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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禦史分巡諸道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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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三典,令于四方,歲終則巡,聽其獄訟。頃因水旱,貨食不足,或徭稅征逸,多不折衷,或租調蠲除,事涉欺隐。皆吏之不稱,政之不修,是用命茲使臣,委其詳覆。徐楚璧等并清白自立,茂有政聲。必使事合權宜,刑無冤濫,不損于物,有益于公。往敷厥休,副茲推擇,并可攝監察禦史,勾當租庸地稅,兼覆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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