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哽門
千金方【唐?孫思邈】
諸治大法
凡療病者,皆以其類治之,豈宜以鸬鹚主魚哽,狸虎治骨哽耶?至于竹篾、薤白、嚼筋、綿蜜等事,乃可通用耳。
古今醫統【明?徐春甫】
從類治法
陳無擇雲:治法皆以類從。
如鸬鹚豺獺治魚骨,磁石治針,發灰治發,狸虎治諸骨,亦各從其類也。
吐法最妙
凡物哽者,蓋以食入喉而不順,緻物刺住而不能下,推之以理,反而上出則為順焉。
為治者即當湧吐,乘其飲食之出而上逆,此其順而易為,如拔刺之法也。
若刺之深者,必欲推下,非惟理勢不能延遲,日久則咽哽漸腫,其刺愈深,腹中飲食消盡,雖欲湧吐而無推送之物矣,欲食而不能下,如此因循,多緻不救。
凡治哽,所傷之物下咽,不可便與米湯米飯吃,恐米粒入瘡口中,且吃羹數日為美。
後單方中呪,能治一切諸物諸骨,并絲發纏喉不下。
《内經》曰:不因氣動而生病于外者,愚意宜用藏經呪法治之是也。
單方
諸哽取鹿筋漬之令濡,合而索之,大如彈丸,以線系之,持筋端吞之入喉,推至哽處,徐徐引之,哽着筋出。
又方:作竹篾刮令滑淨,綿裹内咽中,令至哽處,可進退引之,哽即随出。
又方:用綿二兩,以蜜煎使熱,的的爾,從外薄哽所在處,灼瓠以熨綿上,若故未出,複煮一段綿,以代前用者,并以皂莢屑少少吹鼻中,使得嚏,哽出。
又方:煮薤白令半熟,小嚼之,以線系薤中央,捉線吞薤下,候至哽處,牽引,哽即出矣。
又方:以虎骨末若狸骨,服方寸匕。
又方:瞿麥末,服方寸匕。
魚骨哽:用鸬鹚屎,服方寸匕。
又方:口稱鸬鹚七遍,用水咽下則下。
又方:服橘皮湯。
又方:服沙糖水。
又方:燒魚網灰,服方寸匕。
必效方,以魚網複頭立下。
骨鲠在喉,衆治不出,取饴糖丸如雞子黃大,吞之不去,更吞,漸大作丸,可至十丸止。
又方:燒虎狼屎服之。
又方:吞豬膏如雞子,不瘥,更吞,瘥止。
食中吞發咽不下繞喉:取亂發燒末,酒服一錢匕。
誤吞錢方:艾蒿五兩,以水五升,煮取一升,頓服之即下
又方:服蜜二升即出。
又方:末火炭,酒服方寸匕,水服亦得。
吞金銀镮及钗:白糖二斤,一頓漸漸食之,多食亦佳。
又方:吞水銀一兩,再服之。
誤吞镮及指彄:燒鴈毛二七枚,末之;鵝羽亦得。
誤吞钗方:曝韭令萎,蒸熟勿切,食一束即出。
或生麥葉筋縷,如韭法皆可用,但力薄,多食自消。
誤吞銅鐵而哽者:燒銅弩牙令赤,内酒中飲,立愈。
誤吞釘針及箭镞等:但多食脂肥肉,令飽,自裹出。
誤吞針方:取懸針磁石末,飲服方寸匕,即下。
《古今錄驗》曰:吞針在喉,服磁石末則入腹。
若含磁石口中,或吸針而出耳。
諸魚骨哽久不出:以皂角少許吹入鼻中,得嚏哽出,多秘此方。
【《本事》】
魚骨哽不可出者:取獺爪于項下爬之,亦可煮汁食之。
治哽:用蝼蛄膽一枚吞下,亦治刺不出,傅之刺即出。
【《外台》】
魚骨橫喉中六七日不出:取鯉魚鱗皮合燒作屑,水服之即出,未出再服。
【《錄驗》】
骨哽不得出:砂仁、甘草為末,綿裹含,徐徐咽津,久随痰出。
魚骨哽:小嚼韭白,令柔,以細繩系口中,吞韭到哽處,引之,哽骨即随出,驗。
又方:水一盞,自默以左眼睛于水中書龍字服之,不過二盞則下。
小兒遇哽,大人如前書水中,服之,妙。
又方:用山栗紅果獨根向下者,取來與玉簪花根同搗自然汁,用竹管灌入喉中。
不可着牙,着牙則牙化。
山栗果,山楂也。
雞骨哽:以雞汁化哽藥下,或食饧糖一大塊,滿吞下。
又方:用狸骨燒灰調下少許效。
【陳氏方】
魚刺哽:金鳳花嚼爛噙下。
無子,用根搗爛絞汁下。
又方:用魚骨頂在頭上,欬聲則出。
又方:用本魚骨左右手反複擲背後,立出。
又方:用萱草根搗取汁,吞之立下。
又方:用薔薇根為末,水調方寸匕。
諸骨哽:以野苎根搗爛如泥,如龍眼肉大,化下。
如被雞骨哽者,以雞羹化下。
魚骨哽,以魚羹化下。
又方:用楮實子搗汁服。
魚骨哽:用橄榄,味濇,食久則甘,嚼汁咽下。
【《衍義》】
骨哽:用鹿角為末,含咽津下。
【《鬥門方》】
發哽:用舊木梳燒灰,酒調下。
食魚骨下肚内刺痛:煎吳茱萸湯一盞飲之,骨軟而小;或用好米酢飲半盞,亦軟而痛止。
【丹溪】
誤食麥芒刺入喉中:将鵝倒提,口流涎以碗盛之,飲少許,即随涎而下。
篾刺入喉:用多年竹籬棍,急流水煎湯服。
誤吞銅錢在喉:用生慈姑搗汁,呷飲。
【《山居》】
誤吞銅錢并金銀物在喉:以胡粉一兩,搗硝石少許服,作二服。
如吞金銀在腹中,服此俱消下。
【《外台》】
錢哽:艾一把,水五升,煎一升頓服,便下。
又方:百部根四兩,酒一升浸一宿,溫服一升。
【錢氏方】
魚骨竹木等物哽咽不下:用象牙屑為末,水調一錢服。
又法:道藏經神呪曰:吾請老君東流順水,老君奉敕攝攝,攝法毒水;吾托大帝尊不到稱吾者,各各現帝身,急急如律令,奉敕!攝一氣念七遍。
又以左手屈中指無名指,作三山印,上坐淨水一碗,右手掐卯文作金鎗印,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象地,右手象天,虛挽虛卓,九次為定;左足橫,右足豎,作丁字立,如法作望日月燈火吸氣一口,吹在盞内。
此法百無禁忌,用法之時,以正神氣是也。
又神方呪法:治骨哽急無藥處,用新水一盞,呪曰:吾順東流豈毒業,急急如律令!一氣念七遍,攝望日月燈光,收氣吹入水中,令患人大吃三口水,須臾即下。
九龍入洞法:左手掐三山訣,捧淨水一盞向東,右手掐劍訣,寫雲龍鬼三字于水内,念呪雲:此盞化為東洋大海,咽喉化作萬丈深潭,九龍入洞之法,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吞法水一口,哽随化。
今人每用寸長竹竿九節,置口中,如法吞,若無物。
骨哽入喉:用縮砂、甘草各等分,右為末,以綿裹少許噙之,旋旋咽津,久之即出。
【《綱目》】
醫案
《儒門事親》曰:一小兒誤吞一錢,在喉中不下,諸醫皆不能出,亦不能下,乃命戴人。
戴人熟思之,忽得一策,以凈白裱紙令卷實如箸,以刀縱橫亂割其端,作鬅鬠之狀。
又别取一箸縛針鈎于其端,令不可脫。
先下咽中,輕提輕抑探之,覺鈎入于錢竅,然後以紙卷納之咽中,與鈎尖相抵,覺鈎尖入紙卷之端,不礙肌肉,提之而出。
《醫說》曰:一兒誤吞釣魚鈎在喉,諸醫不能措手。
一人偶見釣鈎雖在喉,而鈎線幸在外,遂以意療,用數珠子穿在鈎線上,逐個送喉中,以數珠抵鈎頂其利嘴,一掣而鈎出,遂獲安。
《古今醫統》曰:一富家子被雞骨哽喉,百方莫能治。
一叟見雲:我有手法取之,不勞藥餌。
急取新綿、白糖二物,将綿裹糖如梅大,其子咽下入喉間,留綿一半于外,時時以手牽掣,待喉中作癢,忽然痰涎壅出,其骨粘于綿上而出,遂愈。
一稚子以線錘置口中,誤吞之,有胡僧啖以饧糖半斤,即于谷道中随糞而下。
僧雲:凡誤吞五金,皆可啖饧也。
一小兒誤吞金網圈一個。
或雲:急用韭菜熟而勿斷,與蠶豆同咽之,不過二次,其金圈?大便出矣。
五絕門
單方
救自缢死,旦至暮,雖已冷,必可治。
暮至旦小難也。
恐此當言忿氣盛故也。
然夏時夜短于晝,又熱,猶慮可治。
又雲:心下若微溫者,一日以上,猶可治之。
将死人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常弦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據胷上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
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并按其腹。
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掇,亦勿苦勞之。
須臾可将少桂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咽及,稍止。
若向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甚好。
此法最善,無不活者。
【仲景,下同】
救溺死方:取竈中灰兩石餘,以埋人,?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凡魇死不自覺者,慎燈火,勿令人手動,牽半臨其上即覺。
若卒不能語,取東門上雞頭為末,以酒服之。
【《千金》,下同】
治卒魇死,搗韭汁灌鼻孔中,劇者灌兩耳。
鬼魇不卧:伏龍肝為末,吹鼻中。
又方:皂莢為末,如大豆許,吹鼻中,嚏則氣通,起死回生。
辟魇:用雄黃如棗大,系左腋下,令人終身不魇。
仲景雲:男左女右。
又方:灸兩足大趾叢毛中,各二七壯。
《肘後方》雲:華佗以此法救卒死中惡。
自缢者,切不可割斷繩子,以膝蓋或用手厚裹衣物緊頂殼道,抱起解繩放下,揉此項痕,搐鼻及吹其兩耳,待其氣回,方可放手。
若便洩氣,則不可救矣。
救自缢死:安定心神,徐緩解之,慎勿割繩斷,須抱取。
心下猶溫者,刺雞冠血滴口中即活。
男雌女雄。
【《肘後方》】
又方:雞屎白如棗大,酒半盞和,灌及鼻中,尤妙。
又方:以藍汁灌之。
【《千金》】
自缢死,但身溫未久者:徐徐放下,将喉氣管撚圓,揪發向上,揉擦,用口對口接氣,糞門用火筒吹之;以半夏皂角(口畜)鼻,以姜汁調蘇合香丸灌之;或煎木香細辛湯調灌亦得,得蘇可治。
繩小痕深過時者,不治。
卒堕颠壓倒打死,心頭溫者,皆可救。
将本人如僧打坐,令一人将其頭發控放低,用半夏末吹入鼻内,如舌,卻以生姜汁香油打勻灌之。
溺水死者:撈起以屍橫伏牛背上,無牛,以凳控去其水。
冬月以綿被圍之,卻用皂角以生姜自然汁灌之,上下從炒姜擦之,得蘇可治。
若五孔有血者,不治。
溺水者:放大凳上睡着,将腳後凳腳起二磚,卻蘸鹽擦臍中,待其水自流出。
切不可倒提出水。
此數等但心頭微熱者,皆可救治。
又方:溺水死一宿者,尚可活,搗皂角綿裹納下部,須臾出水即活。
魇死:不得近前喚,但痛咬其腳跟,及唾其面。
不醒者,移動些少卧處,徐徐喚之。
元有燈則存,無燈切不可點燈。
卧忽不寤,勿以火照之,殺人。
但痛囓大拇指際,而唾其面,則活。
取韭搗汁吹鼻孔,冬月用韭根取汁灌口中。
【《肘後方》】
又方:雄黃搗末,細篩,以管吹入鼻孔中。
神虛氣濁,風痰客于心肺,所以得夢不覺,濁氣閉塞而死。
氣動不蘇,面青黑者不治。
急以(口畜)鼻散引出痰,次以蘇合香丸導動清氣,身動則蘇。
若身靜色陷者不治。
【《準繩》】
五絕乃缢死、跌死、魇死、淹死、壓死是也。
世人禍成倉卒,往往不救。
然此等之死,五髒未絕,因外來之禍而枉死者也。
其魂魄守于屍旁,相去未遠,苟以神術招之,魂魄即附體而可生也。
我傳神符一道,先書黃紙上,焚化在熱黃酒内,掘開牙關,灌入喉中;後再用藥丸化開,亦用黃酒調勻,以人口含藥水,用蔥管送于死人喉内,少頃即活。
藥丸名救絕仙丹。
山羊血、菖蒲、蘇葉各二錢,人參、制半夏各三錢,紅花、皂角刺、麝香各一錢,各為末,蜜為丸如龍眼核大,酒化開用。
修此丸時,端午日妙。
如臨時,不必如許之多,十分之一可也。
此方神奇之極,閑時備藥修合一料,大可救人。
若到臨期,緩不濟事。
此方不特救五絕,凡有邪祟昏迷,一時卒倒者,皆可灌之,以起死回生也。
神符:(缺圖)。
無咒,但書符時,一心對雷真君及天醫使者書之,自然靈應無比。
【《石室秘箓》】
怪病門
單方
項瘡皮斷一人項上生瘡如櫻桃大,有五色,瘡破則項皮斷,但逐日飲牛乳自消。
四肢有聲一人寒熱不止,經月後四肢堅如石,以物擊之,一似鐘磬聲,日漸瘦惡,用茱萸、木香等分煎湯飲,即愈。
大腸寸截一人大腸頭出寸餘,痛苦,直候幹,自退落,又出,名為截腸病。
若腸盡乃不治,但初截寸餘可治。
用脂麻油盛之,以臀坐之自入,飲大麻子油數升,愈。
鼻水成蝦一人鼻中腥臭水流,以碗盛之,有鐵色蝦魚如粳米大,走躍不住,以手捉之,即化為水,此肉壞矣。
食雞肉,一日二次,任意馔食,月餘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