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癰疖已潰:芫花根皮搓作撚插入,則不生合,令膿易竭也。
【《集簡方》】
疖子初起:葛蔓燒灰,水調敷之,即消。
【《千金》】
醫案
《儒門事親》曰:一省掾背項常有痤疖,愈而複生。
戴人曰:太陽血有餘也。
先令湧洩之,次于委中以(金非)針出紫血,病更不複作也。
《寓意草》曰:黃鴻軒手臂忽生癰疖,漫腫無頭,痛極莫耐,外科醫者鹹謂熱毒所緻。
揆之平素,淡泊明志,甯靜居心,絕無生熱緻毒之因,究莫識其所起也。
尊公我兼謂昌善議病,盍舍樽俎而一代庖人乎?昌曰:吾議此證,請先為緻賀,後乃言之。
瘡瘍之起,莫不有因。
外因者,天行不正之時毒也,起居傳染之穢毒也;内因者,醇酒厚味之熱毒也,郁怒橫決之火毒也。
治火毒與治諸毒,原自天淵,蓋火與元氣勢不兩立,以寒涼折之,則元氣轉漓矣。
鴻軒于此總無其因,不問知為胎毒之餘也。
凡人禀受天地之氣,有清濁之不同,惟純粹以精之體,其福澤壽算,俱不可限量。
然從父母構精而有身,未免夾雜欲火于形骸,所賴者惟在痘瘡一舉,暗将所藏欲火,運出軀外,複其粹精之恒體,如礦金相似,必經爐火煅煉,而渣滓與精瑩始分之為兩。
吾嘗以此法觀出痘者之眸子,七八日後開眼之時,黑白分明者精金也,赤筋紅膜包裹者混金也。
至于瞳人模糊,神光不現,則全非金矣。
鴻軒幼時出痘太多,元氣不能充灌,又為雜證所妨,髒腑中之火毒雖盡,而軀殼之留滞猶存,所以痘癰之發,必于手足之委中、曲池者,則以零星小毒無處可容,而潛避于呼吸難到之處耳。
今之癰疽,正當委中之穴,其為痘毒何疑?毒伏肘腋之下,原無所害,但粹精之體,微有夾雜,是亦寶鑒之微塵,白璧之微瑕也。
日者太和元氣,充滿周身,将十五年前之餘滓,盡欲化為膿血而出,他人見之為毒,吾已蔔其為興者機矣。
豈有暢于四肢,而不發于事業者哉?治法外用馬齒苋熬膏攻之速破,内用保元湯托之盡出,仍以痘門藥為治,即日自當痊愈,必不似瘡毒之曠日持久。
但不識證,而以治瘡毒寒涼瀉火諸藥投之,适以增楚贻患耳。
孰謂外科小恙,可無樽俎折沖之人耶?如法治之,潰出膿水甚多,果不用生肌長肉而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