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經絡通和,血氣乃複。
又言:陷下者灸之。
為陽氣下陷入陰中,肩膊時痛,不能運動,以火導之,火引而上,補之溫之。
已上證皆宜灸刺,謂此先刺十二經之井穴。
于四月十二日,右肩臂上肩井穴内,先針,後灸二七壯,及至瘡發,枯瘦處漸添肌肉,汗出少,肩臂微有力;至五月初八日再灸肩井穴,次于尺澤穴,各灸二十八壯,引氣下行,與正氣相接,次日臂膊又添氣力,自能搖動矣。
時值仲夏,暑熱漸盛,以清肺飲子補肺氣,養脾胃,定心氣。
《薛氏醫案》曰:一男子肩患毒,腫硬作痛,惡證疊見,用白礬末三錢糊丸,以蔥頭七莖煎湯調下,腫痛悉退。
再服,諸證亦退。
更以仙方活命飲二劑,出水而消。
此秘方名千金化毒湯,本礬末蔥湯調服,因末難服,故易為丸。
一方士治瘡疽,不問腫潰,先用此藥二三服,後用消毒藥,甚效。
常治蒭荛之人,用此即退,不用托裡藥亦愈。
蓋止熱毒為患,血氣不虧故也。
若金石毒藥發疽者尤效,蓋礬又能解金石之毒也。
一方用礬末五錢,朱砂五分,熱酒下,亦效。
此藥托裡固内止瀉,解毒排膿,不動髒腑,不傷氣血,有益無損,其藥易得,其功甚大,偏僻之處,不可不知。
此方或蟲犬所傷,熔化熱塗患處,更以熱酒調末服,皆效。
上舍陳履學之内,先從左肩下一點寒,三日後,右肩下發一白,腫如瓯,中紅如酒盞,自用消解涼藥一劑,不散,次投十宣散四劑,加痛略紅;次連投參、芪、丁、桂、防、芷之劑,膿潰後,惡心嘔吐,頭運不止,厥逆寒戰,鼓牙虛汗,頂平膿清,此投解散涼劑之誤;急洗去圍藥,投以參、芪、歸、朮、地黃、姜、附大劑一服,原從左肩下舊寒一點先熱起;又進一服遍腫浮熱,腫高膿稠,兼纴烏金膏數日,出腐筋如脂膜大小數片,日進前藥二服,參、芪投至八錢,踰兩月始安。
愈後,時以勞厥,即投參、芪、歸、朮、姜、附大劑,乃蘇。
一男子肩患毒臖痛,飲冷煩躁,便秘脈數而實,以清涼飲二劑,少愈;以金銀花散四劑,悉退。
又以十宣散去桂加天花粉數劑,瘡潰而痊。
此脈與證皆屬有餘也。
一人肩患疽,脈數,以槐花酒一服,頓退;再以金銀花、黃芪、甘草十餘貼而平。
槐花酒治濕熱之功最妙速。
若胃寒之人,不可過劑。
一婦人患瘰疬不消,膿清不斂,予以八珍湯治之,少愈;忽肩背痛不能回顧,此膀胱經氣郁所緻,當以防風通氣湯治之。
蓋膀胱之脈,始于目内眦,上頂巅,下耳角,複上頂至腦後,過風府,下項走肩膊,一支下腰膂,是經氣動則脊痛項強,腰似折。
按此非膀胱經證而何?彼乃雲:瘰疬膽經病也,其脈主行項側,即是經火動而然,遂自服清肝降火之藥,反緻不食,痛甚。
複請予診,其脈胃氣愈弱,先以四君子湯加陳皮、炒芍藥、半夏、羌活、蔓荊子四劑,食進痛止;繼以防風通氣湯,二劑而愈。
王喬年踰三十,肩患毒,以人參敗毒散一劑,更以十宣散去參、桂,加金銀花、天花粉四劑而潰。
因怒動肝火,風熱上壅,頭面赤腫,焮痛飲冷,以荊防敗毒散,加芩、連、薄荷二劑,不應;急砭患處,出黑血盞許,仍以一劑,勢退大半;再進人參敗毒散四劑而愈。
夫病有表裡上下之殊,治有緩急攻補之異。
若不砭刺,毒氣結于肉理,藥不能及,焮腫日甚。
使投峻利之藥,則上熱未除,中寒已作,必傷命矣。
一男子患肩疽,作渴,脈數有力,以黃連解毒湯三劑而止;更以仙方活命飲四劑,潰而愈。
一婦人肩下患毒,脈弦緊,以白芷升麻湯二劑,表證已退,更以托裡藥潰之而愈。
一男子肩下患疽已數日,漫腫微痛,頭甚多,皆如粟許,色不變,不起發,此氣血虛也。
診其脈果然。
先以仙方活命飲二劑,殺其大勢;更以托裹藥而起發,瘡頭雖潰,但流血水,氣血尚虛,不能為膿也。
彼欲服太乙錠子,予謂此藥止能攻毒,不能托裡。
彼不深信,仍服之,至四次,飲食不進,瘡色黑陷,呃逆不絕,胃氣虛極也。
不治。
強投溫中健脾之劑,不應而死。
一婦人癸卯冬失物發怒,缺盆内微腫,甲辰春大如覆碗,左肩胛亦腫,肉色如故。
或針出鮮血三碗許,腹痛如錐,洩瀉不止,四肢逆冷,嘔吐惡寒,或時發熱,絕食已七日矣。
其脈洪大,時或微細,此陽氣脫陷也。
用六君加炮姜三錢、附子二錢,早服至午,不應;再劑,加附子五錢,熟睡,覺來諸證頓退六七,少進稀粥;再四劑,諸證悉退,飲食如故,缺盆始痛,針出清膿二碗許,諸證複至,此虛極也。
以十全大補加姜、桂、附各一錢,三劑而安。
後減幹姜、桂、附各五分,與歸脾湯兼服,五十餘劑而愈。
《外科正宗》曰:一男子六旬有二,發生右搭,先用艾灸,漸次形勢高腫,堅硬不痛,十五日後,尚未潰膿,日生煩悶。
恐其毒陷,先用針通,随行拔法,拔出惡血鐘許,已後稍得輕便,擦上化腐之藥膏蓋,用至三日,其瘡漸作腐潰;至二十日,亦出正膿,壞肉漸脫,新肉漸生。
此外治之法盡矣。
因病家與内科一醫,平交甚切,托彼用藥内服,而不遵外科補托之法,自執己見,不聽予言,失于峻補,每日人參不過二錢以為足用。
予曰不及,法當五錢,兼熟附二錢,方為稱病,不然必生變矣。
彼俱不信,後果肉色淡白,瘡口散大,膿水清稀,飲食減少,此敗證具矣。
後雖強投溫中健脾大補之藥,終則不應。
至于形體消削,膿水臭穢,延至六十日,瀝盡氣血而亡,然後方自懊悔。
殊不知凡大瘡每日膿出一碗,用參必至三錢,以此為則。
況本病出膿,日有三碗,用參二錢,謂之大損小補,豈不歸死?又外科乃破漏之病,最能走洩真氣。
如損補兩不相敵,無以抵當,往往至于不救者多矣。
此為不信于補,而執俗見,自取敗亡者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