓埃未報,今年已七十有四,尚濫列正卿;公乃天不假年,迄白首為郎以沒,豈不悲哉!顧人之傳與不傳,不系官階之高下,在平生造就何如耳。

     公司刑名三四十年,所平反不可以縷數。

    官刑部時,鞫獄定谳,雖小事必虛公周密。

    庚子,纂修律例,斟酌損益,或累日精思。

    諸城劉文正公于人介介少許可,獨稱公為“少年老吏”。

    官按察使時,凡鳴冤者必親訊,以免屬吏之回護;凡案有疑窦,亦必親訊,以免駁審之往還。

    江蘇故多積案,公莅任半載,一一廓清。

    蓋才餘于事,又多所閱曆,彌練彌精也。

    憶與諸同年小集錢辛楣寓,偶觀《唐律疏義》,因論刑名。

    公語範蘅洲曰:“刑官之弊,莫大乎成見。

    聽訟有成見,揣度情理,逆料其必然,雖精察之吏,十中八九,亦必有強人從我不得,盡其委曲者,是客氣也。

    斷罪有成見,則務博嚴明之名,凡不得已而犯與有所為而犯者,均不能曲原其情,是私心也。

    即務存寬厚之意,使兇殘漏網,泉壤含冤,而自待陰德之報,亦私心也。

    惟平心靜氣,真情自出;真情出,而是非明;是非明,而刑罰中矣。

    ”四十餘年,言猶在耳,其斯為儒者之治獄,異乎法吏之治獄欤?我太上皇帝提衡幾務,百度肅清,無一事不燭其真妄,無一人不辨其良楛,獄關民命,注念尤深。

    法司奏章,有一字之出入,随時指摘,坐照如神。

    其能仰契聖心者,蓋亦無幾。

    公以疏遠小臣,獨邀鑒賞,惓惓然始終不替,此豈幸得哉!公即是足傳,得竟其用與否,固不足為公加損矣。

     公生于康熙壬寅十月十二日,卒于嘉慶丙辰六月十二日,年七十有五。

    配楊恭人,側室韓太宜人。

    子二:長志沂,候選員外郎;次志淇,華州學生。

    女六:适程長榮、李崇瑄、衛慶餘、邢源溥、蔣恒均、衛慶□。

    志沂兄弟将葬公,走使二千裡至京師,乞餘為志。

    餘老友也,義無可謝,因删節行狀,益以平日所見聞,撮其大端,叙錄如右。

    其他常事則不書,金石例也。

    銘曰: 嗚呼檢齋,不能謂之不遇也。

    帝王之力,何不能轉移命數也。

    嗚呼檢齋,從此冥冥于泉路也。

     江蘇布政使司布政使坳堂方公墓志銘 劉文正公有言曰:“士大夫必有毅然任事之心,而後可集事;必無所牽就附合,而後能毅然任事;又必一塵不染,一念不私,而後能無所牽就附合。

    至于仕宦升沉,則有數焉,君子弗論也。

    ”餘承師訓,恒抱愧心。

    乾隆庚辰,分校會試,得諸子桐嶼。

    其性剛勁無所阿,雖登鼎甲,入翰林,卒外調一郡,坎以沒,巧宦者恒指為前車。

    然桐嶼乾隆壬午典試山東,得方子坳堂,剛勁過于其師,固未嘗不以功名終。

     蓋坳堂自辛卯成進士,分刑部學習,得貴州司主事。

    癸卯,遷浙江司員外郎。

    丙午,遷雲南司郎中。

    己酉,出為江西饒州府知府。

    庚戌,遷江蘇蘇松道,有尼之者,遂以病乞歸。

    壬子,病痊,仍往江蘇候補。

    甲寅,署理松太道,旋補江甯鹽巡道。

    嘉慶戊午,遷貴州按察使。

    己未,遷江蘇布政使。

    庚申閏四月,以積勞成疾,奏請解職,遂以是月卒。

     其在刑曹也,值新更秋谳之例。

    凡金刃殺人之案,概定為情實。

    坳堂分别其輕重,固争,不得,後果蒙高宗純皇帝指示改正。

    緣是為同事所服,亦緣是為同事所忌,淹滞殆十年。

    又嘗兩上書與司寇争。

    司寇雖微愠,而心重其人,故卒排群議而特薦之。

     其在饒州也,值阮光平入觐。

    沿途守令多醵金飾供帳,坳堂曰:“聖天子以威德服四夷,非誇以靡麗也。

    ”戒所屬皆勿與,頗忤上官。

    既而,密偵其居官,實一介不取,乃轉以此知坳堂,諸事倚重焉。

     其初擢蘇松道也,饒州新守已任事,坳堂具船将行矣。

    适營弁緝鹽,波及良善,衆洶洶不平。

    營弁遽以民變告,且請征兵。

    坳堂曰:“新守與民未相習,民弗信也。

    ”乃自出曉谕,捕首倡者二十五,分别置法,而申請上官褫營弁,不動聲色,大難立平。

     其署松太道也,閩廣洋盜竄入吳淞,總督、巡撫、提督會師于寶山。

    坳堂獨建議曰:“衢山與大小羊山,江浙之分界也。

    港汊叢雜,盜船随處可寄碇,一得風潮之便,倏忽出沒,猝不及防。

    當其乘風而來,迎擊之,則彼順而我逆;及其趁潮而退,追擊之,則我後而彼先,是使盜常憑勝勢也。

    請于要隘多設伏,俟其至則縱,使過而蹑其後;遇其退則扼,不使前,以待後隊之追剿。

    盜雖黠,無能為也。

    ”衆從其議,盜果大摧。

    時督師皆大吏,坳堂一監司耳,即坐受指揮,未為緘默,而籌畫方略,慷慨陳詞,以一身任勝敗之責。

    此其用心,豈苟且自全者所知乎? 其為江甯鹽巡道也,缺至清苦,而煩劇特甚。

    坳堂緝訟師,剔衙蠹,戢強暴,弭盜賊,事事注以全力,而尤以砥砺風俗為先。

    遇事則我用我法,若不知有宦途酬應事。

    同官習聞其豐采,亦不以為訝也。

     其為貴州按察使僅八閱月,為江蘇布政使僅三閱月,沉幾默察,尚未肯輕有作為,然其以病乞歸也。

     朱批奏折有“此人可惜”之旨。

    然則坳堂之生平,天鑒之矣。

    使其沉疴早瘥,開府建牙,固掌握中事。

    即天不假年,未竟其用,而以孤寒下士,中朝無葭莩之親;又負其磊落之氣,動與物忤,而揚曆中外,亦不為不通顯。

    然則剛柔者,性也,人所自為者也;窮通者,命也,天所預定,而人無預焉者也。

    觀于坳堂,可知桐嶼之颠踬,乃命之所為。

    即使曲意脂韋,不過自喪其所守,安見策高足、趨捷徑,必一一纡青拖紫欤?吾于是益信劉文正公之言,不必以桐嶼之事遂猶豫不果矣。

     坳堂諱昂,字叔駒,一字讱庵,坳堂則其别号也。

    先世歙人,至贈通奉大夫持千公,始占籍山東曆城,即坳堂之考也。

    娶楊太夫人,又娶朱太夫人,是為坳堂之生母。

    坳堂生于乾隆庚申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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