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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道德南華經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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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天其祖,學者父其師。義有尊崇,情歸孝敬。況我元宗道要,無名象先,猶龍莫測。昔嘗問禮,烹鮮有論,曆代攸尊,永惟重元,衆教之父者也。朕缵承聖緒,祗服元言,乙夜觀書,将求于道。雖理歸絕學,信無取于筌蹄,然垂代作程,義必存乎文字。俾之大順,亦合禮經。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南華等真人猶稱舊号者,并宜改正。其餘編錄經義等書,亦宜以《道德經》列諸經之首。其《南華經》等不須編在子書。仍即令集賢院審詳改定應舊号并科目訖,具宣付所司,仍頒示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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