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爾把隻眼看他;若不長進,随他自去過活。
」遊吉曰:「小婿必□待他有始有終。
小舅若是長大,我還分半家财與他。
」葉毓曰:「那家财是爾本分内的,決不可與他。
隻是如今,我生前還積有銀五十兩在此,賢婿可收三十,這二十把與他子母也罷。
」遊吉曰:「一發把與小舅。
」月梅隻受二十,張氏叫遊吉收去三十。
不覺過了一日,葉毓一氣不來,已歸大夢。
遊吉感丈人厚恩,哭之極哀,大為厚斂,葬祭盡禮。
玉蘭亦感父親之恩,其待月梅子母視昔日尤加厚一分。
謀妒之心,夫婦至此盡釋。
張氏見女兒、女婿改變心腸,亦覺葉氏有後,幾度與月梅同坐,叙及已與丈夫所處之事,月梅感德不淺。
迨至數年,自芳漸已長成。
在學攻書,衆學生都笑他靠姐夫讨飯吃,白白一個大家,不能管理。
自芳不知其故,歸問其母。
其母與大娘,私下備說其詳。
叮咛他權且隐忍,不要說破,自芳心性聰明,即會其意。
後到學中,任人取笑,隻作不知。
不想再過一年,張氏亦壽終正寝。
自芳來治孝成禮,遊吉遂不用他來理教事。
玉蘭道:「自芳,你自去讀書,這不幹爾之事。
」自芳曰:「妻分大小,子無嫡庶。
雖非生母,實系我嫡母。
何敢不來治喪!」玉蘭說:「我的母親要爾拜他做甚?好不羞人!」自芳曰:「爾遊家人,管得我葉家事!」玉蘭曰:「依你這等說,這家是你的?」自芳曰:「不是我的,是那個的。
」玉芳曰:「你這丫頭小種養的,你骨頭才硬,便來作怪!」自芳曰:「我有父母養我,要你養我?」隻見姐弟兩個大鬧起來。
遊吉在教堂聽得,說道:「你兩人争些什麼?」玉蘭将自芳言語告訴丈夫一遍。
遊吉曰:「自芳你不得無理,你父死後那見你來。
今日你大便來胡講,若不看當日先人分上,将你母子一頓亂打,趕你出去,且看你在那裡去安身?」自芳聽得遊吉之罵,也不回言,一立出門去了,竟至縣中寫狀,望本縣魏良靜大尹處去告遊吉。
行到縣前,隻見大尹坐堂,葉自芳即手執狀辭,告曰:
告狀人葉自芳,系九都二圖民,告為欺孤吞噬事。
芳父先年無嗣,嫡母生女玉蘭,招贅同都遊吉為養老女婿,家财悉付管理。
五十歲取妾生芳,遊吉夫婦懼分家财,屢欲謀害。
父終慮吉行兇,故央鄰右王正嶽、秦韬作證,整将田産悉撥吉管。
蓋為将取,姑與之計,以塞吉兇心,保全蟻命。
不料,惡果瞞昧,欺身無親作主,竟行趕逐,不容入門。
鵲巢鸠據,已自寒心。
孤寡遭冤,先人絕祀。
懇天作主,以杜枭風。
上告。
魏大尹看了狀辭,即命承行發牌,差鄒陵領牌前去,提遊吉及鄰右來審。
遊吉見提,亦寫訴狀