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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京畿縣令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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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百姓之官,莫先于邑宰。成一年之事,特要于春時。卿等列在三畿,各知人務,宜用心處置,以副朕懷。農功不可奪,蠶事須勿擾,市獄在簡,典正宜肅,徭賦須平,豪強勿恣。凡著賢能,必無曠職,即宜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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