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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殡葬違法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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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聞百官及庶人家,殡葬頗違古則,無複哀戚,遞相誇尚。富者逾于禮法,貧者殚其資産,無益于死,徒損于生,傷風敗化,斯斁尤甚。自今已後,送終之儀,一依令式。至墳墓所,仍不得聚飲肉食,宜令所繇,嚴加禁斷。更有違者,科違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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